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2023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3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1-27 11:00:10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3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多发的势头。根据《2022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的指示要求,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按照“除隐患、严秩序、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刻汲取xx市“x.xx”和xx县“x.x”较大事故教训,以做好党的20D交通安保工作为主线,以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三年整治巩固提升行动为载体,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0%的工作目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20D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开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xx、县公路发展中心副主任xxx,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长xxx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县公安局交管大队xxx、县应急管理局xx、县交通运输局xxx、县公路发展中心xxx为专班成员,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集中办公,负责推动、调度、督导各地各部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任务

(一)推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清零。

1.强化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紧盯城市道路、国省道及县乡道,全面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重点是事故多发平交路口、路侧临水临崖临谷等险要路段,路段护栏缺失损毁,路基损坏,以及婚丧嫁娶、摆摊经营、马路市场等活动占用道路等问题,列出隐患清单,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向公路、交通等道路管养部门进行专题通报。(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协作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发展中心、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2.强化高风险运输企业大检查。全面排查梳理本地“两客一危一货”高风险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完善预警核查处置闭环工作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车辆维护、动态监控、接驳运输等安全制度,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列出问题清单,推动高风险运输企业风险隐患源头整改,实现全县高风险运输企业数量每月环比下降比例达50%以上。(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

3.强化辖区基础信息大摸底。充分发挥交警中队、派出所、“两站两员”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作用,迅速组织力量全面开展辖区内人、车、企基础信息摸底排查,摸清辖区内劳务用工单位、企业等出行方式、租用车辆使用情况,摸清辖区内轻型货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协作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4.强化重点车辆隐患大清仓。持续推进“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隐患“清零”行动,保证重点车辆年检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严密防范重点车辆“带病上路”。在 6月底前,重点车辆检验率要达95%以上,注销率达99%以上。(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协作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5.强化重点人员隐患大清零。强化重点人员攻坚,严格驾驶人准入制度,组织开展考场和系统集中大检查,健全考场管理和退出机制,持续开展重点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严密防范重点人员“带病上路”。在6月底前,重点驾驶人换证率达99.50%以上,审验率达98%以上。(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6.强化事故多发路口大改造。对2018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2处重点路口,2021年以来发生死亡1人的3处重点路口进行改造,落实“五必上”;
对2021年度全县事故多发路段、路口,采取工程改造、完善设施等措施进行全面隐患整改。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在农村公路突出隐患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工作。(牵头单位:县公路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二)推动交通违法大整治、大起底。

7.打好减量控大“五大硬仗”。强力推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坚决打好隐患歼灭仗、秩序净化仗、信息制导仗、宣传攻势仗、协同共治仗“五大硬仗”,联合应急、公路、交通、市监、教育等职能部门形成协同共治、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推动该项工作成效在全省稳步提升。(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协作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路发展中心、县市监局、县教体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8.强化重点时段路面管控。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分析,盯紧国省道等主线公路,加强凌晨0时至6时、下午2时至16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
在下午(12:00-18:00)、前半夜(18:00-23:59)和后半夜(0:00-5:59)加大对酒驾醉驾事故多发时段的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9.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减量控大”工作为中心,在城市道路加大对酒驾醉驾、电动自行车4类(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和工程运输车4类(超速、超载、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法整治力度;
在国省道加大对大客车和大货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货车超载、违法载人,载客汽车超员等5类记分违法整治力度;
在农村道路加大对载客汽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3类记分违法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协作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10.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协作单位: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三)推动重点要素大监督、大管控。

11.强化营运客车动态监管。集中开展一次客运企业安全大检查行动,持续开展GPS动态监控专项检查,严格督促、倒逼企业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对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立即通报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真正做到“车辆一动,全程监控”。(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协作单位: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12.强化校车安全监督管理。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及校车企业排查清理校车安全隐患,严禁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落实校车安全监管责任。(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协作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13.加强电动车安全监管。在九江市指导下,市监部门加强电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杜绝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含两轮、三轮及四轮“老年代步车”)进入市场。(牵头单位:县市监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14.落实共享电动车上牌登记。完成对城区共享电动车免费登记上牌工作。(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15.落实共享电动车头盔配备。完成对城区共享电动车头盔配备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16.推行货车靠右通行措施。对全县国省道、县乡道流量大、货车通行比例高的路段,推行货车靠右通行管理措施,至少每5 公里增设一处货车靠右行标志,在事故多发平交路口增设“一灯一带”。(牵头单位:县公路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17.强化工程运输车安全管理。推动工程运输车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完成对城区运行工程车安装放大号牌工作。(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18.突出施工路段安全管理。对全县施工路段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施工路段的常态巡查,督促施工建设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路段,要监督施工单位设置必要的减速带和物理降速设施、以及派员在施工路段两端的进出口指挥引导车辆通行,对落实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要责成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协作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公路发展中心、县城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四)推动共治格局大提升、大完善。

19.健全农村地区“路长制”管理机制。全面建立覆盖国省道、县乡道及村道三级公路“路长”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协作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20.充实农村地区“两站两员”管理力量。落实专项资金建设农村地区“两站两员”队伍,不断充实农村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力量;
党委、政府高位推动,充实农村地区“两站两员”管理力量。(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21.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力量齐抓共管。紧盯运输企业、车辆、路段等源头安全问题,充分发动县内各新闻单位在做好传统媒体报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广泛运用新闻网站、两微一端、H5、图文、短视频、海报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曝光隐患,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推动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协作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发展中心、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22.严密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信息比对核查机制,开展在用车辆营运证和行驶证信息不一致问题排查整治,落实约束激励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协作单位: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2 年4月底前)

(五)推动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推广。

23.深化交通安全氛围营造。细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宣传措施,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银行、学校等临街电子显示屏,刊播文明交通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在全县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协作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发展中心、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24.强化交通违法警示曝光。持续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驾校黑名单”等曝光行动,曝光一批重点违法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公布一批在执法检查中被停业整顿的企业和停班整顿的车辆,推动相关行业、企业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协作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监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25.优化交通安全警示提醒。密切联系高德、百度等企业,在导航软件中标注事故多发路段信息。驾驶人使用导航过程中,语音提醒驾驶人“事故多发路段请减速慢行”。(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26.固化事故预防工作机制。推动三大运营商落实交通安全提示机制,对事故多发路段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实时精准推送“事故多发路段请谨慎驾驶”等短信提醒工作。(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协作单位: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推进。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多发势头、稳定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具体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艰巨性,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好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务求取得预期效果。

(二)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主动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导,研究指导解决重大问题。要按照管理职能和方案要求,成立相应领导机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采取超常措施、超常手段、超常力度,挂图作战,清单化、项目化、专班化推进整改工作。要加大对行业监管、企业主体源头预防责任追究力度,倒逼相关主体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做好统筹协调,形成整治合力。县“整治办”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综合运用会商研判、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考核通报等手段,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系统思维,深化部门协同共治、齐抓共管,加强资源共用、信息共享,以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道路交通安全动态、高效的防控体系,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四)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县“整治办”要按照“一周一通报、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排名、一月一小结”要求,及时调度、通报各地各部门整治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将组建检查组督导推进,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成效缓慢的乡镇和部门将进行挂牌督办,约谈主要负责人,并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启动相应追责问责程序。专项整治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和经验做法,及时做好总结评估并固化相关机制、制度,长期保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态势,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常治长效。

推荐访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全县 专项整治

版权所有:以恒秘书网 2018-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以恒秘书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以恒秘书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辽ICP备1800505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