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8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通用11篇)为您精心收集了8篇《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篇一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篇二
1、用餐人员应自觉服从餐厅管理人员管理,文明用餐。自觉遵守用餐秩序,按先后顺序排队领取食物,不得拥挤、插号。
2、餐厅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3、爱护餐厅内的餐具及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不得随意搬动及损坏餐桌、餐凳。
4、用餐期间,不准往餐桌上或地上乱倒、乱扔饭菜。用餐完毕,严禁将饭菜倒入洗碗池中,应统一倒入指定的泔水桶里,做到人走桌、地两净,餐具应放在指定处。并养成随手关水笼头的好习惯。
5、用餐人员不得将饭菜及餐具带出餐厅。
6、用餐人员要养成勤俭的习惯,不得浪费食品。
7、用餐完毕迅速离开餐厅,以便餐位的循环使用。
8、员工对餐厅工作人员如有意见或建议,不得与其发生冲突,直接向部门经理或后勤部经理汇报。
9、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者,餐厅有权报后勤部或人力资源部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或除名(取消用餐资格)。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篇三
1、员工凭餐卡到餐厅就餐,新员工凭人力资源部通知单办理餐卡,收取押金20元。员工餐卡丢失后应及时到行政部挂失并办理新卡,补办新卡收取10元补卡费。
2、员工不得将餐卡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发现一次,处罚50元。
3、员工进入餐厅后,必须遵守就餐秩序,按排队顺序刷卡就餐,不得拥挤、严禁打闹和大声喧哗。
4、就餐员工不得将餐具、食品外带,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经行政部领导同意后方可带餐。
5、员工应注意按本人饭量取拿食物,不得浪费。发现浪费现象每人次给予50元处罚。
6、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餐厅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杂物、严禁在餐厅内吸烟、做到文明就餐。
7、员工应爱护餐厅内公共物品,不得损坏餐桌、餐椅和餐具,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除经公司领导特别许可外,员工一律不得在餐厅内饮酒。
9、为保障食品安全,除餐厅工作人员外,所有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操作间。
10、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篇四
一、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
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二、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在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篇五
1、除司机记帐外,其他员工凭饭票就餐,一律不准欠帐。
2、未经行政副总或经营副总批准,客人、租车司机不准就餐。
3、不准提前开饭,到下班时间后方可开饭。
4、打饭必须自觉排队,任何人不允许插空或让人替打。
5、员工应自觉保持食堂卫生,不准随意在桌上或地上泼水、倒饭、乱扔赃物等。
6、伙房里屋内,闲人不准进入。
7、餐厅座上,一律不站人。
8、餐厅电视机由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准乱动。
9、餐厅大桶开水,只许饮用,不准刷碗。
10、食堂炊具必须保持清洁,应经常刷洗。
11、炊事员必须保证员工的开水供应。
12、炊事员需每日饭后打扫卫生,应做到地面、桌上无馍皮、饭菜等。
13、严禁出售变质饭菜,必须保证饭菜的质量、数量及价格。
14、炊事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开饭前需系围裙并洗手。
15、食堂剩余饭菜若不变质,可以出售,但价格必须减少,且需向员工说明。
16、炊事员应每月向员工公布本月盈亏情况。
17、炊事员必须提前向员工公布下一餐菜谱。
18、就餐时必须按号入座,错号错位罚款5元。
19、员工剩余饭菜应倒入餐厅外大缸内,不准乱泼。
20、餐厅卫生从有责,以上十九条规定,若有违反视其严重性予以5——100元罚款。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篇六
1、食品经营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可视处。
3、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5、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次用后应洗净、消毒、保持洁净。
7、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搞好“三防”工作。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篇七
一、在就餐者中推选或指定伙食委员5-7人,公推其中1人为召集人。
二、伙食委员应随时掌握实际情况,监督改进伙食。
三、伙食承办衽个包方式,外包招标事宜由总务处主持进行。
四、伙食承包人应随时接受伙食委员们的改进意见和监督。
五、用餐时一律凭餐券入席。
六、每位员工固定用餐位置,6人为一桌,施行对号入座。
七、为外单位来宾临时安排客饭的单位,应于距开饭至少一个半小时前到总务处登记并购买餐券。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篇八
1、员工餐厅用餐实行个人刷卡(ip卡)制度,一人一卡,餐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餐卡若有遗失或损坏,需重新到人事部补办,工本费50元。
2、用餐人员必须从统一通道出入餐厅。
3、餐具由公司配备和个人提供。
4、用餐采用半自助形式(主食自行,副食由工作人员)。
5、在公司餐厅需要用餐的员工,实行全餐卡用餐制,标准为xx元/月。不在餐厅用餐的不给予补发伙食费。
6、用餐前要进行刷卡,无卡者不得用餐。
7、条每月最后一天餐卡集中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