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条例心得体会5篇
机构编制条例心得体会篇1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会议指出,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在加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深化机构改革、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体制、内容、程序、监督等作出规范,是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成果,是贯彻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的重要保障,是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颁布实施,《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在机构编制工作方面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推进机构编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机构职能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机构编制是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其次,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为推进机构改革和巩固改革成果提供了重要保障。最后,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是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不断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不失为一种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进一步强调了党管机构编制、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原则,《条例》的一整套制度设计都是紧紧围绕着加强党的领导这根主线展开的。要深刻认识加强党集中统一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深切体会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谋远虑,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党的十九大作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无论实现哪个阶段的目标,都需要不断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必须紧紧扭住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这个关键,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按照《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好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共同富裕。
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必须不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不能仅凭经验,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法规建设。《条例》是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内容。要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动工作,真正解决机构编制工作突出问题,规范有序、科学有效地开展机构编制工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机构编制工作是一项严肃慎重的工作。《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和组织保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坚持机构编制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大局,服务于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和组织保障。
机构编制条例心得体会篇2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体制、内容、程序、监督等作出明确规范,是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党规制度成果,是贯彻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的重要保障,是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遵循。
《条例》的颁布实施正值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套改,对于在机构编制工作方面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信它会在走过的新时代里划上重要且浓墨厚彩的一笔。
做好新时期的机构编制工作,我们必须坚持“党管一切、党领导一切”的原则,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让这项条例融化在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服务好党的执政和各项事业繁荣稳固向前。作为组织系统的组工干部,我们得带头学好、用好、悟好《条例》,让它发挥出物尽其用的作用,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大局,服务于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带头先学先悟。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动党员干部学习《条例》时要注意往深里走、往往实里走,做勤学深学善思的推动者。
带头先懂先信。坚持读原文《条例》,理解其核心要义,把握其内在要求,汲取其思想深义,领会其精神实质,真正掌握贯穿其中的相关立场、观点与思想精髓,将学习成果内化为毫不动摇的政治信仰,内化为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学懂弄通的引领者。
带头先行先做。围绕谋划推动主题教育、职务与职级套改、《条例》实施等新工作、新气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带着责任去学,带着问题去学,联系实际去学,以知促行、以行促知,解决具体问题,推进实际工作,推动套改工作和《条例》贯彻落实深度融合,确保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前、做表率,做知行,做业务能手,做精准落实者······
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善挖其新要义固本创新,守牢初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辱使命、不负人民,绘铸初心卓越篇章。
机构编制条例心得体会篇3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推动机构编制步入规范化、法制化情况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来宾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来宾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三、坚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情况
(一)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四、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监督问责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机构编制条例心得体会篇4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国共产党有了党组织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这是从严治党的需要。是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的需要。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和组织保障。
机构编制工作是一项严肃慎重的工作。有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能够确保机构编制法定化,党组织带头实施依法治国、依法治党,体现职能法定的原则,增加“三定”方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不是领导干部“拍脑袋”临时动议突破机构编制因人设事,改变过去以违纪、违规为主的监督管理措施,一切按法律法规办事,更体现了机构编制的严肃性。严禁越权审批机构和编制,严禁条块干预机构编制事宜,严禁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禁超编调动,严禁编外人员无序增长。
“编制就是法律”。多年来,在机构改革和日常编制管理中,逐步形成了较为清晰的纪律要求,明确了严格的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编制的数额和使用范围的核定,都要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和使用范围一经确定,便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突破和更改。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在限额外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擅自增加编制种类,突破总量增加编制等等作法都是违规违法的。有利于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防止机构膨胀,人浮于事,确保从严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
机构编制条例心得体会篇5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总则第一条就指出“为了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规范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会议指出,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在加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深化机构改革、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出台《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是落实党章要求、对党章规定的再一次诠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条例总则第一条就指出“为了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规范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可以看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再者,推进机构编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机构职能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机构编制是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
最后,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是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不断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是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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