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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党课:加强新时代纪检法规制度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党的20D报告指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持续加强纪检法规制度建设,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确保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总书记就新时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出一系列原创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引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纪委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不断推进纪检法规制度建设,为形成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和反腐败法律体系作出积极贡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自我革命和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起草、修订每一部法规制度,都首先从认真学习领会和系统梳理***总书记重要论述开始,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方针、重大部署、任务要求,体现到法规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制度措施各方面,以法规制度建设的高质量保障纪律检查工作的高质量。二是把完善“两个维护”制度保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突出鲜明政治导向,将“两个维护”要求贯穿到纪检法规制度建设全过程,作为检验法规制度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尺。紧紧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敢于善于斗争等加强纪检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法规的政治功能。深刻认识纪检法规的政治属性,把准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定位,突出聚焦“七个有之”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通过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制度,促进增强各领域各方面党内法规的刚性约束,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令行禁止,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保障党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坚持守正创新、立字当头,推动解决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实践问题
新时代纪检法规制度建设是在波澜壮阔的伟大斗争实践中推进的,始终坚持以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有机统一。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党的纪律挺在法律前面。针对党的十八大前一度出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坚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探索推进革命性锻造的有效途径。参与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等十二个方面对党员、干部作出有针对性的规范;
修订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为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树立起努力践行的高标准;
两次修订党纪处分条例,突出党纪特色,坚持问题导向,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行为底线、列出“负面清单”,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二是扎紧纠树并举、风腐同治的制度笼子。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措施,完善通报曝光制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眼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创造性运用“四种形态”政策策略,制定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等文件,系统施治、层层设防,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三是强化党内问责,压实领导责任。持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着眼解决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制定、修订问责条例,丰富问责情形,规范问责程序,涵盖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各个方面,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常态化精准化问责激发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三、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
立足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定位,发挥纪委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监督法规制度,提升监督全覆盖质效。一是健全监督体系,突出监督重点。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实现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监督措施有机统一。紧盯“关键少数”提出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二是加强政治监督,发挥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两次修订巡视工作条例,突出党组织巡视工作主体责任,把政治巡视、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等实践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
制定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
出台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构建衔接顺畅、协同有力的巡视巡察监督工作格局。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牢牢把握派驻机构政治监督使命,切实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三是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强化纪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制定关于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等规定,健全纪检机关与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的制度机制。突出党员主体地位,拓宽监督渠道,修订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制定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建立健全鼓励和保护实名举报以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机制。促进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完善警示教育、纪律检查建议、党风廉政情况专题报告等制度,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把监督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坚持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确保纪律检查权正确规范行使
坚决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把纪检法规制度作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围绕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完善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和自我监督的制度规定。一是健全规范纪委工作的组织制度。制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全面规范纪委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为纪检机关忠诚履职提供制度保证。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完善向上级纪委、派驻机构向派出机关报告重要情况的范围和程序。二是完善权力内控机制。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等法规制度,对监督执纪问责全流程作出严格规范。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严格审查措施适用范围和审批权限,促进依规依纪行使纪律检查权。三是强化自身管理监督。针对干部准入、设立临时党支部、队伍作风建设、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回避、保密、脱密期管理、从业限制、安全责任制等细化制度规定,出台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