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全市公安机关政治督察动员部署会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党委要求部署,市局党委决定今年对**个市局机关部门、**个分县局开展政治督察。刚才,**解读了政治督察工作方案,下面,我代表市局政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就做好本次政治督察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开展政治督察的重大意义
开展政治督察是《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管党治警、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政治督察工作,充分体现市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责任担当,充分表明市局党委持续发挥政治利剑作用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政治督察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抓好政治督察工作。
一是要把握好“制度性”。一方面,开展政治督察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条规的制度性规定,发现问题的重要制度性安排;
另一方面,为发挥政治督察利剑作用,对政治督察开展进行了制度性顶层设计,比如“全覆盖”,就是对一届任期内全市公安系统党组织都要进行政治督察,就是要对被督察单位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全面体检,就是要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全贯通,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全链接,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
二是要把握好“规定性”。所谓规定性,就是公安部、省公安厅党委对开展政治督察工作提出一系列规定性要求。去年,公安部党委派出政治督察组对**省公安厅开展了政治督察,全面了解**公安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工作情况。今年,省公安厅出台了《关于印发**省公安机关“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明确要求:“十四五”期间,市(州)公安局党委要完成对所属县(市、区)公安(分)局党委和市(州)局部门党组织五年两轮的全覆盖政治督察。近期,市委政法委印发了《**市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实施办法》,对全市政法单位开展政治督察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所以,开展政治督察是市局党委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党委以及市委政法委硬性要求,推动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应该履行的常态化政治职责,全市公安机关务必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
三是要把握好“现实性”。开展政治督察,是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扎实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今年,我们又先后开展了“**”,开展了队伍作风纪律专题分析,通过一系列动作举措,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政治建警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方面有了较大提升,但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隐患,有的甚至给**公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些问题,充分印证了从严管党治党永远在路上,正风肃纪没有休止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接受政治督察作为推动从严管党治党的难得时机,切实以讲政治、闻过则喜的严肃认真态度对待政治督察,自觉接受政治监督。
二、明确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政治督察任务要求
市局党委于年初将政治督察纳入今年重点工作计划,经过近2个月的酝酿修改,经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和局党委成员意见,前后修改八稿才最终形成总体方案,经市局党委会集体审议后通过。这项工作谋划时间之长、决策之慎,充分体现了市局党委对本轮政治督察的高度重视,高起点谋划、高规格部署、高标准推进。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市局党委决策部署,紧扣目标要求、把好原则方向、聚焦关键少数,顺利推进政治督察。
一要坚定政治方向,牢牢把握“公安姓党”根本政治属性。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各级党组织要毫不动摇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在政治上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工作中做到牢记党的宗旨、拥护党的领导。要紧紧抓住“绝对”这个要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贯彻党对公安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维护核心,坚决服从指挥,使忠诚警魂成为公安机关最鲜明的印记。要不折不扣落实党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通过落实政治督察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局党委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要坚定不移抓住党的建设。围绕政治督察中反映出来的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采取有力措施整改提升,切实解决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不标准不严格、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干部管理松散等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硬仗。通过政治督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领导干部腐败、群众身边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充分发挥政治督察的“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各级党组织要把接受政治督察作为推动从严管党治党难得时机,围绕关键环节着力,坚决打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硬仗。要精准从严治警。结合常态化开展**工作,开展队伍风险隐患动态清零,精准排治违法违纪线索,精准预防违法违纪苗头,精准问责违法违纪问题。要强化作风建设。以钉钉子精神将作风建设常抓在手,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严守各项铁规禁令,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进一步改进风气、匡扶正气。要强化监督监管。突出大监督体系建设和运用,自觉接受公开监督,主动改进监督方式,充分运用监督结果,落实责任、紧盯着改、跟踪问效。要严格责任落实。健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教育管理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健全组织体系。推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从严办”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职责。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工作出现重大问题、队伍出现重大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责问责,实行“一案双查”,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要坚守价值取向,以高质量的政治监督推动**公安高质量发展。要擦亮政治督察这把“利剑”,剑指问题倒逼改革,充分发挥标本兼治作用。要用好政治督察结果。各督察组要认真履行职责,被督察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评价,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对政治督察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按程序审批后及时反馈给相关党组织,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堵塞制度漏洞。要固化政治督察成果。各级党组织要及时总结归纳政治督察发现的问题,加强对政治督察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找出深层次原因。在研判分析原因的同时,积极推动建章立制,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一批配套制度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要提升政治督察效果。各级党组织要把政治督察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通过整改政治巡察发现的问题短板,进一步纯洁队伍、凝聚人心、转变作风、完善机制,在巩固发展在维护国家安全、推动深化改革、化解重大风险、提升基层治理等工作中勇挑重担,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铜墙铁壁,坚决实现“六个坚决防止、三个坚决确保”目标,为**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三、强化政治担当,坚决保障政治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政治督察是一次政治体检、政治警示和政治关爱,被督察单位要强化政治担当,始终以最高标准、最强措施、最严要求坚决保障督察工作有力有序顺利开展。
