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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环境保护局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发布时间: 2023-08-05 12:56:03 来源:网友投稿

环境保护局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作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环境保护局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环境保护局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环境保护局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作风建设,激励环保干部谋发展、比实干、争先进,以更加优良的党风政风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生态xx、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证。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全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针对在环保工作中存在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结合我县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着力解决全局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推动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生态环保工作落实,确保恶性环境事件不发生,河流断面水质有提升,大气污染指数有下降,确保干部职工遵章守纪不出事,以环境质量改善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重点

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全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除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等共性问题实施整治外,重点整治环境保护作风方面存在的七个问题:一是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不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识不强;二是忽视环境生态红线,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决策;三是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方面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四是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上打擦边球,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抓经济手硬、抓环保手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五是工作方式方法滞后,相比于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迫切要求,没想法,没办法,没起色,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不力,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不高;六是网格化环境监管落实不到位,对“十五小”、“新五小”等非法建设项目日常监管缺失。对一些工业园区污染、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畜禽养殖废水直排、饮用水源地违法排污、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等问题整治不力,以罚代管,企业偷排或超标排放等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七是存在部分村干部利用职权敲诈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目标和措施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等共性问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能力,切实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责任意识教育。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作为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把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使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力、尽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从严治党”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完善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将责任层层进行分解,明确履责尽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丰富基层党建工作形式。在坚持落实好“三会一课”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基层党建工作形式,足额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配齐配强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和设备,开展丰富多样的党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能力。

针对环境保护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如下整治措施:

(一)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的忠诚队伍。

针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不力、忽视生态红线、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关系打擦边球等问题,深刻反思查找环保队伍在讲政治、讲大局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确保对党绝对忠诚,与党中央保护高度一致。尤其要加强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理论的学习,认清工作形势,找准工作定位,厘清工作职责。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讲政治、讲大局、讲民生的意识,培养环保部门担当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的信念,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过程中,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积极建言献策,善于提出合理、切合实际的决策意见建议,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生根落地。

(二)锻造一支业务精湛、战而能胜的精英队伍。

针对工作方式滞后,没想法、没起色等问题,深刻反思查找环保队伍在能力意识、阵地意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以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为出发点,大力实施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环保骨干队伍。开展干部业务教育培训,从环保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积极开展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切实增强机关干部履职尽责本领;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活动,借鉴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经验,以环境监察、监测两项业务练兵为重点,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活动,不断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学技术、练技能的热情,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异地交流,通过“走出去”实地调研参观学习和“请进来”专家现场讲座相结合,使广大干部进一步开阔视野、开拓思路,进一步转变观念、提升能力。

(三)锤炼一支作风顽强、敢于担当的过硬队伍。

针对日常监管缺失和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推诿扯皮等问题,深刻反思查找环保队伍在责任担当、主动作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在全局上下大兴崇尚实干之风、勇于担当之风、敢打硬仗之风和争创一流之风,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开展新常态下如何推动环保工作的大讨论,重点结合宜春市2016年多次出现的环保事件,深挖制约xx环保事业发展的思想、体制、机制根源,就如何理顺工作机制、如何消除环境隐患、如何加强监管执法、如何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等问题,畅所欲言,集思广益,认真研究加强和改进当前环保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重点环保问题集中攻坚活动,在深入调研和分析讨论的基础上,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中的难点问题,集中力量,通过开展日常巡查、“零点行动”、联合督查等方式,查处一批环境违法企业,通报一批环保典型案例,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打一场环境保护翻身仗;开展双评活动,对工作完成情况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埋头苦干、实绩突出、敢于担当的干部职工予以表彰,对后进单位和落实不力、工作业绩差、消极被动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四)培养一支甘于奉献、廉洁高效的纯洁队伍。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识不清,角色意识不强、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深刻反思查找环保干部队伍在服务为民、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的宗旨意识和廉洁意识,切实把为民服务理念和廉洁从政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充分倾听群众的声音,组织机关干部到基层、群众中去,到服务对象中去,到环保问题多、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找准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接受群众的监督,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设立网站专栏,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开展满意度调查,对各单位干部作风和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局班子领导带队,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明察暗访,对干部为民服务、廉洁从政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在县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县局党组具体组织实施。集中整治工作共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等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6日-28日)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好实施方案,并于2月底前报县委办、政府办和市环保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召开动员会。专题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干部职工充分认清开展作风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了解掌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要求。

3、组织专题学习。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省委和市委有关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1日—4月30日)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网络投诉举报平台等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单位或个人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2.认真开展自查。单位主要领导要召集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召集分管股(室)、站、大队干部,对照《方案》中指出的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分别召开排查分析会,从思想上、认识上和表现上认真进行自查,主动找准、认清认领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两个确保”,确保查找问题见人见事见细节,确保干部职工全覆盖。

3、深刻剖析原因。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3月1日-9月30日)

1.制定整改方案。结合各自职能,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我查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整改,并上报市环保局统一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班子成员整改台账,一并通过政务网站公开。

2.建立签字背书制度。班子成员的整改方案和完成情况由局主要负责人审定,股(室)、站、大队负责人的由分管班子成员审定,一般干部由股(室)、站、大队负责人审定。

(四)总结评估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1.开展回头看。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整改、认真总结,并于11月15日前形成专题工作报告并分别上报县委、政府和宜春市环保局。

2. 总结评估。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监督员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开展满意度调查,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五)建章立制阶段(12月1日-2018年1月31日)

着眼建立和完善作风监督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包括: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股(室)、站、大队责任,管好自身的“责任田”;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素质;加强风险岗位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审批权、监督权的工作岗位,着力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预决算管理,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环保局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邹业文为组长,徐军喜、谢龙华、陈斌全、喻娟、帅倩、李恭淼等局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站、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恭淼兼任办公室主任,洪兴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严格工作责任。局党组是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担负好分管股(室)、站、大队集中整治的领导责任。各股(室)、站、大队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及宜春市环保局将对此项工作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公开曝光,并严肃问责,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宣传板报、信息简报等形式,加强对干部群众作风整顿的教育引导,大力宣传、及时反映作风整顿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全面展示作风整治带来的新面貌、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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