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协提案法制委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政协提案法制委工作总结
一、2014年工作总结
在州政协常委会、主席会和分管副主席的领导和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全面小康”总目标和“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推动全州实现科学发展、后发赶超作出应有的努力。
(一)深学深思,努力扎牢思想基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委和州委一系列有关重要会议、州政协常委会、主席会等会议精神,以及党的统战和政协理论及有关政协提案法制工作的政策文件。参加专题学习、讲座,观看了《永远的焦裕禄》等纪录片,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和“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在学习实践教育活动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锤炼思想品行。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坚定了理想信念,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州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分析和正确判断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上来。进一步把政治理论转化为倾听民意、关注民生、沟通民心的实际能力,紧紧围绕群众所期所盼、党政所想所干这条主线,扎实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
(二)认真开展民主协商。
第一,提高提案质量。一是突出提案选题的广度。在召开州政协七届三次全会之前,向全体政协委员群发了关于征集提案的手机短信,寄送了《关于征集2014年度州政协提案的通知》,提供了50个涵盖各方面内容的参考选题,确保提案选题做到广泛全面。二是提升团体提案的高度。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各界别及政协各专委会通过把集体讨论成果转化为提案、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提案等方式,提升提案的认识高度、思想高度、政治高度和专业高度,使提案的履职效果更加突出。三是打磨重点提案的精度。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重点提案25件,经与提案者进行沟通协商,反复对候选的重点提案进行修改打磨,使重点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更加突出。通过多方努力,提案质量得到了有效保证。在审查立案的202件提案中,团体提案21件,委员提案181件;由调研视察报告转化为提案的38件、由集体讨论成果转化为提案的68件;属于经济建设的42件、政治建设的28件、文化建设的13件、社会建设的99件、生态文明建设的20件。
第二,强化提案督办。一是对政协重点提案的督办已形成了州级党政领导领衔督办、州政协主席会议督办、州委办公室挂牌督办、州政协机关各委办督办的“四轮驱动”格局。今年,共呈报了《关于搭建新型招商平台,创新我州招商引资模式的建议》等3件重点提案作为州委常
委领衔督办提案;《关于做大做强全州蔬菜产业发展的建议》等10件提案作为州政府领导督办提案;《关于加大力度,形成食品安全常态化检查机制的建议》等3件提案作为州委办挂牌督办提案;《关于加强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管理的建议》等3件重点提案作为州政协主席会议督办提案;《关于加大对黔西南“贵州龙化石”保护的建议》等6件重点提案作为州政协机关各委室督办提案。通过四个层次的督办,有力地促进了提案的办理。二是推行了“对重点提案进行深度调研促进办理落实”的督办方式。例如,《关于建立白龙山片区水源涵养保护区的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州政协组织调研组深入实地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更加具体的对策措施。三是推行了“对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的督办方式。采取座谈、走访等方式,对七届二次全会重点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以问效促落实,使更多的提案能够得到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和办理落实。例如,《关于加强贵州宜化和贵州兴化污染整治的建议》的提案,2014年对该提案实行“跟踪问效”。州政协副主席向和刚率州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州工信委、州环保局、州安监局、州园区办、XX市园区办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对宜化、兴化污染整治、生产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形成了《关于贵州兴化宜化环保治理异地迁建情况的调研报告》,州委书记张政在报告上批示:“同意视察组同志的意见,请风伦同志加强对两化公司工作的对接、监督、指导,确保两化快搬、搬得出、落得下、发展得好”。通过督办促办理,提案办理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到11月底,立案的202件提案全部办复
完毕,办复率100%。提案意见、建议被承办单位全部采纳或部分采纳的199件,采纳率达98.51%。提案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79件,占39.30%;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97件,占48.26%;待条件成熟再解决的21件,占10.45%;无法解决留作参考的4件,占1.99%。
第三,推进提案办理。一是在提案呈阅上突出及时全面。全会闭会,及时对予以立案的提案进行分析,随后把提案汇编成册,呈送州委、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联系政协提案工作的州委办、州政府办领导与科室负责人阅知。二是在提案办理上强化沟通协作。强化与州委办、州政府办、州政协各专委会、提案承办单位、提案者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提案交办工作和联合督办工作,形成联合办理、整体推进、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三是创新开展了“与政协委员面对面”办理提案方式,从今年的重点提案中选取了两件提案,邀请提案人、提案承办单位、各有关单位面对面进行座谈,拉近了“提”与“办”的距离,改变了过去“纸来纸往”,“电来电往”的办理模式,实现了委员和承办单位良好的互相沟通,互动互促,更好地实现提办双方共同推动提案办理。例如,《关于推进和提升黔西南州水产业发展的建议》提案连续三次在全会上提出来,提案人均对办理情况不满意,对此,经州政协主席会议同意,对该提案进行面对面协商办理。州政府高度重视州政协协商意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黔西南州现代渔业建设的实施意见》、《万峰湖湖泊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四是在提案宣传上注重示范引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在州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召开期间,
