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自查自纠报告,供大家参考。
篇一: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XX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XX市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X委办〔20XX〕87号)要求,XX路社区在辖区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着力整治“微腐败”,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精心安排、健全组织
我社区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有效安排部署自查自纠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青江街道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中共XX市雨城区XX街道XX路社区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组织社区党员干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同时将区纪委及街道鼓励敦促有问题的党员主动说清问题情况按要求进行传达,并传达到位,但我社区目前暂无主动说清楚问题的党员干部。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全面排查,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落实整改。
二、突出重点、合理安排
一、明确集中治理活动的主要内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在整治和查处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基础上,要把专项整治作为解决问题的经常性手段,对症下药,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
二、明确专项整治的时间节点。7月1日至10日以前为全面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8月31日为开展专项整治阶段;9月1日—9月20日为巩固提升阶段。
三、明确集中治理的工作要求。首先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集中治理任务;其次是加强组织和领导,我社区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分工,抓好落实;最后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在集中治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典型案件及时予以上报。
三、认真梳理、查摆问题
通过全面调查和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我乡梳理统计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对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2、居务、财务公开方面不规范、不及时。
3、还未查到有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案件。
四、整治及时、措施得力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荣辱观、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明礼诚信、勤俭节约的社会氛围,强化社区党员干部的人品、官德、党性修养。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党务、财务、居务的办事公开制度。三是在政策法规、居务活动、重要决策等方面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管理权,让群众参与管理事务,真正实现群众自治。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干部教育引导。一是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搞好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通过LED显示屏、横幅、宣传栏等形式,向居民群众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知识。三是加大对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四是加强对干部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管理与引导。五、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继续深入落实“阳光居务”微权清单三十三条,从源头上预防基层党员干部腐败问题发生。
3、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要求社区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宗旨,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群众办实事的思想意识,切实对人民群众负责,把自己的工作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把长期习惯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行政指示、行政命令管理各项事务的方式,逐步转变为主要依靠法律手段、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领导实施管理的方式,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当一个人民的好公仆。
4、加强线索管理、建立督导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实行线索报备制度,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要按月向街道党工委报备。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底数清、情况明,实行项目化管理,逐一明确查办责任人和查办时限,逐案对账销号,确保每件问题线索都要有结果。要认真落实报告制度,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要及时向党工委、纪工委报告。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主体责任,倒逼责任落实。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仍然强烈的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干扰办案的,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社区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相关人员的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为居民办实事的能力更加凸显,整治效果明显。正风肃纪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下一步我社区将继续深入巩固此项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不断提高党委的执政和行政能力,带领社区干群为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和环境。
篇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教育局的工作安排,我校对学校收费、减负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组长:
2、副组长:
3、成员:
二、收费及减负情况。
此项工作我们一直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在收费方面实行公开制,并向学生及社会承诺不乱收费,公布各项的收费标准,严格地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在收取费用时一律打印下发收费卡,并要求家长签名。我校没有乱立收费项目、超标收费、搭车收费等现象,收取的各项费用及时上缴县财政局,无截留和私自挪用现象。学校经费的使用公开、透明,政务公开做到常规化、经常化,并接受教代会、职代会监督。
在减负方面,我们也是协调各方,制定相关的制度,尽力减轻学生的心理及经济负担,具体表现在:
1、政府“两免一补”及各项补助发放及时到位。
2、每学期只组织期中、期末两次考试,试卷不管是教育局统一制卷还是由学校制卷,学校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平时也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竞赛活动,尽可能地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3、教学用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种类订购,不额外订购学生参考用书、教辅资料等,不给学生摊派发放学习用具和书籍等。
4、没有利用假期及双休日乱办班搞成建制补课,没有给学生及家长造成经济上的负担。
三、师德师风建设
