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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统2022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发布时间: 2022-06-22 17:3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法系统2021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供大家参考。

政法系统2021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政法系统2021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按照*统一安排,本人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中全会及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等方面,深入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反思了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了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

(一)在学*弄*做*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方面。一是学习主动性不高,学习内容不够全面。表现为:上面有安排才学、工作有需要才学,没有真正把学习作为一种境界、一种习惯、一种修养来对待,主动学自觉学的劲头不足。对用得上的知识还能够认真学、深入学,但对系统性的理论知识研读不够,只停留在浅尝辄止的层面上。

二是学习成效不够明显,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思想。在工作比较繁忙的时候,就会产生政法工作才是主业,政治理论学习差不多就行了的思想。

三是学用结合不够密切,存在学用脱节现象。表现在:无论是个人学习还是抓机关学习方面,都存在学习方式单一,专题研究少,不善于将政治理论学习贯穿于政法工作始终,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还有差距,没有真正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二)在积极履职尽责,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一是统筹全局开展工作的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认识局限于自己管辖范围,工作的重点放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认为只要做好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防控管理工作就可以,而对有交集的单位和人员的关注和考虑不够,导致防控工作存在漏洞。

二是舍我其谁的冲锋意识还需提高。在工作中有时存在着一般群众的思想,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当以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所有人员的安全健康敦促自己。

三是对新形势新情况的学习需要更加深入。由于疫情期间工作头绪繁多,不能主动利用业余时间系统深入的学习研究党中央上级单位对疫情防控的文件指示精神,通常是上级要求学什么就着重学什么,与现岗位工作联系紧密的就多学,联系少的就少学或不学。

四是改革创新意识不高。没有积极探索疫情防控的新措施新办法,一味按照上级的指示执行,也没有主动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

五是*担责的担当精神还需加强。当前形势严峻,人手不足,领导工作任务繁重,在这次疫情大考面前,作为单位副职,我应当主动向前多是一步多走一步,既要保质保量完成领导安排的部署的工作,更应当积极思考可能存在的防空漏洞,并加以完善。

(四)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一是存在老好人思想。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到位,导致出现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比如说对机关日常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人和事,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二是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跟踪问效不够。尽管工作安排的很扎实、很具体、很到位,但由于平时工作头绪太多,自己亲自督促检查不够,导致有些工作落不实,推进不力,影响了工作成效。

三是工作创新不够有力。由于政法综治维稳工作量大面广,虽然自己自任职以来能够勇于担当,开拓思维,大胆创新,在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但由于财力、人力等方面条件的限制,创新的力度还不够大,培养的工作亮点还不够多,创新的意识、创新的思维、创新的举措还不够强。

(四)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一岗2责”和遵规守纪、纠四风转作风方面。一是深入基层不够。平时总以工作忙、头绪多为由,不能积极深入基层政法部门,深入村组农户,第一手资料了解和掌握的不够全面。比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为*镇的工作团团长,到镇上强调的多,进村入户调研不够,会议安排的多,检查指导不够;下基层调研政法工作时,和基层政法干警面对面交流较少。

二是关心同志不够。虽然自己平时能够保持随和、低调、朴实的态度为人处事,但在具体工作生活中主动了解干警疾苦、掌握下属思想动态、帮助同志解决

实际困难不够深入、不够细致,没有做好干警的良师益友。

三是解决具体问题不够。尽管自己在面对涉及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一些具体问题上能够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尽心竭力、跑前忙后,但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导致在具体工作中显得力不从心,特别是在维稳信访问题上,一些应该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一些本该落实的事项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比如综治维稳工作安排部署的多,提要求多,抓落实、树典型、做样板较少;网络安全监管和打击力度不大;再比如红袖章义务巡逻队由于没有报酬,巡逻没有做到经常化,“三官一律”进农村、进社区存在形*主义现象。

(五)在收官“十三五”,谋划“十四五”方面。一是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在工作中,尽管自己对分管工作能尽职尽责,但对一些不属于自己分管的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没有及时给主要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比如常委会在研究重大问题时,既使自己有时有不同意见,往往出于怕伤其他领导面子,没有及时发表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分管工作与全局工作之间关系处理不够。有时总爱强调自己分管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对全局工作思考不够、谋划不够、参与不够。三是追责问责力度不够。对政法干警的管理还不够严,尽管自己能认真履行“一岗2责”,带领政法干警严格遵守“十不准”规定,并结合全县政法系统干警队伍实际,深入开展了警风警纪大整顿、政法干警素质提升年活动,但在对个别警风警纪存在问题的人员追责问责过程中有碍于情面、黑不下脸的为难情形,多数以批评教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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