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落实反腐败工作机制,强化各成员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反腐倡廉齐抓共管的新常态,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前面,XX同志总结了前期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工作意见,8个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作了会议发言,大家讲得很好,我都表示赞同。
市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反腐倡廉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突出主业,强化以监督执纪问责为核心的监督责任;
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力配合,合力正风肃纪,从严查处腐败案件,共抓系统预防,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案件查办、社会评价、预防腐败等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位置,赢得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衷心点赞,特别是我市推进的反腐败协调机制得到中纪委、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在此,我代表市委,向为全市反腐败斗争作出努力和贡献的各位同志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各成员单位再接再厉,共同把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合力反腐的政治定力
反腐败是全党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全党动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各位组长、副组长,务必站在讲纪律顾大局的高度,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合力反腐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一,加强反腐败协调是落实从严治党管党要求的现实需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是中央确定的长期治党方略。省委提出从严治党“六个务必从严”要求,市委提出“五个从严从实”,这是我们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的根本要求。贯彻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依规治党各项规定,必须紧紧依托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抓住惩治腐败这个焦点问题,“严”字当头,“实”字为先,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反腐败协调,能够有效整合监督执纪资源,扩充监督执纪力量,推动和保障管党治党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第二,加强反腐败协调是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我们党在长期反腐败实践中总结形成的重要经验,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重要保证。市委书记在谈到反腐败协调时指出,目前的问题主要是反腐败机制职能分散、形不成合力,有些案件难以坚决查办,腐败案件频发却责任追究不够。因而,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只有各成员单位团结协作,形成查办腐败案件的整体合力,才能保证案件顺利查处,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纵深推进。
第三,加强反腐败协调是适应法治反腐新常态的有效抓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体现了现代国家治理的核心价值。省委xx届xx次全会鲜明提出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市委xx届xx次全会强调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底线,保障各项改革于法有据,标志着依法治市与依规治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我们要进一步创新法治反腐的路径方式,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严格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和流程,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实现各项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特别要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的沟通配合,严格落实有关纪律、规定、程序和要求,确保各方在纪律、政策和法律运用上的一致性,定性处理的准确性。
二、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增强合力反腐的责任担当
按照中央、省委的判断和部署,当前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反腐败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强力打“虎”灭“蝇”、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仍然是重中之重。大家要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增强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是认真履职尽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政治责任,也是我们开展反腐败协调的基本遵循。纪委作为牵头机关,代表市委履行监督职责和组织协调职责,一定要理直气壮、主动担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密切与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整合资源,集成力量,加大重大案件统筹查处力度,形成强大的反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强化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反腐败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切实承担起应有的反腐败工作责任,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互通信息、积极配合,握紧“拳头”形成合力,绝对不能各自为阵、各行其是、相互拆台。特别是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持“四个亲自”,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一直是“短板”,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仍处于探索阶段,没有太多的做法经验可循。就我市来看,也还仅仅停留在开会协调、联合办案等方面,缺乏常态长效的制度设计和机制保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加强调查研究,适时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制度,逐步规范协调的事项范围、方式方法和适用程序,进一步提高反腐败协调的工作效率和实际效果。要深入调查研究,继续探索完善开展案件协调、案件移送和案件督办工作的具体办法和举措,提高惩治腐败的整体水平。要注重加强对带有普遍性的违纪违法行为和反复发生问题的领域和行业进行剖析研判,积极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定治本措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健全完善协调小组会议、工作报告、领导包案和跟踪督办等制度,形成一些管长远、管根本的机制。
三是强化改革创新。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核心是协调。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改革协调方式,丰富协调手段,提高协调效果。要鼓励工作创新,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当前,我认为要重点思考和研究三个问题:一是在反腐败协调工作中如何实现依法办案的关系;
二是如何探求有效管用的方法载体,让各成员单位全员、主动、深度地参与进来,正确处理好发挥各自独特优势与形成合力的关系;
三是如何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正确处理责任分工与责任监督的关系。把这些想透了、理顺了,工作就会更规范、管长远、见实效。
三、强化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合力反腐的基础保障
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大多是执纪执法单位,或者是能够发现揭露案件线索、为案件查办提供重要支撑的单位。每一支队伍都要做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每一名干部都要具有浩然的正气、十足的底气、亮剑的勇气,这既是抓好反腐败协调的重要保证,更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
一要有浩然的正气。市纪委反复强调,对腐败分子而言,纪委就是一把永远出鞘的“利剑”。前期,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再次重提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利剑”和“刀把子”掌握在什么人手中,其重要程度远远超出了它是否锋利。所以,执法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要真正做到“打铁自身墩子硬”。在惩处腐败中,我们就是当代的包公、就是正义的化身,必须胸怀日月求真理、手握利器敢亮剑。希望大家以身作则、敢抓善管,坚决防止“灯下黑”。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更有公信力、更有战斗力、更有震慑力。
二要有十足的底气。当前,乡村振兴、改革攻坚、厉行法治、依规管党已进入新阶段。各成员单位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强化能力提升、转变方式方法、提高办案质效作为重要任务,采取学习进修、专题培训、以案代训、技能比武、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各执纪执法单位之间要相互学习、互相借鉴、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案件查办水平。协调小组要组织有关办案单位及时总结交流查办大案要案、窝案串案和复杂疑难案件的经验,不断提升执纪执法机关突破重大案件的能力。协调小组组长受市委委托主持协调小组事宜,要敢于协调、善于协调,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要有亮剑的勇气。当前,在腐败与反腐败呈胶着状态下,狭路相逢勇者胜,必须要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向腐败行为刚强亮剑。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反腐败不是哪一个、几个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正份”,进一步增强政治纪律和责任担当,深刻认识到不敢得罪腐败分子就会得罪人民、放过腐败分子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就是对党不负责任。另一方面,要换一个角度思考问题,对腐败分子早查处、早惩治,也是对他们的保护和挽救,避免他们在违法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大家要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该揭露的揭露、该查处的查处、该移送的移送,真正形成铁拳铁军惩治贪腐的强大合力。
同志们,惩治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决战决胜。我们一定要坚守阵地、密切配合,巩固成果、深化拓展,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不断取得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新成效,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XX新征程、加快建设“美丽XX、幸福家园”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和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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