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我们严格按照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认真开展师德师风自查、互评活动,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师惹事生非,有事不按程序,越级上访等现象发生;与教职工签订协议书,禁止参加黄、毒、赌、封建迷信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损害师表形象的活动。几年来,学校没有发生上述行为,在社会、群众中树立了较好的形象。
篇三: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区纪委关于印发《雨城区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雨纪发[20XX]11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专项整治问题,对涉及本单位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1、开展脱贫攻坚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我局于去年下派第一书记赴XX镇银杏村开展扶贫工作,按照区委要求定期对贫困户情况进行公示和上报,实时更新贫困户脱贫状况和成效,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领班子成员下村检查并指导脱贫工作,没有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克扣甚至侵占脱贫资金,如实反映贫困户家庭收入等情况,无脱贫数据造假等问题。
2、开展征地拆迁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我局今年按照政府安排,承担了姚桥镇汉碑村高颐阙地
块部分征地拆迁工作。在拆迁过程中我局拆迁工作组严格对照拆迁政策对每户拆迁户的面积、人口进行了清查和认定,拆迁补偿也是严格按照政策标准计算,没有在征地补偿中与拆迁户相互串通,虚报数字,提高征拆补偿进行私分等问题。
3、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
我局在统计执法过程中本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按照《统计法》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依法对违法统计行为进行查处,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有程序、有记录,没有在执法过程中违反程序、受利益驱动办案等问题。
篇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自查自纠报告
整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市、区纪委要求及《关于持续深入整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安排,我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重点整治内容
(一)工作制度落实方面。
经自查,区局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执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统一办税标准,线上线下一致,杜绝让群众办事“多次跑”等问题,全面提高服务质效,促进税企和谐,营造公平有序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违法违规审批方面。
经自查,区局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不存在违规增设审批环节或前置条件;审批事项应批不批,超时审批;审批服务乱收费,群众办事成本高;变相指定中介机构等问题。
(三)大厅(窗口)管理方面。
经自查不存在政务服务大厅审管互动机制不完善;事项不集中等问题。
(四)廉洁高效办事方面。
经自查,不存在对服务对象无理刁难、敷衍塞责、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茌平区税务局坚持纳税服务以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为导向,结合岗位职责抓好纳税服务,使服务其广泛渗透于税收管理和税收执法的全过程,实现全员、全方位服务。
篇五: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自查自纠报告
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市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请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的大事。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履行主体责任,专门作出部署。在绍兴市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市监委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深入推进清廉建设与基层治理融合贯通,强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保持高压态势,以小切口整治提升群众获得感
聚焦政策落地系统开展专项监督。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也是民心工作。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紧盯打赢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大部署,强化日常监督,坚决查纠“中梗阻”问题,严肃查处啃食群众利益行为。围绕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加强市镇村三级联动监督,有力保障惠民富民政策在“最后一公里”落地见效。
聚焦群众反映联动实施专项治理。民有所呼,必有所应。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遵循“发现得了,调查得清,处置得好”原则,推行就地受理、分流、办理、化解、分析“五就地”工作法,坚持初信初访和重信重访并重,以办案标准办信、以审理标准把关,实行首办责任制、分级审核制,开展监委班子包案和专项治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量、重复举报量、农村信访举报量连年下降,相关做法得到省监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聚焦重点问题精准推进专项整治。群众期盼处,就是正风反腐的发力点。针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最急最忧最盼的具体事具体问题,牵头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紧盯14个部门15项重点工作,实行一专项一方案、清单式项目化推进。紧盯群众身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督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获评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突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宅基地分配、征地拆迁、村级工程等重点事项,健全联席会议、线索移送、重点问题直查直办、案件复查复核等工作机制。民意调测结果显示,群众满意度连续三年位居绍兴前列。
(二)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一体化监督规范基层公权力
全面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公权力运行到哪里,监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以全覆盖向镇乡(街道)派出监察办、在村社建立监察工作联络站为契机,开展基层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蝶变。全市镇乡(街道)监察办因地制宜建立“统一挂牌有标识、独立办公有条件、群众来访有场所、谈话安全有保障、清廉宣传有阵地”的“五有”功能区;健全日常监督、办信办案等系列制度、规程,推动依法运用监察权,全要素使用监察措施;明确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主要职责和监督重点,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体运作,推动当好“前哨”和“探头”。去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到枫桥调研,对我市基层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给予高度评价。
整合基层监察监督力量。坚持共建共治、协同协作,统筹监委机关、派驻机构、镇乡(街道)监察办力量,成立6大协作片区,实行疑难信访会商研判、正风肃纪交叉检查、复杂案件集中攻坚,有效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出台加强村社干部监督意见和强化村级监督相关制度,健全镇乡(街道)党(工)委全面监督、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日常监督、镇乡(街道)监察办专责监督、市级职能部门业务监督、巡察审计专项监督、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贴身监督的“六位一体”基层监督体系,使监督沉下去,把问题揪出来。
强化基层权力数字监督。把信息化手段与传统治理要素结合起来,在全省率先建立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纵向采集基层监察对象基本信息及“四种形态”处置、出国(境)证照使用等重要数据,实现全市1。5万名监察对象基础数据全归集;横向打破数据壁垒,链接农村“三资”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6个系统数据,实现重要信息“一键查询”、核心业务“一网通办”、数据分析“一图成像”,相关做法荣获全省基层清廉建设首届创新经验评选第一名。开设小微权力掌上监督平台,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利用平台报送有价值信息。围绕村级工程、村级劳务用工等重点,打造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2。0版,即将推行监督“清白码”,着力推动基层监督向“整体智治”迭代升级。