以《黔西南政协》网站和杂志为平台,及时对一些重点提案进行摘要刊播。编辑出版了2012年和2013年的提案及办理情况汇编,作为州政协七届三次会议资料发放给参会人员,努力提高提案工作的透明度,把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情况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充分调动提案者和提案承办单位的积极性。
(三)认真开展民主监督。
第一,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民主监督。一是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进行督导。积极与州人民法院、州工商局、州地税局等单位一起,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每个季度到XX县一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进行座谈等方式,对该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及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在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二是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对全州检察系统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了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多条对策建议,在进一步推进民事行政工作、保护公民权利的过程中较好地发挥了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三是对司法活动进行特约监督。推荐6名州政协委员参加州中级法院旁听审判工作,适时对相关司法机关开展的司法活动进行特约监督,为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了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
第二,围绕促进社会和谐开展民主监督。主动参与州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调研视察活动,参与对我州集中开工项目、“5个100工程”建设、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专项行动、州人民政府“十二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金州蔬菜发展情况、州医院新院建设等事关民生民情实事落实情况的调研视察。
第三,围绕改善社会民生开展民主监督。一是积极利用提案为改善社会民生建言献策。二是积极利用社情民意为改善社会民生献计献策。三是积极利用会议发言为改善社会民生出谋划策。
(四)围绕政协职能做好服务工作。
第一,为推进提案工作开展搞好服务。拟写了政协提案工作报告、提案审查报告等会议材料。积极向提案者提供政协提案的书写格式、立案标准等资料,帮助提案者撰写、修改提案。提案办理结束后,及时对办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将提案原件和办理答复件进行整理归档。第二,为委员开展社会活动搞好服务。与州政协委员服务中心联合组织开展“委员进基层、服务到千家”活动,在启动仪式当天,州政协法律界、医卫界的委员共为100多名群众进行了义诊,为300多名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发放疾病防控、法律知识、政协文史书籍、《黔西南政协》杂志等各类资料5000余册(本),深受社会各界群众的好评。
二、2015年工作要点
(一)继续抓好提案工作。
第一,在提高提案质量数量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州委年度计划安排和我州大的发展目标,做到提案数量与上年基本不减。坚持从突出提案选题的广度、提升团体提案的高度、打磨重点提案的精度等方面着手,
继续提高提案的整体质量,用高质量的提案体现政协的履职水平。
第二,在强化提案督办上下功夫。继续坚持实行州级党政领导领衔督办、州政协主席会议督办、州委办公室挂牌督办、州政协机关各委办督办的方式督办重点提案,确保提案所提的建议能够得到采纳落实、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明年提案法制委员会进行专项提案视察。
第三,在深化工作沟通上下功夫。坚持把沟通作为推进提案工作高效开展的重要抓手,坚持把沟通贯穿到提案工作的征集、提出、审查、交办、督办、办理、答复、评优等各个环节,使开展提案工作的过程真正变成协商互动的过程、认识交流的过程、达成共识的过程,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在丰富协商民主实践、推进协商民主进程、提高协商民主效果等方面的重要渠道作用。
(二)继续开展民主监督。
第一,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加州委州政府组织开展的相关法制工作,在参与推进法制建设中进行民主监督。采取开展督导检查、调研视察、特约监督、走访座谈等方式,对依法治州、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等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第二,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组织本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通过撰写提案、提交社情民意、会议发言等方式,积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言献策。
第三,努力在改善社会民生中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按照州政协常委会
和主席会的安排,围绕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切实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措施。
(三)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省委、州委的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不断增强理想信念,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党的统战和政协理论及有关政协提案法制工作的政策文件,学习履行职能必需的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服务政协提案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党对政协提案法制工作的新要求,把时代赋予政协提案法制工作的新使命落到实处,努力发挥专委会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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