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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点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 2022-07-11 13:1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点工作指引,供大家参考。

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点工作指引

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点工作指引

为切实保障集中隔离点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观察点内人力、物资的统筹调度合理有序,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总体原则

实行驻点处级领导干部负责制,由驻点的两名处级领导干部24小时轮流带班驻守指挥各项工作开展。成立集中隔离点指挥部,由驻点处级领导干部担任总指挥,统筹隔离点内各支力量的分配和使用,并对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区外事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分局、街道分别派驻工作人员,根据总指挥统一调度开展各项工作,并坚决服从管理。

二、任务分工

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承担隔离点疫情安全管理责任,指定专业医疗人员驻点,承担场所工作人员防疫业务培训和观察技术指导,提供隔离点及转运过程所需医疗防护及防疫物资。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统计和掌握集中隔离观察对象名单,指导消杀人员开展隔离点和转运车辆的消杀工作,组织对隔离点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

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负责入境人员信息采集表和转运交接表的发放与收集,与安保人员对接做好物资需求及登记。

区外事局工作人员:负责选派相关外事翻译工作人员。

做好隔离点及转运过程的翻译服务保障工作。

公安局工作人员:负责选派公安干警负责保障隔离点及转运过程的安全维稳,协助医务人员开展日常监测工作。

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负责协助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并安排专用车辆用于转运隔离人员。

安保人员:负责隔离点的人员出入管控、安保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出入。协助医护人员对进入场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负责转运车辆所需生活物资、防疫物资的看护和发放。

三、转运、安置接收人员流程

(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值班室)接到市局发来入境人员抵达信息后,立即传达至集中隔离点指挥部;

(二)集中隔离点指挥部指定对应广州机场口岸、宝安机场、深圳湾口岸的转运专班出动;

(三)转运专班联系机场(口岸)工作人员核实入境人员情况,视情况做好人力、物资配备;

(四)转运专班到达现场,与机场(口岸)交接、登记接收人员信息并签字;

(五)接收人员上车,全员做好防护措施,途中密切观察接收人员健康状况,根据实际进行必要的健康服务和心理安慰;

(六)返程途中进一步做好接收人员信息核实,并及时向集中隔离点指挥部报告,集中隔离点根据接收人员信息通知对应的街道提前安排专人专车到集中隔离点等候;

(七)转运专班到达集中隔离点,与街道转运专班进行交接签字、信息登记,由街道转运专班将需要居家隔离或街道集中隔离的接收人员接走;

(八)需要集中隔离的外国籍人员,在集中隔离点办理入住手续和医学观察;

(九)转运车辆内外进行消杀,检查车况、补充物资,待命。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协调联络机制。编制全体工作人员排班表,完善全部转运专班通讯录,明确每班次转运队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发放接收人员信息采集表和人员交接表,每日将转运情况统计汇总后及时报指挥部。

(二)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接管理。通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或者组织培训会等形式,统一要求和标准,进一步明确转运流程、健康管理和消杀规范等。当日工作人员开工前与前日工作人员做好交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对接。

(三)强化物资管理规范。明确隔离点现场安保队长是物资管理第一责任人,定岗定人做好物资领取和发放台账及剩余物资的库存工作。每天对物资进出核对验收,掌握物资库存明细并及时对接区应急管理局进行补充,并遵循“节约、绿色、科学”的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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