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汇报材料
(2012年4月12日)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九次党代会、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我们党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喜庆之年。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干警文明素质,促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推进“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建设,根据市委、市文明办的要求,我院制定了《济源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落实责任
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市文明办的悉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解放思想,坚定信心,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实践“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为动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我们知道,法治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司法文明是法制文明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体现着司法工作前进的方向,集中反映了司法活动的整体发展水平。对人民法院来讲,司法文明是实现法院本质的必然要求,是司法公正的外在表现。积极推进司法文明,既是人民法院肩负的政治历史
责任,也是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其审判职能决定了人民法院担负着惩罚刑事犯罪、调节经济关系、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民法院不仅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后盾。因此,法院系统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意义显得尤为重大。
(一)围绕重点工作抓创建
法院的重点工作就是审判和执行工作,要围绕各个时期法院的工作中心,紧密联系实际,抓住工作重点,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过程,作为精神文明创建任务落实的过程”。换句话说,就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融入到法院的各项重点工作中去,使创建工作既符合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贴近人民群众,又契合精神文明建设自身的特点和规律。
1、创建工作与开展“严打”斗争、惩治社会丑恶现象、保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我们把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把打击重点直接对准那些杀人、抢劫、强奸、爆炸、重大盗窃等危害深、影响大,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暴力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
2、创建工作与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相结合。我们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落实涉及审判工作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全方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同时,积极参与
普法教育,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近年来,我们先后到高级中学、济水一中等学校进行法制教育专题讲座、上法制课,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展览,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对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受到了青少年朋友的欢迎、社会各界的好评和上级领导的肯定。
(二)围绕以人为本抓创建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在创建过程中,一方面要通过广泛宣传、科学设计载体、开展群众讨论等形式,让广大干警了解创建活动的意义和要求,从而更加自觉地参与到的创建活动中来。另一方面要始终结合单位实际,以小见大,从具体事情抓起,帮助干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不断改善干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和质量,使广大干警在创建活动中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三)围绕创新载体抓创建
要以思路的创新和载体的创新,有效地实现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创新。精神文明创建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只有始终保持成果的创新,才能确保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退步、成绩不落伍,持续保持健康向上的发展势头。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开展一系列各层次的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全体干警参与到精神文明建设中去,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同时,在筹划各类创建活动时要始终体现活动的时
代性、科学性和操作的简明性、行业的差异性,不断完善创建载体。
(四)围绕典型示范抓创建
我们自2006年底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在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总结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全院审判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为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提升人民法院文明程度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就是要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典型、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并号召干警向系统内的先进典型,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激励干部奋发向上,争先创优。要通过大力宣扬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用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法院审判事业和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健康发展。
(五)围绕长远规划抓创建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因此,我们要在全面总结完善长远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对照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标准,找差距、抓重点、攻难点、树亮点、展形象,全力以赴打好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攻坚战。同时,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要确保“三个到位”:一是目标到位。要在充分估量自身创建能力的基础上,积极挖掘创建潜力,把本部门创建的目标放在全市的整体创建中去衡量、去把握、去定位。二是措施到位。有了整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还必须要有相应的工作措施。要从审判工作的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精神文明创建取得实效。三是落实到位。要把创建工作与部门职能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的长远规划与阶段性目标有效地结合起来,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一步一个脚印,不断取得新成果,以阶段性创建成果的积累,最终确保实现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目标。
为加强对文明素质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我院成立了由院长王卫民担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指导,各处、科(室)抓落实,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
二、加强思想教育,创建高素质干警队伍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普及,通过文明讲堂、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我院干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和认同。
(一)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的文化氛围,建设学习型法院
以公正司法、文明司法为中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主要内容,对干警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宗旨意识教育、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集中每周的学习时间组织干警学习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济源市《精神文明建设系列创建活动标准》、《公民道
德建设读本》等,全面提高干警的思想修养和政治素质。
1、深入开展专项学习活动
为了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完善机制,突出实效,强化针对性。我院根据上级安排部署,以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普及文明礼仪知识为重点,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扎实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如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法官精神、法官信仰、法官形象”教育活动、“讲文明、树新风”暨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提高干警素质,提升我院文明程度。
2、学习型法院建设
兴学习之风,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生学习的理念,教育干警改进学风,着眼于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做到学以致用。广泛开展“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把读书作为提高干警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利用“我们的节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读书征文等方式,营造全民读书的氛围。把图书馆和网络作为建设学习型法院、提高干警素质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根据法院工作的实际需要,科学配备、及时更新法律业务知识和其他各类图书,为广大干警工作、学习提供良好的条件。利用专门场所,设立荣誉室,集中展示我院发展历史、工作业绩、
所获荣誉和奖励以及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适时组织干警特别是新进人员到荣誉室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激发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
