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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妇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程序
(供参考)
机关妇女组织是机关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是党组织联系妇女干部的桥梁和纽带。全市市级党政群、政法机关都应全部建立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小组。机关妇委会(妇女小组)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为规范机关妇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楚雄市妇联编写了机关妇女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程序,供大家参考。
一、换届选举前的主要准备工作
1、召开妇委会委员会议,研究关于换届的有关事项。若是新建立的妇女委员会,则由本单位党组织牵头成立妇委会筹备小组,负责妇委会的组建工作。属期满换届的,上届妇委会要召开妇委会委员会议,研究换届的有关工作事宜,并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党组织汇报。同时,将换届的相关工作以书面形式向市妇联报告。
2、起草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妇委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新建立的则要起草筹备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筹建的过程,目前机关妇女工作的情况及下步工作的建议。
3、酝酿提出候选人。机关妇委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可由上届妇委会提出候选人名单,在广泛征求机关女干部意见的基础上报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新建的妇委会由本单位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机关女
干部的意见,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候选人。也可由机关女干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预选产生候选人,然后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妇女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主任或副主任一名,妇女人数较多的单位可适当增加委员数,但一般不超过7人;妇女小组设组长或副组长一名。妇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一般由同级科级或股所级女干部担任;本单位没有科级或股所级女干部的或无合适的同级女干部,需重新选任的,除按市妇字(2007)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建设的意见》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选任:(1)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提出选任方案,征求市妇联的意见;
(2)组织机关全体女干部进行民主推荐;
(3)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
(4)党委(党组)根据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拟任人选并作出批复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会议选举。
4、报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批准。妇委会或妇委会筹备小组要把工作报告(筹备工作报告)、正式候选人名单、召开会议的时间等及时向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汇报,经批复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或成立大会。
5、制作选票。妇委会主任的选票和委员的选票应该作出区别,各设一张选票进行选举。
二、召开机关女干部(女干部代表)大会时的主要工作
1、选举原则。本单位全体女干部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推荐权。选举原则上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十五。
2、大会组织领导机构。进行换届选举的,由上届妇委会主持,新成立的由筹备小组主持。
3、大会主要议程。
(1)上一届妇委会主任(筹备小组组长)作工作报告(筹备工作报告);
(2)选举;
(3)单位领导讲话;
(4)新当选的妇委会委员代表讲话。(即:妇委会主任的表态发言)。
4、选举的实施。
(1)大会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的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选举可直接采用差额方式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方式进行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选举。
(2)通过会议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任务和人数;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的方式,程序;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填写选票应注意的事项;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规定;监票人、计票人产生办法;选举纪律。
(3)主持人介绍候选人情况。
(4)推选(通过)监票人,确定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均应由不是候选人的女干部担任。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5)分发选票。由监票人和计票人将选票分发给每个女干部。多余的选票除2张存档外,其余的当场剪角作废。
(6)投票。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对选票
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她人。女干部或女干部代表在选举期间,如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可在先进选举单位设立的流动票箱投票。
(7)计票。投票结束后,计票人、监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并统计出每位候选人的得票数。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选举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由大会征得多数会议代表的同意,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8)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三、会议后的主要工作
1、召开第一次妇委会委员会议,推选主任、副主任,并进行分工。
2、及时向全体女干部公布妇委会班子的组成情况及分工,并由本单位党委(党组)下发任免文件。
3、将选举任免结果报市妇联备案。
4、单位下属的妇女小组组长人选可由单位党组织在充分征求女干部意见、反复酝酿协商的基础上产生,并由单位党委(党组)下发任免文件。此程序也适应于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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