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 考核目的为规范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旨在对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反违章工作计划范本【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为规范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旨在对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反馈,为公司发展策略、部门绩效改进及人力资源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公平合理地处理与此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第二条 考核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性原则。(二)全员考核、层级管理原则。(三)定量与定性、总结与指导相结合原则。(四)部门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原则。第三条 考核的组织管理(一)每年进行两次考核,分别为年中考核及年度考核。年中考核区间为本年一月初至六月末,一般在每年的七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区间为本年一月初至十二月末,在次年初进行。(二)公司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小组由公司领导及总裁办公室、财务管理总部、营销管理总部、信息技术中心、人力资源总部代表组成;日常事务由人力资源总部办理。(三)考核领导小组职责:1、确定公司考核实施办法;2、组织、指导、监督公司的考核工作;3、审定考核意见及决定考核结果;4、裁决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四)人力资源总部具体负责对本办法拟订(修订),并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五)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应严格按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第四条 考核实施考核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布置,根据层级管理原则分层实施,归口管理。(一)部门考核部门考核是对各部门在考核区间工作情况的一个评定,它既是部门工作业绩的综合反映,也将影响员工个人考核成绩。各部门在本部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领导评分和部门互评,考核领导小组评定。营业部考核按公司《营业部综合考核办法》执行。(二)员工考核: 1、各部门员工由本部门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下同)进行考核;2、各部门(含营业部及证券管理总部,下同)总经理由公司领导进行考核;同时兼任证券管理总部和营业部总经理的,将证券管理总部工作纳入营业部总经理的考核中;3、营业部财务、电脑负责人同时接受业务归口部门及所在营业部的考核;4、营业部其他员工的考核由各营业部自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须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第五条 考核内容(一)部门考核是基于本部门在考核区间工作情况及各项指标得分情况进行评定。包括计划完成情况、费用与成本控制、部门协作满意度、风险控制、公司文化认可度及内部管理等各项指标内容,根据部门性质不同,设定标准及考核标准不同。(二)员工考核是对员工个人工作表现及业绩情况的评定,包括基本素质及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内容,根据岗位及职别的不同,设定不同的考核标准。部门考核结果对员工考核的最终结果有一定影响。第六条 考核的方法及基本程序(一)部门考核由部门总经理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总结,各项指标情况由相关部门提供,由公司领导评分及部门互评共同完成。营业部的考核由营销管理总部根据《营业部综合考核办法》考核汇总。详见附件一《国盛证券部门考核综合评分表(职能部门)》、附件二《国盛证券部门考核综合评分表(业务部门)》、附件三《国盛证券部门考核评定总表》、附件四《国盛证券营业部考核综合评分表》
5、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6、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委托相关人员通知被考核人。(四)部门总经理由公司有关领导进行考核。1、部门总经理提交述职报告、部门年度总结;2、采用自然观察法及量表评定法,根据《职位说明书》职责履行情况,由公司有关领导填写附件六《国盛证券员工考核个人评分表(职能部门总经理)》、附件八《国盛证券员工考核个人评分表(业务部门总经理)》,进行上级评述;3、公司分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部门工作总结,以及《国盛证券员工考核个人表》(附件六、附件八)得分情况,进行书面评述;4、填写《国盛证券员工考核评定总结表》(附件十一);5、提交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最终考核结果;6、考核领导小组委托相关人员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第七条 考核评分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基本合格(d)、不合格(e)五个等次。 (二)部门考核、员工考核结果的等次划分:考评总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a)、80分(含)至90分为良好(b)、70分(含)至80分为合格(c)、60分(含)至70分为基本合格(d)、60分以下为不合格(e)。(三)员工考核优秀(a)的比例不得超过10%。第八条 考核结果与反馈被考核部门或个人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得到考核结果之日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在三日内给出回复意见。
第一条 为准确衡量各单位、部门工作业绩,科学评价员工岗位效能,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绩效考核与管理原则:(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考核的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单位、部门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二)注重工作实绩原则。在对被考核单位、部门的目标内容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以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工作实绩为主。(三)民主公开的原则。公司将考核目的、时间、内容、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等相匹配并将其公布于众,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四)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采取被考核单位(部门)自查、日常考核为主等形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五)与薪酬分配挂钩原则。考绩结果作为权衡被考核单位工作业绩的主要因素,在薪酬分配、职务晋升、个人发展等方面体现出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第三条 考核依据:以被考核单位的岗位职责、绩效计划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日常考核档案为依据。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公司所有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二章 绩效考核组织形式
