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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22成品油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经济社会风险,进一步规范我省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推动成品油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实现全省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的目标,根据《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XX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商务部门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三年全面、深入的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完善全省加油站(点)的经营和监管工作,坚决制止擅自私建、滥建加油站(点)的现象,严厉查处加油站(点)违法违规违章经营行为,切实加强行业规划,严格市场准入,使加油站(点)建设符合规划、布局合理、经营合法、竞争有序,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的目标,维护全省安全稳定添砖加瓦。
二、整治重点
1、加强对加油站(点)经营资质的排查,严厉打击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行为;严厉打击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严厉打击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有效安全资格证书的行为。
2、加强对加油站(点)设施设备的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建设内部加油设施、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移动橇装加油装置、自用油品违法对外销售等非法储运、销售成品油的行为;严厉打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行为。
3、加大对油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依法查处销售低标、非标和走私油品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油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勾兑成品油、“以次充好”的经营行为。
4、检查加油站(点)计量违法行为,包括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和破坏加油机准确度计量违法行为。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三、实施步骤
(一)统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3月上旬)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在2021年3月12日前根据本地区成品油综合整治部门职责分工制定本领域、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和时序进度,建立工作日志及运行台账,畅通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活动方案及时报省商务厅。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3月中旬至12月)
1、全面摸排阶段(2021年3月中旬至5月)。各市州、县市区对所属区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收集好群众举报提供线索,逐一进行核实,对存在的问题拉单列表,明确责任单位,确定整改时限。
2、集中整治和日常排查阶段(2021年6月至12月)。针对全面摸排阶段所列问题清单,按整改时限,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同时,加大对重点地区的日常排查力度,防止出现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针对日常排查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属于本部门牵头处理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牵头处理的在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3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线索移交牵头部门处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
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已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对重复出现的问题,做到立查立改,同时深入分析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积极推动落实。2023年12月底前,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典型成果,供各地学习借鉴和推广,并将总结报告报省商务厅(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各市州每月25日前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材料至省商务厅,省商务厅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整治行动期间,省商务厅将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对部分市州进行抽查。整治行动结束后,专项整治行动整体情况将报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省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的到此次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三年行动是XX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全省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目标有着重要意义;要根据实际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强领导,确保整治行动高效有序;要深入贯彻落实专项整治总体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检查;要认真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举措,夯实责任,切实抓好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力度,切实加强成品油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湘政办函〔2020〕52号)规定的职责分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问题企业的整改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有关企业,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或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议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再次组织组织验收;对于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处理,情况严重的,暂停经营资格。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成品油行业政策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及时公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商务诚信系统,营造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社会环境,建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动员成品油经营企业参与到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引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促进扶优扶强。
篇二:2022成品油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根据《XX省商务厅关于印发(XX省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发〔20XX〕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非法加油站(点)(以下简称“自流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成品油、非法计量和偷税漏税等非法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生态环境,加强财源建设,推动成品油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无证照经营行为。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
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或证照过期仍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整治非法储运、改装行为。包括擅自建设储存油罐、
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移动橇装加油装置
等行为。
(三)整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包括非法经营
低标、非标和走私油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油品等违法行为;非法勾兑成品油、“以次充好”等经营行为。
(四)整治加油站(点)计量违法行为。包括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破坏加油机准确度、伪造数据等行为。
(五)整治从非正规渠道进货及偷税漏税行为。包括通过
第三方平台采购,由贸易公司从炼油企业一次性订购大量带票油品,分销时将油品以无票价格进行销售、采购地炼厂未税油品等行为;不开发票、少开发票、串票、虚开发票等行为;炼油企业和加油站(点)无票销售、成品油纳税申报销售量远低于实际销售量等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县商务局负责检查成品油企业规范经营情况,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将查处的油品依法予以处置,协调相关企业做好被罚没成品油的调运、保管、收储工作。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储油库、加油站(船、点)的质量、计量违法行为,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商标标识等行为;负责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及市场价格行为。
(三)县公安局负责依法立案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犯罪行为;负责依法查处专项行动中阻碍执行职务、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储油库、加油站(船、
点)的安全违法行为;配合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相关行业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的安全违法行为。
(五)市生态环境局X县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加油站(船、点)的环境违法行为,协助对查处的假人员劣燃油物品进行安全处置。
(六)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用地情况,对违法用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及时移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线索。
(七)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查处车辆(流动加油车、船舶)的非法运输行为,配合打击油品非法流入。
(八)县税务局负责依法查处偷逃税款、虚开和违规开
具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推动各加油站(船、点)安装税控装
置或具有税控功能的加油机。
(九)县税控办负责制定加强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成品油批发、零售环节的税收管理,推动查处销售不入账、申报不实、体外循环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县交警大队负责依法查处运输成品油车辆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十一)成品油零售主渠道单位:负责督促各自企业和所属成品油油库、加油站(点)的自查自纠;及时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相关线索;为处理现场查封的非法经营设备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做好被查封油品的抽样检测鉴定及罚没成品油的转运、暂存及回炼等工作。