发挥村级网格监督作用。践行群众路线,强化群防群治,积极探索自上而下专责监督与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路径。依托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建立工作报告、信息报送、定期考核等机制,在枫桥镇先行探索有组织、有阵地、有制度、有网络、有宣传、有活动、有纪实的“七有标准”,推动村级监察提质增效,织密“大网连小网、监督不漏网”的监督网络。全面推行村级监察议事会,依靠和发动群众围绕村民合理诉求是否落实、村级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干部为民办事是否公道等6类事项,问事、议事、办事、评事,推动“村民监督村事、干部清爽干事”。
(三)坚持标本兼治,以系统性清廉建设撬动治理新格局
点面结合建设“五清”村居。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突出“党风清正、作风清新、权力清源、干部清廉、乡风清朗”主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健全部门主抓、乡镇主力、村社主体协同机制,完善量化考评办法,按照“突出内涵、示范带动、逐年推进”的思路,打好制度固廉、教育引廉、监督促廉、家庭助廉、文化扬廉组合拳,2020年,在绍兴市首次组织的清廉村居建设考核中,我市排名第一。
协同推进权力清爽透明。让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压缩小微腐败滋生空间、强化清廉村居建设的有力抓手。紧盯农村“三资”、工程管理、农民建房、土地开发复垦及承包经营、村务公开等信访矛盾多、利益交织多、群众关注多的村级“五件事”,会同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重构、流程再造,编发《规范“村级五件事”制度汇编》。针对村社主职干部“一肩挑”,督促相关部门对村级权力事项重新审核梳理,编制43项重点村务事项及操作流程,出台清廉治村八条和村社干部日常行为负面清单,细化村社权力运行正反向标准,既划出标线、又亮明底线,推动村社干部进一步知规矩守规矩。
深化“浣江清风”建设。充分发挥本地清廉文化在彰显“不想腐”治本功能中的精神滋养作用。以“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为主题,在枫桥镇栎桥村建成市级清廉教育基地。打造3条“清风廉路”知行专线,推进农村文化礼堂清廉内涵建设,深挖传统文化、家风文化、红色文化中的清廉元素,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传播,发挥清廉文化潜移默化的引领作用。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责任,常态化组织旁听庭审、开设“结合案例学条例”媒体专栏、每年编发农村干部警示教育读本,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厚植社会清廉土壤。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工作中还有不少短板:一是在治理格局方面,监管责任还需强化。少数职能部门缺乏有效统筹和协作联动,在监管信息共联共享方面尚未完全打破数据壁垒。二是在治理内容方面,顽瘴痼疾仍需破除。反映村干部插手工程、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信访举报问题相对突出。少数村社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依然存在。三是在治理机制方面,综合施治有待优化。“一肩挑”后村社干部权力监督制约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基层监察干部业务能力还不强,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会、不敢和不愿监督等情况,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还不够高。
二、几点工作体会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鲜明的立场、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是正风反腐的根本保证。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责在各级党组织,关键在职能部门,落实在基层一线。要始终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牢牢守住政治监督的根本定位,切实扛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
(二)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斗争,既是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凝聚党心民心的政治工作。要把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贯通起来,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让群众感受到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感受到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三)必须坚持“枫桥经验”。抓早抓小、源头治理是“枫桥经验”的实践精髓,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的重要经验。违纪违法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从小过到大错的演变过程。要立足于早、着眼于小,标本兼治,推动监督扎根,把监察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努力做到监督于问题初发未发之时,致力于风险防范在先,问题从源头上解决。
(四)必须坚持系统思维。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贯通协同,基层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有效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运用数字化手段,不断探索实践符合基层实际、管用实用的智慧监察监督。
三、下步重点工作
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历史重任,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意义更显重大。市监委将以“重要窗口”的政治自觉,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监督治理,紧贴增进民生福祉的各项部署,紧盯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持续用力整治,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督体系,推动基层监督更加有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分析研判和协调会商,深化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基层监察监督工作机制,推动组织监督、同级监督、群众监督一体贯通,着力形成上下衔接、左右协同、层层传导的责任链条。充分发挥“六位一体”基层监督体系作用,深化运用村级监察议事会机制,全面加强村社主职干部监督,让“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二)进一步深化系统治理和标本兼治,推动正风反腐更加深入。坚持震慑、约束、自觉三管齐下,“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坚持零容忍,坚持长震慑,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寸步不让。从基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入手,督促职能部门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治理向常治长效迈进。深入推进“浣江清风”建设,用活清廉文化资源,丰富清廉教育活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导向。
(三)进一步推进数字化和规范化,推动治理效能更加彰显。强化基层监督数字赋能,督促职能部门推进小微权力全流程线上运行和网上公开、群众诉求办理和反馈全过程在线转接,使权力运行全程监控、监督范围最大延伸、制度执行刚性约束。进一步深化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镇村两级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再跃升,打造基层监督治理升级版。从严从实加强监察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推动履职担当,不断锤炼过硬监察铁军。
市监委将在绍兴市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更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奋力打造具有XX辨识度的监察监督基层版,为护航建设共同富裕XX范例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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