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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3篇【完整版】

发布时间: 2022-06-30 13:5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3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3篇【完整版】

根据不同的角度,计划可以分成很多类:按时间的长短可分为:长期工作计划、中期工作计划和短期工作计划;年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和周工作计划。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自觉性、更扎实的工作,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改革的健康发展。根据县教育局的工作部署,今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是:

  一、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学校重大事项议事规程》、《学校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制度》、《党员干部定期约谈制度》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校将依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各科室要明确责任、工作标准、保障措施,学校将通过日常检查等形式进行落实。

  二、加强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罗尚刚 副组长:王勤

  成员:向勇 舒俊生 刘湘光

  学校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成立校务校财监督小组,做好校务、财务公开制度,保证班子成员清正廉明,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扎实做到反腐倡廉、拒腐防变。进一步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造性开展工作,务必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党章,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示精神;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做实践“三个代表”的模范。

  3、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

  三、继续抓好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根据“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总体要求,从严治教,依法治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久深入开展治理班级乱收费工作,真正做到无任何班级,无任何教师以任何名目收取任何费用。

  2、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干部、教职工队伍素质,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认真抓好师德师风教育,弘扬教师依法治教、教书育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良好师风。继续抓好校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做好治本工作,从源头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1、严格执行教育项目公开进行招投标、基建维修项目、大宗物品和设备仪器实行政府采购的规定。继续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

  2、积极开展“双诺双创“工作。开展学校支部向群众承诺办理若干件实事,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向群众承诺做若干件实事争创党员先锋岗。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党委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论述和上级有关部门民主评议行风的要求。要求全体党员要以身作则,携同全体教师共同塑创良好教风、班风、学风。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某工作,后勤服务处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xx大、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科学有效地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贯彻党的xx大和中纪委三次全会以及林业局、纪检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抓好党的xx大精神、新党章、中央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的学习贯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理论、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突出案例警示教育内容,积极探索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为全局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障,确保政令畅通。

  二、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和对象

  1、重点内容。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习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国务院修订下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惩防体系建设规划》等主要内容,中纪委和上级组织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要求。

  2、重点对象和形式。突出领导班子成员,党员。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一是严格遵守党章,在全单位开展"学党章、守纪律"主题教育活动。二是严明党的纪律,将党的纪律贯彻到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中。

  三、宣传教育重点任务和要求

  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二是根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将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三是严肃整治以权谋私和奢侈浪费行为。

  四、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进源头反腐

  一是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与改善民生、体制改革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中央政令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抓、人人抓的良好局面,坚决落实廉政建设责任"一票否决制"。

  二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党支部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新要求、新措施。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督执行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作为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四是加强重点时期的廉政教育。在国庆、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和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关键时期,提前预想,提前警示,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廉洁承诺等形式,加强廉政宣传教育,重申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是坚持日常廉政学习制度。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党纪条规,每年不少于4次;每年不少于1次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知识测试或竞赛活动;每季度组织1次集中廉政学习。

  六是坚持日常廉政宣传制度。年内由支部书记上1次廉政党课;集中观看案例警示教育片或形势任务教育;加大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按上级要求上报廉政建设动态工作信息。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紧紧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线,深化“清廉机关”建设,认真做好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进新时代乐清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计划

  1.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对本地本系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等。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开展理论学习一次以上,全体党员干部每月集中理论学习一次以上,各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理论学习一次以上,年内每位党组成员给党员干部上党课一次以上。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忠诚履职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2.深化廉政宣传教育。每月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筑牢思想防线。以典型案例为重点,通过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增强行廉守廉的思想自觉。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年内组织党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一次以上。充分利用单位宣传栏、手机短信、微信群等载体,加大廉政宣教的广度和力度,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廉政宣教格局。深化家规家训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3.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政治监督,将“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加强对市委推动产业数字化、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重大决策部署在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4.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工作职责,对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责任分工,制定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及工作措施明确到个人、落实到个人,坚持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党支部和科室。

