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察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供大家参考。
检察干部述职述廉报告
2010年度,在旗旗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旗政府、旗政协的支持下,始终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积极围绕全旗的中心开展工作,团结党组一班人,带领全体检察人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履行监察职能,使旗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都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在,我就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抓好检察业务工作,为实现社会和谐和我旗平安稳定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院、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旗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上级检察院部署的工作重点和旗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检察业务,检察工作整体推进,为我旗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截至11月底,我院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件209件339人,同比分别上升28.2%和32.4%;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87件293人,同比分别上升28.9%和28.5%;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1件397人,同比分别上升13.2%和16.1%;经审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4件309人,案件数同比上升3%,人数同比下降6.4%,进一步遏制了刑事犯罪的多发势头。检察环节坚持快捕快诉,确保打击犯罪的力度,注重办案质量,批捕准确率和起诉准确率均为100%,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犯罪。
第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推动了反腐败斗争向深入发展。
我院始终将自侦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龙头,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保持规模、突出重点、强化质量、提高效率、保证安全、彰显效果”的工作方针,整合侦查资源,改进侦查方式,进一步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工作,健全与有关部门信息交流制度、线索移送制度,挖掘案源管道,增强自行发现线索的能力。同时,加强了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坚持有案必办,全面落实各项办案制度,规范侦查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坚持以市院办案为示范,积极争取领导和支持,努力提高抗干扰的能力,在优化执法环境上下功夫。在工作中立足早抓抓早,做到常抓不懈,稳定并提升办案规模。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增强程序意识,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全面落实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了提高办案质量。一至十一月共初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件4人,立案侦查3件3人,其中,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2件2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件1人。反渎职侵权工作共初查涉嫌渎职犯罪案件线索4件5人,立案侦查2件2人。
我们还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初步形成了全旗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年初召开了由旗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的规格较高的全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与全旗100多个预防职务犯罪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了目标化管理责任书。积极推行每查办一个案件、发出一份检察建议、召开一次法制座谈会、进行一次案件回访的“四个一”活动,切实加强个案预防工作。同时深入全旗8个苏木镇开展调研,对部分乡镇预防制度不健全,预防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及时提出建议,并撰写了预防农村牧区职务犯罪调研报告,不断加强农村牧区职务犯罪预防,进一步推进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发展
第三,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首先加强了立案监督,将监督工作延伸到受理提请批捕案件之前的发立案阶段,及时了解发案、立案、破案情况,依法监督纠正该立案不立案、有案不究现象,依法监督立案1件1人。其次加强了侦查监督,对提请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严格把关,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2件4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8件13人。第三是加强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的监督,及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维护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截至11月底,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件,经审查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14件,市院采纳11件,法院改判2件,指令再审2件。在工作中,我们还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对法院公正的裁判,实行息诉制度,以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同时积极探索在全旗各苏木镇司法所及其他相关单位建立“旗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
,不断扩大检察工作的覆盖面。
改进和加强了控申检察工作,共受理案件线索14件。依法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围绕方便群众举报和初查案件这两个重点,认真开展工作。继续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
活动,坚持实行检察干部接待日制度,全面推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
二、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消化矛盾的能力和抓落实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我们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班子建设的首位。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严格执行每月一次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竟识、忧患意识和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优化班子知识结构,班子成员全部为本科学历。坚持加强班子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廉洁从检“十项要求”和“六条禁令”,形成团结一致干工作,开拓进取创新路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履职能力
1、强化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学习制度,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高检院、自治区院、市院的文件,全院每位干警认真作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立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经济建设、落实科学发展”的活动主题,严格遵循规定的方法步骤,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造
性地开展工作,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学习,全院干警的思想意识、学习意识和工作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2、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机制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管理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5月初,在旗政法委的组织下,公开选任了侦查监督科副科长,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竞争意识,激发了干警的工作活力。
3、积极推进“教育培训年”活动,以开展教育培训为抓手,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抓好了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包括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领导素能培训,以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的专项业务培训,以新进、新任人员为重点的岗前、任前培训。4月份,我院举办了司法警察培训班,组织全体司法警察和新进院的干警进行了检察业务、办案流程、司法警察职责,以及队列、擒拿、枪械等一系列的培训,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专业素质。同时抓住岗位练兵、专业培训、实践锻炼等重要环节,在学习效果、培训成果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业务技能竞赛,不断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形象。
5、以“两个争创”为抓手,积极开展基层院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
把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作为开展“基层院建设年”活动的重点,把开展“争创自治区先进院”和争创“自治区文明单位”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战略任务,始终如一地全面推进,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目前,我院已被授予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同时,我院十分重视检察文化建设,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形象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检察形象大为改观,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四、不断加强学习,以身作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和党委、上级院的实施意见,完善执法执纪评议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思想上筑起廉洁从检的思想防线。党组书记、检察干部同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领导签订责任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目标管理规范化一并考核。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会议后,我院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坚持做到以人为本,典型引路,警钟长鸣,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形成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业务建设的良性循环机制;强化对自侦工作“一案三卡”实施情况的监督,促进公正执法。进一步完善党组、支部、政工部门的政治思想工作网络,抓住岗位练兵、专业培训、实践锻炼等重要环节,在学习
效果、培训成果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建立健全争先创优和队伍管理的常态性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办案能手竞赛活动,大力推进素质兴检工程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
2、以身作则,加强学习,严守纪律。
一是认真学习了党章,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坚定政治方向。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思想素养,牢固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高检院九条卡死的硬性规定、《廉洁从检十项纪律》、《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必须严格执行的六条规定》。四是加强执法作风,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要求。深入开展检风、检纪自我检查,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真正落实到执法活动和各项工作中。五是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今年年初,院党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旗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对费用报销的程序、支出范围、支出限额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用制度规范财务行为,避免了随意突击开支现象发生。同时严格执行收支两线工作制度,对于
涉案的赃款、赃物一律上缴财政部门,全年无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现象发生。
4、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决策、最大限度地发挥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作为班子建设的重点。做到检察干部既能成为院党组的“主心骨”和“领头雁”,又能充分发挥每一个成员的作用,不搞“家长制”、“一言堂”,凡是重大问题都提交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各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同时坚持把个人分工负责与集体领导结合起来,根据每个成员的专长、特点,把担子分担到每个成员身上,使每个人都有工作压力,都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报告和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工作,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虚心接受检查和评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一年来,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加强调查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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