(二)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让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
积极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利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如“迎双节、促审判、话和谐”周末文体擂台赛、清明节“学先烈心向党讲品德见行动”主题纪念活动,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的同时提高思想修养。加大“十大不文明行为”整治活动,规范干警的言行,我们制定了《河南省济源中级法院文明礼仪规范》(实行)。把《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公民道德读本》等资料做成文明宣传手册,发放到每一位干警手中,不断提高我院干警对文明素质教育的参与率。要求干警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主动参与社会助学、结对帮扶等活动,传播文明新风。
运用网络、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围绕文明礼仪、道德诚信、科学文化、民主法治等方面内容开设专题、专栏,宣传文明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倡导文明服务、文明出行、文明交往等行为,普及文明知识,倡树文明新风。通过宣传栏、横幅等方式把文明行为典型事例在我院大力宣传,号召干警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营造氛围。在我院
网站和微薄上开展文明素质教育活动专题,把我院所取得的文明素质教育工作成果定期向外展示。
三、丰富载体,注重实效,切实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一)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着力提升干警文明素质
1、持续开展文明系列实践活动
围绕“每月1日清洁卫生日、每月11日排队日、每月18日文明出行日、每月22日让座日”持续开展文明系列实践活动,组织志愿者在城区主要街道、十字路口和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对不文明出行或公共场所不遵守公共道德的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场所道德,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习惯和社会公德意识。
2、深入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以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为重点,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办理涉及老人、妇女和未成年人案件二十余件,开展专项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审理活动,深化志愿服务项目,引导干警争做文明使者。广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二)认真学习雷锋精神,做到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1、加强学习雷锋精神思想教育工作
人民法院承担着维护司法公正的神圣职责,弘扬雷锋精神,为实现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新的有效载体。法院文化建设可以以雷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指导,以雷锋事迹为范例,以爱与奉献精神为导向,进一步提高法院文化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弘扬雷锋精神,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应当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心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时刻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善待每一位当事人,努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增强司法的能动性。我院投入大量资金,对立案、信访大厅进行改造,新建成的“济源中院便民诉讼服务中心”设立10个功能窗口,让走进法院大门的人民群众诉前、审中、判后均能找到相应的服务窗口。通过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等一系列活动,努力解决群众诉求,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学雷锋活动要做到常态化
我院根据上级的安排,结合我院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庭室认真贯彻执行。
(1)积极开展学雷锋活动。时刻牢记雷锋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踊跃参与“慈善一日捐”、爱心助学等慈善活动,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我院陆续开展了审判工作雷锋岗活动、争当新时期雷锋式法官活动,时刻激励干警学习雷锋精神,做新时代雷锋,把雷锋精神在潜移默化中灌输到每位干警的思想中、行动上。我院鼓励干警进行义务献血,并考虑安排献血车来我院方便干警献血。
(2)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每年的植树节前后,组织志愿者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城市绿化率,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组织志愿者走上街头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环境保护意识,纠正损害树木、攀折花木、踩踏绿地等不文明的行为,为建设文明济源增光添彩。
(3)开展向身边雷锋学习活动。要广泛开展“学习雷锋找榜样”活动,在我院内部树立学先进典型,大力开展向身边雷锋学习活动。我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建立“好人好事登记薄”,把本部门的好人好事登记在册,定期向专人报送。努力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形成以先进典型带动全院,一起学雷锋的结构。积极开展关爱道德模范活动。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
(4)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于每年涌现出的学雷锋先进典型,要组织一次学雷锋表彰活动,总结他们的先进经验,
坚持典型引领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计划在2012年的12月,召开我院2012年度学雷锋活动表彰大会,表彰在“学习雷锋找榜样”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代表人物,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在我院大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积极推进文明讲堂活动开展
围绕“六有”健全完善文明讲堂机制。“六有”,即有组织、有队伍、有教材、有活动、有阵地、有制度。“六有”是开展文明讲堂活动的基本条件和硬件保证。通过文明讲堂大力开展文明素质教育。我院安排一间会议室作为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提高干警思想道德素质的专门场所,并定期组织我院干警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公民道德建设读本》等材料。我院将在已有的基础上,围绕“六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法院实际工作情况,开展以文明办案、文明执法为内容的法治讲座。定期邀请老法官或聘请老教师来我院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讲座,促进文明讲堂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五、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的日常工作
创建工作重在行动。文明创建不是一句口号,更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一项具有深刻内涵和丰富内容的系统工程。依据《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围绕“领导班子坚强
有力、业务工作实绩显著、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环境面貌整洁优美、治安秩序状况良好”六个方面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干警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推进管理创新、健全保障体系、提升业务水平、服务经济发展、抓好载体活动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及精神文明相关档案的整理、装订等工作,把具体工作细化分解,下发到相关各部门,积极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审判文明礼仪之星、星级文明庭室评选等活动,激励干警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创建合力。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关心、共同促进。我院将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在全院工作的突出位臵,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为政治生活中的大事、要事,要把创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布臵、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做到组织机构到位,人员安排到位,经费保障到位,计划安排到位,科学管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抓出成绩,抓出成果,抓出成效。
(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充分增强队伍执行力。
要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目标,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大力推行“一岗双责”,要通过深化考核,细化内容,狠抓制度落实,有效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创建工作
的落实。要突出机关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业务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制度,要在制度落实上加大考评力度,对文明创建活动不留死角,真正做到以章治院、以制管人,努力营造讲学习、干事业、求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是要进一步提升素质,充分挖掘队伍学习潜能。
要抓思想教育引导人,提升思想素质。要抓好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提高干警的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要邀请相关的政治理论学者为干部队伍上理论学习辅导课,帮助大家加深理解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做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适时为干部队伍开展职业纪律、职业荣誉、职业道德、职业作风教育。引导干警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一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使全体干警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认识更深化、行为更文明、环境更优美、心灵更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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