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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1 政绩观的扭曲
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
活动增加值总合,GDP综合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成果,是国民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财富总和, 它的发展应当是有质量的、有效的、可持续的。但实际上,有些地方存在片面的以GDP为中心, 盲目攀比, 不惜牺牲长远利益赢得一时的“快速增长” , 不惜牺牲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利益求得更多的“无效增长”的现象, 这样的GDF 不具有“绿色”。
追求GDF本身并没有错,错就错在我们长期以来让各级地方政府成为GDF的主要承担者,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唯GDP论英雄。唯GDF给社会经济造成了四大扭曲:第一,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抑制了市场的配置功能;第二,盲目上项目,制造出大量低效的GDP第三,保护资本利益,而不顾社会和环境所付出的高昂代价;第四, “官出数字, 数字出官”。
2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吻合的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发展观要求必须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努力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 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不断保护和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以传统GDP衡量干部政绩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绿色GDP强调全面协调发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绿色GDP由于纳入了“资源环境”
或“社会福利”的因素,优越于GDP但绿色GDP是建立在GDR基础之上的,是对GDP的修正,而不是对它的全盘抛弃。GDP 是非常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 它对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宏观经济增长状况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绿色GDP不能离开经济的增长。
绿色GDP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反映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 为了避免更大范围的资源滥用和环境毁损, 避免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我们必须用绿色GDP乍为政府和干部业绩的主要衡量标准,把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的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范围, 考察领导干部在抓经济发展的同时, 是否注意保护生态环境, 节约资源, 从而推动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向低消耗、高利用、低排放的集约型模式转变, 把各级领导干部从过度重视GDF引导到重视可持续发展上来,用绿色GDP考核领导干部是否始终坚持发展的可持续性。
3完善政府决策机制政府决策机制是指政府在重大决策过程中所必须履行的一系列科学程序。它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包括决策前期的调查研究和方案拟定, 决策过程中的科学论证、集体讨论和共同决定, 决策执行后反馈追踪和绩效评估等多环节的系统工程。
完善政府决策机制, 一是要创新决策理念, 把环境、资源等生态因素纳入到决策所考虑的范畴之内; 二是要规范决策程序, 要完善决策议事规则, 按照决策程序的系统性要求, 制定有操作性的议事规则, 并严格执行, 应做到不深入调查研究不决策、不充分征求意见不决策、不具备两个以上方案不决策, 以确保决策科学严
密、优质高效;三是要、强化决策制度, 包括: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决策环境评价制度、是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要提升决策绩效,要运用现代决策理论和方法, 借助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 积极推行电子政务, 不断提高决策效率。
4健全政绩考核机制有的学者建议把国民幸福指标、国民生存指标(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国民发展指标等因素纳入到政绩考核体系之中, 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但是在实施过程当中, 遇到了两个难题: 观念难以转变和指标难以考核。所以, 各个地方对于建立一种新的政绩考核体系, 都处于尝试和探索阶段。
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是极为复杂和困难的, 因为中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情况千差万别,发展基础条件各异, 考核的初始状态不同。因而在实际考核过程中, 要考虑到以下两点具体情况: 一是注重近、中、远期相结合的考核。地方政府的官员, 是由上一级政府任命的, 有一段时间的任期, 且任期的政绩将决定地方政府官员的政治命运,因而在考核一届政府政绩时, 既要考核年度的政绩,更要考核任期内政绩, 使年度政绩为任期总政绩服务, 隐形政绩为显形政绩服务。二是注重区分不同功能区的考核。尤其是对于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地区,不以GDF以及招商引资业绩考核政府官员的政绩, 要强化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建设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
5如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5.1注重“经济性”评估经济性评估要求政府树立成本意识,节约开支,少花钱多办事。政府保证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前提下, 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产出或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长期以来,我们片面强调经济性, 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唯GDP论英雄。唯GDP论给社会经济造成了四大扭曲:第一,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抑制了市场的配置功能;第二,盲目上项目,制造出大量低效的GDP第三,保护资本利益,而不顾社会和环境所付出的高昂代价;第四,“官出数字,数字出官”。
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必须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努力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 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不断保护和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这就要求我们不能片面重视政绩考核的经济性, 而应当从多方面入手。
5.2注重“效率性”评估效率性评估要求政府具有高效的投入产出比, 花少钱办好事。科学的政绩评估体系应把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的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范围, 考察领导干部在抓经济发展的同时, 是否注意保护生态环境, 节约资源, 从而推动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向低消耗、高利用、低排放的集约型模式转变, 把各级领导干部从过度重视GDP引导到重视可持续发展上来,用绿色GDP 考核领导干部是否始终坚持发展的可持续性。
5.3注重“效果性”评估
效益评估关注的是组织工作的质量和社会最终结果, 效益最终要体现在人民满意程度和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上。现行的政绩评估体
制, 在评估形式上过于单一, 主要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评估,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人民群众和专门评估机构对政府绩效的评估,使政府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人民群众的监督, 不能在评估制度上保障政府将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放在首位。新型的政绩评估体系, 要兼顾人民满意程度和社会发展进程。
5.4注重“公平性”评估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 消灭贫穷、缩小贫富差别、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是我省新时期重要任务。因此, 政绩评估中要把社会公平指标作为重要指标。要充分考虑到目前贫富两极分化可能带来的潜在的社会危机, 评估要考量政府理顺、疏导社会矛盾和对突发事件的正确应对能力。公众关心的问题是, 接受服务的团体或个人是否得到公平的待遇, 需要特别照顾的弱势群体是否得到更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