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监管领域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多形式宣传,推动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群众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提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一)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2021年6月。
三、活动内容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各二层机构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大力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同时要督促相关企业负责人通过“公开课”“微课堂”面向企业职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
各二层机构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1.开展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各二层机构要利用各类平台,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广泛发动相关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2.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2021年“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从6月开始,12月底结束。各二层机构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及时对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进行曝光。要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3.开展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二层机构根据相关部署开展相应宣传活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要派人参加由区安委会统一部署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要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积极参与相关安全知识宣贯系列活动,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4.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开展。各二层机构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在单位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标语、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电梯安全知识等方式,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
各二层机构要根据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深化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
1.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发生。对在日常监督检查、各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以及广西特检院河池分院反馈的问题,要严肃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发现事故隐患不能在规定期限彻底整改的,要坚决依法依规采取停止使用或查封等处理措施,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2.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加大监管力度,对相关工业产品质量实施风险隐患排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开展行业火灾防控工作。各二层机构要结合市场监管实际,督促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依法查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四)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本单位各办公区域开展办公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加强对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规范公务车使用、保养、维修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层机构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将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成立区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二层机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设在协调和应急管理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
各二层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三)加强沟通协调
协调和应急管理股要主动与区安委会联系,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区安委会组织的活动,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认真总结
各二层机构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做好材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导组,督导活动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综合执法和政策法规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于每周四上午下班前报送开展活动的工作信息、视频或图片等资料,并于2021年6月24日前将活动总结(包括文字信息、视频或图片)及统计表(详见附件2、附件3)报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