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关于政法系统办公室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督查实效的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政法系统办公室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督查实效的调研报告
根据省政法委《关于政法系统办公室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督查实效的调研》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推动政法工作重大决策落地落实。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实地调研的方式,从督查工作的现状、主要经验、职责任务,制度建设,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法系统办公室督查工作的现状
政法系统办公室工作担负着参与政务、治理事务、综合服务等重要职责,而督查工作既属于领导科学的范畴,又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职能,是工作决策得到落实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我县政法系统办公室紧紧围绕法规政策,领会上级意图,把握文件精神,认真抓好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及时下达系统内各相关单位,努力做好督查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以来,政法系统办公室每年对省、市、县部署的重点工作、上级部门的工作传真、领导安排的具体事项进行督查催办年均达360件次以上,有力促进了我县政法工作的开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和经验:一是高度重视。通过对政法系统各单位实行任务分解、直接挂钩联系、牵头督查、实绩考核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并分阶段进行督查督办,及时反馈信息。严肃通报多次未完成、迟完成工作任务的科室(单位)或个人,以铁的纪律保证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是职责明确。对政法系统各项工作实行部门“一条龙”督查,通过制定下发《******将乐县委政法委关于调整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对各项工作的督查明确了责任分工,协调各分管领导自觉增强抓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切实解决重决策、轻落实的问题,保证了督查催办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落实。我县政法系统办公室协抓督查,促落实,有力推动了***、省、市、县政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更好地发挥办公室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配合各科室、各单位有效化解各类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二、政法系统办公室督查工作的主要职责任务
我县政法系统办公室的督查工作主要围绕6个方面开展:一是文件督查,要求报告情况的上级和本级及其办公室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二是会议督查,上级和本级会议所作出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三是批示查办,上级和本级领导批示落实情况的督查。四是函件查办,上级及有关部门来函要求查处的事项办理落实情况的督查。五是建议、提案查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需要调查了解并作出答复事项的督查。六是新闻查办,对新闻媒体上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督查。在工作中,采取三项措施抓好落实。
(一)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决策督查。根据上级和本级的工作部署和决策意向,对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治安问题整治、社会力量群防等重点工作和重点问题及时进行分解,并对分解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年开展督促检查四次以上,一督到底,全面推动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围绕解决问题,抓好专项督查。以落实解决问题为出发点,针对问题坚持执行深入调研、提出拟办建议、报请领导批示、协调解决、反馈情况等5个程序。通过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努力提高专项督查的规范性,突出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这一重点。切实抓好事关全局、领导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查,切实把督查工作打造成攻坚克难的品牌工作。
(三)围绕强化服务,抓好督查调研。督查工作的主体是各级领导,但领导不可能事必躬亲过问每个细节。督查工作就是协助领导去处理这些细节上的问题,协调各方抓落实,是政法系统办公室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方式,也是参与政务服务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县政法系统办公室坚持强化服务,努力工作,在督查工作中,充分发挥深入基层单位,比较掌握社情民意的优势,在领导决策前,协助领导深入调研,形成决策后,认真抓督促检查,为促进决策落实服务。
三、政法系统办公室督查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建设
我县政法系统督查工作的运行机制正在逐渐完善,规范性不断增强。目前,健全了政法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完善了政法系统各部门定期研究督查工作制度。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度、检查制度、报告制度、通报制度、岗位工作制度、目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通过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增强了工作的规范性,提高了工作的时效性,在督查统筹协调、督查结果运用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
