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市发展和改革局救灾物资采购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采购原因:
按照《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中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建立市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联动机制(试行)的通知》(中山应急发﹝20xx﹞11号)规定,我局需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的20xx年市级救灾物资年度购置计划组织实施采购。
二、采购内容:
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的中山市20xx年市级救灾物资购置计划(详见附件1, 附件2)内物资。注:供应商应对附件1中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供应商报价无效。
三、采购预算:
不超过20万元。根据市发改局实际购买数量,凭票支付费用,费用在局20xx年救灾物资储备费用预算经费中列支。
四、完成时间:
自开标后20日内完成采购,要求一次性采购完毕。
五、付款方式:
采购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独立于采购人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xx年4月 22 日起至20xx年4月 28 日;
2.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xx年4月 22 日8时30分至20xx年4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3.评审时间:20xx年4月29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4.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5楼557室。
八、报价文件份数和封装及递交
1.报价文件(附件3)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正本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2.所有报价文件应在本方案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规定的地点。未按要求密封的,或迟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原封退回。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报价。
3.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5楼557室。
九、采购方式
按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采购管理制度(暂行)》(中发改办通〔20xx〕2号 )规定,本次拟采取自主采购方式实施。
十、评审方法
本次采购的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有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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