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切实提升我区社会反恐意识,调动群众发现上报涉恐涉暴线索的积极性,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涉恐涉暴线索包括涉及组织、策划、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人民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供大家参考。
人民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切实提升我区社会反恐意识,调动群众发现上报涉恐涉暴线索的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涉恐涉暴线索包括涉及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情况的线索,以及相关可疑人、事、物、车等线索。本区行政区域内此类线索的接收、评定、奖励等工作由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统一负责。
第三条 群众发现或知悉涉恐涉暴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一)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二)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第四条 对群众举报且被公安鄠邑分局采用的涉恐涉暴线索,根据其作用、效果进行等级评定并实施奖励。
一级线索: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及时打掉现行重大暴力恐怖犯罪团伙,制止可能进行的暴力恐怖活动,消除暴力恐怖活动,消除暴力恐怖活动可能造成的严重社会影响的,或者根据线索抓获在逃暴恐犯罪嫌疑人3人及以上的,及时消除全区暴力恐怖威胁的,给予人民币20万元至30万元奖励。
二级线索: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打掉正在集结成伙,图谋形成暴力恐怖团伙,意欲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涉恐团伙,消除暴力恐怖威胁的,或者根据举报人提供线索,抓获在逃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2人及以上的,给予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奖励。
三级线索: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及时打掉宗教极端犯罪团伙5人以上,或者抓获在逃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1人及以上的,给予人民币5万元至10万元奖励。
四级线索: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及时查处地下非法讲经班,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给予人民币2万元至5万元奖励。
五级线索: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及时抓获宣传、传播暴力恐怖音像视频、音像制品犯罪嫌疑人的,或者根据线索及时查处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物品和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消除涉恐安全隐患的,给予人民币l万元至2万元奖励。
第五条 按照首报奖励原则,涉恐涉暴线索每季度组织一次评定、奖励;特别重要的涉恐涉暴线索随时予以评定奖励。
第六条 公安机关保障举报人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披露举报人及信息。泄露举报人及信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 群众提供的涉恐涉暴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由公安鄠邑分局通知领取奖励;如未接到通知,即为线索未被采用,不予奖励;对匿名举报,无法核实身份的,不列入奖励范围。因线索处置环节属警务机密,故不接受对奖励情况的咨询。
第八条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委托他人领取;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九条 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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