一要全力支持配合。主动接受督察是责任,支持配合督察是义务。态度上要更加端正。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接受政治监督的过程,变成找差距、补短板、凝共识、促发展的过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抓好传达学习,切实把广大党员民警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党委决策部署上来。工作上要大力支持。及时成立督察工作联络组,提供相关材料,为督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全力协助督察组做好个别谈话、调研座谈、问卷调查、情况汇报、查阅资料、信访接待等工作,确保督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配合上要及时到位。各级一把手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力量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班子成员务必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查找问题,为广大党员民警支持督察、参与督察作出表率。
二要强化政治规矩。督察组进驻后,被督察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到“六个不得”,即: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督察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不得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不得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不得泄露巡察工作秘密。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市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被督察单位要加强教育管理,引导广大民辅警正确看待政治督察,实事求是、客观如实地反映问题,确保督察组全面了解真实情况。
三要抓好问题整改。督察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整改问题、改进提高才是关键。被督察单位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存在问题,多从自身找短板、找原因、找教训,切实扛起反馈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紧扣重点环节,逐一梳理剖析,及时建账销号,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要注重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全面提升,驻局纪检监察组、政治部、机关党委等部门要履行好监督指导责任,切实把政治督察的“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市局将把政治督察结果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将纳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班子优化调整的重要参考。
四、严明纪律作风,确保政治督察任务圆满完成
此次参加政治督察的同志,都是经过反复遴选、优中选优的,可以说都是政治过硬、能力出众、纪律严明的典型代表,特别是**,关键时刻主动担当、勇挑重任,市局党委给予高度的信任和认可。希望大家不负组织重托,切实把督察任务完成好。在此,我向大家再提几点要求。
一是认真履职。要加强学习,深入学习督察工作政策法规,熟悉掌握督察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步骤,切实搞清楚查什么、怎么查、为什么查的问题,使自己真正成为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善于执行的“行家里手”,以厚实的能力基础不断提升政治督察工作效能。要精准督察,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理念,切实做到真督真察、严督细察,要结合被督察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带着问题督、带着线索督、带着群众的反映的诉求督、带着日常掌握的工作情况督,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要严格把关,督察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各组重要工作安排、重大事项决断、重要会议召开、重点问题把控、重要情况汇报、重要线索移交等,必经组长审核把关,决不允许擅自做主。另外,督察组全体成员进驻后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精力,心无旁骛地开展督察工作,原单位严禁在未经领导小组同意的情况下将人员召回。
二是深入一线。要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切实推动政治督察工作向基层一线延伸。要在一线摸实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研、个别谈话等方式,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人民群众和基层民警说,确保掌握的情况真实有效。要在一线查问题,坚持打开大门走出去,不能以“看记录”“翻台账”“听汇报”代替检查,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抓督察,决不能“被安排”,确保检查的问题真实存在。要在一线解难题,紧盯问题抓整改,在求实效上下功夫,帮助基层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要深入一线看工作成效到底好不好,看基层民辅警是否真心满意,确保所有问题彻底销号、见底归零。
三是抓好统筹。本次政治督察,除去前期培训和后期总结,满打满算也只有2个月左右的时间,期间要完成6个县分局和17个机关部门的督察任务,可以说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各督察组要合理统筹时间任务,科学调配督察力量,充分发扬连续作战、攻坚克难的优良作风,确保实现工作效率最大化。要把握工作进度,加强与市局政治督察办的沟通协调,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提交督察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要及时向被督察单位党组织反馈相关意见问题,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切实形成工作闭环。
四是严明纪律。“打铁还需自身硬”。督察组代表的是市局党委的形象,这方面要求必须更加严格。要严肃纪律要求,坚决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等铁规禁令,切实维护好政治督察组良好形象和政治督察公信力。要严格保守秘密,妥善保管涉密文件资料和存储介质,严禁因为失管失控而泄密;
要加强请示报告,特别是重大问题和问题线索,必须经市局政治督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才能进行反馈、移交和处置,严禁直接表态或者随意扩散。要严实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要落实“五个严禁”,即:严禁向被督察单位提出任何不合理的工作、生活要求,严禁擅自借用和占用被督察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严禁在被督察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违规干预、插手被督察单位执法活动,严禁接受被督察单位宴请。对督察期间发现督察组人员有违反上述纪律行为的,可以向市局政治督察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组织反映。
同志们,开展政治督察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把政治督察工作推向纵深,为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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