第五条 公司成立考核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根据公司年度整体经营战略规划,审定公司年度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审核、审批考核计划和方案,解决、仲裁考核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审定公司季度、年度考核结果。第六条 考核委员会下设质量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1、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2、制定公司考核计划和方案;
(二)员工的考核:即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按月度对其责任范围内各岗位员工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运用目标管理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其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由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三)考核方式:考核实行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互动式检查,由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考核专班对各基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并组织基层单位有关人员对机关部门进行检查考核。第八条 考核权限设定:(一)考核准备:质量管理办公室在每次考核之前,确定考核具体时间,准备考核所需要的考核评价表格,收集、整理考核所需信息,并组织、跟踪整个考核过程。(二)考核权限设定:1、对单位(部门)的考核:由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依据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并根据绩效状况,确定下一阶段的改善措施。2、对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由公司考核委员会依据所属单位(部门)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考核,研究决定最后考核结果。3、对员工的考核:员工考核分初步核、复核:员工的所属单位(部门)对其进行初步考核,并给出考核结果;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员工考核标准、考核形式由单位(部门)自行制定,报质量管理办公室审定。第九条 绩效考核的周期:(一) 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员工业绩考核,其考核时间为:每月1~4日为对上月业绩考核时间,并确定员工下月考核指标;每月5日为考核结果的上报时间(节假日顺延)。(二)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单位(部门)业绩考核,其考核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7号以前为上季度业绩考核时间,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为考核结果上报时间。(三)年度考核:每个年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包括业绩、态度和能力考核,其考核时间为:1、每年度12月25日至下年度1月14日为考核时间,并确定下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2、每年1月15日为上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上报时间;3、每年1月16日至20日为年度考评统计分析与结果运用时间。
第三章 绩效考核等级第十条 考核等级:月度、季度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一)单位(部门)季度考核分为a、b、c三档,其中单位a档4名,b档6名,c档4名;部门a档3名,b档3名,c档2名。(二)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位(部门)不能定为a档:1、单位(部门)员工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利益和声誉造成影响或损失的;2、因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 3、因发生计划外生育或其它重大事项的。第十一条 考评程序: (一)单位(部门)季度考评程序1、质量管理办公室主要以日常抽查形式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建立考核档案;并组织各单位人员对各部门进行集中检查,汇总检查考核情况;
第四章 考评结果与激励政策
第十三条 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分数,确定部门(单位)和个人绩效工资,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第十四条 其他激励:主要适用于年终考评,方式有: (一)发放奖金:连续四个季度被评为a档的单位(部门)年底作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并一次性发放奖金;年终被评为a级的员工,公司一次性给予奖金奖励。(二)培训:根据考评结果对各单位(部门)员工培训方案进行调整; (三)晋升:连续四个季度被评为a档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年终被评为a级的员工,公司在职务晋升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第十五条 惩处: 对连续四个季度被评为c档的单位(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将给予一年内降半级薪酬处理,并由考核委员会决定是否继续在原岗位上予以留用。
第五章 考评管理第十六条 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制定和下达有关考核计划及跟踪考核进度。第十七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员工月度和年度考核工作。第十八条 考核职责:(一)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质量办公室提交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结果;(二)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指导、监督公司各项考核工作;(三)各单位(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部门)员工绩效考核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考核,提出考核结果意见,制定绩效改进措施。第十九条 绩效改进计划:负责人对员工考核中未达标项目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为员工绩效改进提供帮助,并跟踪检查改进效果。第二十条 各部门应建立考评管理记录,并完善其档案。 第二十一条 质量管理办公室汇总、登记考评结果,建立考评档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修订或部分条款修订时,必须报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发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