  5.优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格贯彻执行“双固定”、“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党员管理、党员发展和处置等制度规定,机关纪委每季度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一次以上,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党支部责令整改,对相关党支部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6.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班子成员要带头用好第一种形态。落实谈心提醒制度,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了解核实,做到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及时开展任职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坚持“四个必谈”,即群众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岗位变动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各党支部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8日前将谈心提醒教育情况统计表上报机关党委。准确把握四种形态使用情形,严格转化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既要防止一谈了之、以谈代查,又要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

  7.强化风险防控。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各科室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每半年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一次以上,动态填报《廉政风险点排查登记表》。并结合查找出来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制订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风险防控预警处置机制,强化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和预防工作,每半年向机关纪委汇报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层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向组织汇报相关事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个人廉政档案。

  8.完善科室内评体系。完善“清廉科室”内评体系,结合实际,对未参加“万人双评议”和“清廉站所”创建的机关科室开展内评。以“最多跑一次”为切入点,进一步梳理科室职能,简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秩序、不断改善和提升科室效能。结合科室中心任务完成情况和服务群众情况,利用明察暗访、满意度调查、科室负责人公开述职等多种方式,通过收集单位职工、领导干部、服务对象等多个层面的评价,建立多维度、动态化的科室效能监督评价体系。有效运用考评结果,激励科室创先争优,通过理顺单位内循环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

  9.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聚焦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烟票”、支付凭证等有价证券、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密切关注不吃公款吃“大款”、以商会考察名义旅游等隐性变异问题,开展正风肃纪检查,严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针对落实“最多跑一次”、复工复产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集中督查活动,着力整治推进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问题,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在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落实到位。将正风肃纪检查延伸到社会化服务单位,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效率。机关纪委要每月开展正风肃纪检查一次以上,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正风肃纪相关报表报至市机关党建考核平台。

  10.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和公车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和公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调研保障用车)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日常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每半年开展节能集中督查一次以上,督查全市市级单位覆盖率90%以上,每季度开展公车督查一次以上,并协同市纪委开展公车使用专项督查整治,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和公车规范使用,厉行节约,加强全市作风建设。

  11.加强全市办公用房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严格依照面积使用标准,加强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关于办公用房建设、调剂、租用、出租、装修等审核把关。健全落实全市办公用房使用巡检制度,每季度开展督查一次以上,并协同市纪委开展专项督查整治,确保全市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符合规定标准。

  12.加强财务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支出审查把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财务资金支出的监督,每季度对财务资金支出账单、报销凭据等开展监督审查一次以上,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13.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能、勤、绩、廉”作为第一标准、基本条件和重要依据,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用正确的导向、准确的程序,选好人、选准人、选对人。

  14.加强社会化服务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社会化服务项目及物资采购支出,加强监督审查,每季度开展督查一次以上。进一步完善对社会化服务单位的考核标准和监督管理制度,每月对社会化服务单位开展督查一次以上,切实提高其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15.配合开展“万人双评议”活动。借力“万人双评议”活动,紧紧抓住干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督查检查,深挖作风顽疾,着力清除“中梗阻”,提升科室服务能力。

  16.加强执纪审查。做好中层以下违纪违法党员的立案工作。要聚焦科室微腐败问题,聚焦以权谋私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做好案件的审查、报审和处分工作,规范审查程序,严肃审查纪律,做好案卷归档。

  17.健全长效机制。针对纠治“四风”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相关制度漏洞,不断健全完善制度规定,推动构建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体系。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18.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强化履职意识、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相关制度、务实推进工作。建立与派驻纪检组协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完善机关纪委书记和纪检委员约谈机制,党组书记年内约谈机关纪委书记一次以上,分管纪检领导每半年约谈机关纪委书记一次以上,年内约谈纪检委员一次以上,了解工作情况,督促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协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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