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供大家参考。
布拖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
2016年11月25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布拖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优势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四川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布拖县检察院党组、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
第二条健全和落实布拖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着眼于加强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布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关键在领导,基础在支部,落实靠党员”的要求,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整合力量,加强指导,创新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
落实,努力形成职责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齐
第二章责任主体
第四条布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在县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对机关党建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指导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其他党员干部要按“一岗双责”
第五条政治处对机关各内设机构党建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六条院党支部对落实党建工作负有具体责任,党支部书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
第七条
一、按照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以及县直工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
二、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议程,每半年听取一
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并督促对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审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党员违反党纪的处分
四、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和支持工青妇
六、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
七、按照县委有关规定,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八条
一、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
二、定期向党组汇报工作,在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和组织重大活动之前,及时向党组请示汇报,争取指导和支持。
三、坚持把机关党的建设纳入机关整体工作,通盘考虑、统筹安排,与检察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四、协助党组做好“四好”活动、中心组学习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有关基础工作,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抓好党支部的建设,指导党支部进行换届改选,整顿软弱涣散的党支部。
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内生活,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每年“七·一”前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出部署。
七、坚持党员预警机制,对凡在党员民主评议中,评定为基本合格,在工作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经教育改进不大或坚持不改的党员,发出《党员预警通知书》,责成其改正,保
八、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规划和指导党员发展工作,注意把发展的重点放到办案第一线的业务骨干,既不苛刻求全,又不突击发展,做到成熟
九、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每年“七·一”评选表彰先进
十、领导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严格党内监督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坚持派员参加支
十一、对党支部党建工作实施分类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各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队伍思想动态,及
十二、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坚持开展创建“四强”基层党组织活动,引导各
党支部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展领域、强化功能的着力点,使基层党组织达到“推动发展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凝聚人
第九条
一、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按照党组和政治处的部署要求,结合科室职能和党员实际,做好党建工作,激励党员立足
二、坚持支部大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讨论通过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决定支委会;讨论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事项,监
三、坚持支部委员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主要内容是: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和报告;讨论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党员队伍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落实情况;分析研究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
四、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要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主要是汇报思想,交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支部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事先向支部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五、坚持党课制度。要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进行法规党纪、党风廉政和形势教育,
六、坚持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上党课的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填写在《党支部工作手册》里备查。每月至少安排一次组织生活。党组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全年不少于6
七、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全年组织进行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即每月1天)。支部要建立学习记录本,对学习的
八、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七·一”前进行。党员要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个人总结,党支部要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对党员逐一进行评议。民主评议结束后,党支部要根据评议的情况,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由支部存档
九、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廉政规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向
十、每半年分析一次干警的思想状况,书面报告政治处,有
十一、坚持发展党员制度。支部发展党员计划要经支委会讨
发展新党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即写入党申请书一年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一年可确定为党员
要坚持积极分子入党前培训制度。积极分子入党前必须参加5—7
要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和公示制度。要确保党员发展工作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程序严格。要对其个人简历、培养考察、
十三、坚持党费收缴制度。每个党员必须于当月主动按规定交纳党费;支部应逐月到机关党委办公室办理党费缴纳手续。对不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所在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
支部每半年通报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年底向县直工委及党组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四章监督与考评
第十条党支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纳入年度
目标管理考核,由政治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与年度检察业
第十一条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党支部履行党建责任制的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科室、评价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的
第十二条党支部要结合支部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