(十二)各乡镇负责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本辖区成品油专项整治摸排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查处非法经营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5月1日前)。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根据要求,制定本地区本单位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举措。同时全面启动宣传发动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5月1日至11月30日)。由县商务局牵头组建联合查处组,依法依规坚决取缔“三黑”(即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严厉打击“三低”(成品油低质、低价、低标号);坚决打击合法加油站以次充好,非法售卖不合格成品油,或将其他廉价油混杂在合格成品油中售卖;打击在民宅中私设油罐、简陋加油装置等向群众售卖来路不明的成品油;打击利用停车场、驾校等场所车辆聚集的特点,在相关场所内放置油罐、使用改装的加油车售卖不合格成品油;打击“打一枪换一地”,将车辆进行改装或者伪装车辆,给过往车辆加油或者直接到预约点加油行为。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梳理先进典型,以供学习借鉴和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是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由县商务局牵头,结合实际成立联合查处组。
(二)强化部门协同。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加强成品油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积极抓好整改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有关企业,要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再次组织验收;对于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处理,情况严重的,暂停经营资格。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将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力度,对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市生态环境局X县分局将加强对各乡镇空气质量的考核力度,相关考核情况纳入对各单位年度污染防治考核内容。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成品油行业政策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引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动员成品油经营企业参与到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商务诚信系统,营造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社会环境和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篇三:2022成品油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创造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打击“黑加油站、黑加油车、黑加油点”为重点的成品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严厉打击、标本兼治的原则,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严厉整治打击“黑加油站、黑加油车、黑加油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深挖一批幕后组织者、操纵者,打掉其保护伞,斩断成品油市场地下链条,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通过专项行动,建立分工明确、依法打击,运转高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合法经营、规范有序的成品油经营格局,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重点
结合我县实际,专项行动以省县乡村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社区)、在建建筑工地、工矿商贸企业、成品油经营网点为重点区域,以成品油运输、批发、零售为重点环节,以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为重点打击对象,严厉打击油品销售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一)无证无照无牌经营行为。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通过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辆等销售成品油的行为;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擅自经营的行为;无证、无牌、套牌或证照不全,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行为;停车场无证无照经营成品油的行为;未获得《危险化学品经管许可证》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隐患的行为。
(二)超范围经营行为。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的行为。
(三)销售劣质油品行为。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油品行为;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
(四)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和服务标志。
(五)成品油价格、计量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XX县成品油领域
(一)协调组组成人员
组长:XXX、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X、县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XXX、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
成员:XXX、县公安局副局长
XXX、忻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副局长
XXX、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XXX、县工信局副局长
XXX、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XXX、县消防救援大队支队长
XXX、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协调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兰茂林(兼),副主任XXX、(兼)。
(二)部门和单位职责
1、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成品油行为;负责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环节计量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成品油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2、县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黑窝点、黑加油站、黑加油车违法犯罪行为;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对成品油运输车辆进行依法查处。
3、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柴油经营的行为。
4、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将查处的假劣成品油及假劣车用燃油交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假
劣燃油得到安全处置;负责依法查处“三黑”站点涉嫌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5、县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结合全省开展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专项行动,从运输渠道打击非法油品流入。
6、县工信(商务)部门:负责指导成品油流通企业健全油品购销管理制度。
7、县消防部门:依法查处储油库、加油站、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的消防违法行为。
8、中石化XX分公司、中石油XX分公司:负责承担被查没非法油品的运输、收储工作;负责指导所属油库、加油站自查自纠,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对现场查封的非法油品提供技术支持;优化加油站网点布局,做好偏远地区、村庄油品保供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摸排整治(3月10日至4月5日)。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深入排摸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线索,从严甄别和查处一批汽柴油黑窝点案件。
(二)专项整治行动(4月6日至5月5日)。4月6日前对摸排和掌握的线索进行全部取缔和捣毁,严厉查处一批行政、刑事案件,依法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三)全面打击行动(5月6日至5月15日)。在完成专项目
标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全面覆盖、无死角的排
查工作,对摸排发规的案件线索及时处置。要加大对已取缔站点的跟踪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对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从严打击;确保举报一例、核实一例,发现一例、打击一例,坚决防止黑加油站点现象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市成品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协调组统一领导,协调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动扛起责任,各负其责,严格履职,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任务,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
(二)强化配合协作。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和联合执法,
建立案件通报移交机制。要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认真查验相关证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本部门牵头处理的,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牵头处理的,在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及时将案件移交牵头部门处理。
(三)强化执法力度,要严格依法打击,加强“两法”衔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文明规范执法,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创新执法方式,特别是在查扣处置非法经营器具、油品方面,依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合作,加大联合执法行动力度,提高打击效率,特别是对已取缔的站点要定期进行复查,防止反弹。
(四)强化宣传引导。协调组办公室公开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350-6022571,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报道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敬畏法律、珍爱信用,鼓励消费者学法用法、维护权益,调动全社会的法律意识,震慑不法分子,巩固法治权威,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强化督查力度。县成品油领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协调组将组织各有关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县人民政府成品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思想不重视、行动不迅速、措施不完善、工作不落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涉嫌徇私舞弊、不作为、渎职的单位和人员,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各相关单位在4月15日前上报整治方案,5月2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联系人:XXX县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股股长
联系电话:XXX报送邮箱: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