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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XX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11-20 09:54: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XX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XX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根据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报送2022年上半年医疗保障工作总结的通知》,医保中心高度重视,真抓落实,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医疗保障基本情况

(一)城乡居民医保。1-5月,拨付XX县定点医院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预付款XXXXXX.79元、特定门诊医疗费用预付款XXXXXX元;
零星报销XXXXXX人次,支付4XXXXXX0.77元。

(二)城镇职工医保。1-5月,拨付XX县定点医院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预付款XXXXXX800元、特定门诊医疗费用预付款2XXXXXX00元;
零星报销XXX0人次,支付991094.29元;
生育报销793人次,支付1XXXXXX6.73元;
生育津贴报销145人次,支付1XXXXXX6.11元。

二、《关于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部分补偿的请示》(湛医保〔2019〕70号)文的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部分补偿的请示》(X医保〔2019〕70号)文要求,应拨付XXXX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193.56万元,城乡居民医保1187.44万元),截至2022年6月15日,已全部支付完毕。

三、审计整改情况

(一)2018年度清算欠款的追缴工作。根据省审计、市医保局、社保局会议纪要关于要求对2018年度XX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清算欠款的追缴工作部署,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结合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制定了追款计划,具体需追款25613245.02元,已追款24580886.08元,完成率96%,尚需追款:城乡居民医保1032358.94元。

(二)退回2018年5%考核金费用情况。

1.XX中新医院。2022年4月6日,XX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甲方)与XX中新医院(乙方)法人代表签订《违规享受XX市医疗保险待遇分期退款协议书》,鉴于乙方不能一次性退回2018年5%考核金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退款协议,甲方同意乙方按《分期退款计划表》分8期退回2018年5%考核金费用至甲方银行账号。

XX中新医院需退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8年5%考核金费用664034.24元,4月6日至6月14日已退回249000元(3期),尚需退回415034.24元(5期);
需退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8年5%考核金费用70057.72元,4月6日至6月14日已退回25500元(3期),尚需退回44557.72元(5期)。

(三)追回跨省重复参保并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况。根据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追回部分人员跨省重复参保并享受医保待遇的通知》(湛社保〔2021〕21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追缴情况进行说明:周春燕在广东省XX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在其他省份重复参保,并利用省际间信息不共享的漏洞实现“一票多报”,2018年涉及在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报销44293.23元。该项追缴工作已于2022年4月11日完成,44293.23元已追回。

(四)下步追款计划。XX华溪医院需退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8年5%考核金费用550004.65元,XX汉平中医医院2018年度医保住院费用清算欠款1215358.94元。XX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自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发追款文件后,已多次约谈两间医院的法人代表,追款未果。XX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于2022年6月10日对“XX汉平中医医院2018年度医保住院费用清算欠款”、“XX华溪医院需退回的2018年度5%考核金费用”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起诉追款,法院已立案追款。下步将密切关注法院推进进度,认真协助,力争尽快完成退款工作。

四、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举措

(一)目前,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经办医疗前台窗口受理、医疗零星报销、两定机构管理、医疗信息关系等业务时,系统有关操作和业务板块还未能完善,建议尽快完善,避免业务堆积拖滞,从而有效地进行业务经办,保障参保人权益。

(二)我局在推进医疗保障业务的落实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步将多组织医疗保障业务知识和操作的培训,强化业务学习,重视实际经办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查处水平,堵住基金风险缺口,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三)继续加强医疗保障窗口服务意识,落实审批服务便民化部署,推动医保经办服务理念、制度、方式、作风的全方位变革,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协同推进经办风险防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在省医保平台实现住院费用预付和门特费用月结结算,确保下半年医疗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五)进一步做好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督促和监督各定点医疗机构推进和落实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账”和“上传结算清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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