一是建立督查统筹协调制度。凡是以政法委名义开展的督查活动,在年初向县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计划,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究确定。须进行临时督查的,应提出方案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后报批。二是完善督查联动机制。在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力量的支持下,对重点工作开展联合督查,实行一月一报告、一季一督查;对阶段性、临时性等工作,根据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加强政法系统内部的联系,定期召开政法系统督查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的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工作协调;加强县委督查室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对一些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重要督查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及承办单位研究方案,共同组织实施。三是建立完善督查成果运用机制。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政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通报,对落实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督查结果作为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干部考察、评先选优、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四、存在问题和主要原因
一是上级文件精神传达不到位。少数领导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往往重调查研究、重决策部署,缺少督促检查,对目标的落实情况关注不够,尚未形成紧咬决策目标,狠抓工作落实的浓厚氛围。部分干部也不能真正认识到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性,认为督查工作就是“嘴皮子”工作,仅限于发通知、打电话,没有督查,工作照样可以完成,从而导致上级文件只转发,不落实。
二是下级单位督察反馈不及时。在上下级之间各项工作信息的及时汇集沟通上,上级发文和要求报送的时间紧凑,下级对上级的督查不理解,配合不积极,基层单位疲于应付,导致效率低、来不及反馈等情况频频发生。县级督查机制和体制也尚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督查督办工作究竟如何落实缺少制度规定,形成了现用现抓的被动局面。
三是调研落实情况深度不够。对于基层情况,上级部门通过电话、口头形式了解情况多,深入实际详细调查工作少。在督查工作中对工作重点捕捉不到位,导致督查工作相对滞后、督查内容脱离实际。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对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性宣传不到位,没有引起应有重视,因此主动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高,使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再者办公室工作人员自身能力和水平不高,难以从更深层次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发挥不了良好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另一方面基层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县级政法系统办公室尚未建立规范有序的督查工作机制,方法单一,程序不够严密,操作不够规范,结果运用不够到位,影响了督查工作实际效果。
五、解决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督查队伍的技能性。建议上级政法系统可以拿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培训各地政法系统办公室干部,全面加强督查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围绕中心的能力。作为政法工作的“参谋部”,必须始终站在大局的高度、领导的角度,领会意图,把握精神,谋划发展和稳定的大事。二是加强调查研究的能力。要发扬办公室干部吃苦耐劳精神,主动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贴近群众,不断增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及时把群众的呼声反映上来。对重大问题,要集中优势力量,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使政法工作的决策更加准确地贴近实际、付诸实践。三是加强信息处理的能力。在信息处理上,要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信息提供给领导,分解给各科室和单位,多下“及时雨”,充分发挥信息服务决策的作用。
(二)要进一步增强督查服务的权威性。一是要在督查思路上想新招、闯新路。上级工作在部署时务必结合各地区实际,选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环节,集中组织力量加大推进力度。政法系统办公室在督查过程要注重督查方式方法,建立反馈机制,在重点工作月度督查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年度目标半年督办、常委会决定事项季度督办、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及时督办机制,综合运用书面督查、实地督查、调研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促进督查工作向事务性督查与决策性督查相结合、结果督查与过程督查相结合、小范围督查与联动督查相结合、阶段性督查与制度化督查相结合,真正使督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在督查过程中求实效、出实招。坚决克服督查工作容易出现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把力量用在督查决策部署以后的具体实施上,把功夫花在督查的问题和落实情况是否体现基层群众的意志上。三是要在抓督查落实上下真功、动真格。对上级和本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等,要紧抓不放,大胆督查,跟踪问效,直至落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要敢于在难点、热点、焦点问题上加大督查力度,尤其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督办到位。
(三)要进一步增强协调配合的实效性。一是要立足协调的高度。协调工作要站在领导班子的立场去思考和筹划,在领导同志分管的工作之间沟通情况、拾遗补缺。同时,要善于协调同下级单位的关系,配合为主,督查为辅,同心协力、密切配合,搞好“大合唱”,确保政法工作工作一盘棋、一台戏。二是要明确协调的思路。要善于对上加强联系,对内加强管理,对外搞好协调,对下做好服务,增强政法系统办公室的整体合力,树立良好的整体形象。三是要讲究协调的艺术。既要善于抓大事,抓关键环节,突出工作目标,又要意识到“细节决定成败”,注意细节、注意小事;既要理直气壮,又不能颐指气使,把握好和上级、下级、群众之间的分寸,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相互帮助,力求做到督查一件、落实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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