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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继续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第十九号)

发布时间: 2022-07-31 10:1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继续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第十九号),供大家参考。

有关继续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第十九号)

关于继续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十九号)

当前,正值全球疫情爆发流行。我国疫情防控处于防范境外输入的关键时期,一些无症状感染者的传播风险依然存在。从我县情况看,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稳定好转和生产生活秩序的逐步恢复,社会公众的疫情防范意识降低了,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口罩不戴了,体温不测了,“安康码”也不看了,餐馆堂食也随意坐了……,这样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随着入境人员和湖北返(来)东至人员增多,疫情防控的潜在风险和压力也在逐步增大!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众进入室内场所、密闭空间必须佩戴口罩,参加室外人员聚集性活动必须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佩戴口罩,企业员工上岗必须佩戴口罩。

二、公众进入小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商场超市、图书馆、学校、医院、车站、宾馆等场所,要主动配合“安康码”扫码(亮码)+体温测量防控措施,防止流于形式。

三、公众进入餐饮场所堂食要自觉执行人数控制、间隔距离、分餐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自身防护。

四、对拒不执行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相关单位可以拒绝进入或提供相关服务。

五、希望广大群众加强监督,积极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略)),对未严格落实上述规定的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广大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一刻不能放松,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东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0年3月31日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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