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案件评查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案件评查工作总结
篇一:案件评查工作报告
案件评查工作报告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市法院十项活动确立的目标,按照年初刑二庭20XX年重点工作安排,掌握全地区刑事审判工作质量,查找改进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不足,刑二庭于十月中旬进行了为
期五天的刑事案卷评查活动。
本件案件评查活动,有以下两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有利于提升承办人员的案件质量意识、提高各类案件质量。评查的根本目的是要求承办人员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严格依法办案,把案件办好。实现这一目的的具体途径是案件评查人员通过评查案件,查找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暴露出共性或个性问题,防止今后此类问题的出现,从而提高办案质量。二是有利于院领导从宏观上掌握和了解全院各类案件质量状况,科学合理地决策。通过案件评查工作的进行,可以总结案件审理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向院领导汇报。这为院领导从宏观上掌握和了解全地区法院各类案件质量状况,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为院领导在实践中提出解
决问题的办法提供了参考。
一、案卷评查结果汇总
本次案件评查,是针对基层人民法院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
的全部卷宗进行的,共
526件案件、1052册卷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一:
兴隆台区法院:故意伤害罪:73件;盗窃罪:50件;交通肇事罪:5件;诈骗罪:20件;
抢劫罪:14件;职务犯罪:4件;其他:35件;合计:201件。
大洼县法院:故意伤害罪:23件;盗窃罪:35件;交通肇事罪:25件;诈骗罪:12件;
抢劫罪:6件;职务犯罪:10件;其他:19件;合计:130件。
双台子区法院:故意伤害罪:17件;盗窃罪:21件;交通肇事罪:4件;诈骗罪:5件;抢
劫罪:12件;职务犯罪:6件;其他:37件;合计:102件。
盘山县法院:故意伤害罪:24件;盗窃罪:13件;交通肇事罪:28件;诈骗罪:0件;抢
劫罪:6件;职务犯罪:1件;其他:21件;合计:93件。
四个县区法院合计:故意伤害罪:137件;盗窃罪:119件;交通肇事罪:62件;诈骗:
37件;抢劫:38件;职务犯罪:21件;其他:112件;总计:526件。
四个县区法院案有所占比例:故意伤害罪:26.05%;盗窃罪:22.62%;交通肇事罪:11.79%;
诈骗罪:7.03%;抢劫罪:7.23%;职务犯罪:3.99%;其他犯罪:21.29%.
表二:
兴隆台区法院刑罚:十年以上:4人;三年至十年:15人;三年以下:58人;管制:0人;
拘役:43人;单处罚金:3人;免于刑事处罚:4人;缓刑:85人;合计212人。大洼县法院刑罚:十年以上:9人;三年至十年:28人;三年以下:27人;管制0人;拘
役:6人;单处罚金:17人;免于刑事处罚:14人;缓刑92人:合计193人。双台子区法院刑罚:十年以上:6人;三年至十年:43人;三年以下:73人;管制6人;
拘役14人;单处罚金27人;免于刑事处罚1人;缓刑:17人;合计:187人。
盘山县法院刑罚:十年以上:4人;三年至十年:13人;三年以下:17人;管制:0人;拘
役:0人;单处罚金:5人;免于刑事处罚:2人,缓刑:84人;合计:125人。四个县区法院刑罚合计:十年以上:23人;三年至十年:99人;三年以下:175人;管制:6人;拘役63人;单处罚金:52人;免于刑事处罚:21人;缓刑:278人;总计:717人。四个县区法院刑罚所占比例:十年以上:3.21%;三年至十年:13.81%;三年以下:24.41%;管制:0.83%;拘役:8.79%;单处罚金:7.25%;免于刑事处罚:2.93%;缓刑:35.28%.从以上统计资料可以看出四个基层法院的案件分布情况。四个地区的故意伤害和盗窃案件都比较突出,共236件,占评查案件总数的44.87%;而对于交通肇事案件则
较集中地出现在大洼县和盘山县这两个地区,分别为25件和28件,占其本地区刑事案件总数的19.23%和27.45%。在量刑方面,缓刑的适用比较多,其中大洼92人,占被告人总数的47.67%;兴隆台区85人,占被告人总数的40.09%;盘山县84人,占被告人总数的67.2%;双台子
区17人,占被告人总数的9.09%。
二、评查中发现的问题
我们进行刑事案卷评查的目的在于以评查促提高,学习其他法院的优点,找出自身的不足,起到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作用。通过近几年的案卷评查结果可以看出,审判员无论在驾驭庭审、还是法律文书制作及案卷装订等方面均较过去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在本次评查及审判工作中仍然发现以下几点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裁判文书及卷宗装订方面
1、裁判文书制作格式不统一、不规范;
2、裁判文书制作不够严谨,有别字、漏字现象,错列被告现象,裁判文书中缺少公诉机
关指控的事实,甚至有的裁判文书出现说理表述与证据发生矛盾的现象;
3、裁判文书中查明事实部分详略不当;
4、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主、从犯的划分未论述清楚;
5、卷宗内的材料信息填写不全,如合议庭笔录缺少合议庭成员签字,宣判笔录缺少主审
人和书记员签字,卷皮信息填写不完整等;
6、卷宗装订顺序不规范;
7、错引、漏引法律条文;
8、对被告人审判的判决书没有宣判机关印章;
9、判决书中事实部分对犯罪数额、犯罪次数认定错误。
(二)审判程序方面
1、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需制作准备庭笔录;
2、个别案件不应适用简易程序的适用了简易程序;
3、个别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没有法定代理人到庭;
4、公诉机关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改变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没有决定书;
5、没有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交执行机关执行;
6、没有指定管辖决定书先行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
(三)定罪量刑方面
1、认定累犯的依据不足,没有将释放证明作为主要证据使用,只将前次判决作为认定依
据不符合法律规定;
2、缓刑的适用条件把握不严,如被告人有多次前科的被判处缓刑;
3、主、从犯划分依据不充分。如:轮奸案件中未遂犯
没有认定从犯而认定为强奸未遂;
4、种类不同的主刑不能累加合并执行。如:在有的判决中将拘役与有期徒刑做简单合并。
三、整改措施
针对评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在案卷评查结束后,集中召开了案卷评查总结会,针对以
上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以不断提高自身的司法内功,并提出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法律知识就是审判人员的工具,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前提,我们应对法律知识具有广泛涉猎和理解,
熟悉法律原则、法律条文和立法精神,这样才能面对复杂多变的情况时游刃有余。二是加强办案的责任心,切实改进审判工作作风。纵观这几年的发回、改判案件,有一定比例的案件是由于案件承办人员粗心大意、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譬如遗漏当事人、赔偿数额计算错误、漏写没收作案工具等,从这一点来说,案件承办人员工作责任心强与否,对案件质量的提高具有直接的关系,尤其值得提出的是,向被告人送达的裁判文没有法院印章,那么这份判决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是否视为对被告人进行了宣判?被告人以此向二审法
20XX年案件评查总结报告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20XX】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5天时间对20XX年审(执)
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
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开展好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是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继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达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建荣为副组长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明、审监庭庭长袁青锋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
动,确保了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序推进。
二、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20XX年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行案件质量自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
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三、案件评查范围和评查情况
案件评查范围为20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
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
(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
的案件。
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审判庭对20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办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四、案件质量分析汇总
20XX年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