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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住建局公共租赁住房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23-11-30 13:18: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住建局公共租赁住房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有关于住建局公共租赁住房调研报告

有关于住建局公共租赁住房调研报告

为更好的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体系,全面掌握公共租赁住房应保尽保进展情况,彻底改善低收入住房群体居住条件,结合中央和省委对住房保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按照主题教育要求,采取实地走访与分析研判结合,把握内情和摸清下情并行的调研方式,关注百姓“终端”,接触民生“末梢”,对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市自X年启动住房保障工作以来,已累计建设和分配公共租赁住房X套,有效的解决了中等偏下收入和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我们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低保家庭每月每户X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户X元。目前已累计为X户家庭发放租金补贴X亿元。

在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中,我们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多方发力、多方联动,直击影响群众住房条件的“病灶”,铲除困扰群众住房问题的“毒瘤”,努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一)严抓审核分配,保障政策公平

在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操作程序,每次都制定了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分配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后,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进行分配,实行分配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并由纪检监察、公证处、新闻媒体等部门全程监督,杜绝了分配工作中的违规问题,把房源分配给真正需要的困难家庭,确保房源分配公开透明,政策实施公平合理。

(二)做好房屋维修,缓解信访压力

随着公共租赁住房的居住使用,一些房屋室内设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堵塞等现象,特别是顶层房屋普遍存在屋面渗漏、墙体长毛等严重问题,导致保障对象情绪焦躁、多次上访。为切实解决住户的实际困难,让保障对象住上放心房、温馨房、舒心房,我们多次请示市政府,委托物业公司对这些房屋及设施进行汇总上报,联系施工方、指派专人进行统一维修,保障住户正常居住、实现房源妥善修缮。

(三)扩大保障范围,普及惠民政策

为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进程,我市于X年放宽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门槛,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由每月X元上调到X元,保障人群也扩大到了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及军转士兵。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市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市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三等功以上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受到收入限制而无法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也成为了历史。X年,经多方筹措、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精心部署,我们对符合申请条件的X户环卫工人分配了公共租赁住房。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精准保障、靶向保障,用真抓实干体现了为民解忧、住有所居。

(四)合理调换楼层,解决特殊问题

在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过程中,我市始终秉持“公开抽签、公开分配”,但有些下肢残疾一、二级的保障对象,抽到楼层较高的公共租赁住房,这给他们在上下楼等日常生活中带来了极大不便,多次通过信访途径要求调换低楼层房屋。为有效解决特殊群体的住房难题,切实根治特殊群体的住房诉求,我们统筹考虑、优化布局、因地制宜、合理调配,在现有待分配房源中为这部分群体调换了低楼层房屋,得到了特殊群体保障对象的一致赞许和高度认可。

二、存在问题

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动态管理,我们每半年对已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进行复查,复查的主要依据是到X、X筛查相关数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及时整改,同时完善退出机制,确保了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但在审核及退出的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审核难

我市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操作程序,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区民政局负责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初审,我们负责对通过初审的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同时,我们对在保家庭每半年复查一次,防止承租条件发生变更,影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的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和透明性。但在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的房产、社保、车辆、工商、户籍等数据信息联动调查过程中,仍存在审核把关有漏洞、信息查询分地域、更新频次较落后等情况,致使无法及时、全面、详实的掌握申请家庭的信息变更情况。

(二)退出难

按照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采取每半年一次的审核方式,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承租资质进行复查。对于在保家庭人均收入超出标准,存在转让、转租、转借、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X个月以上不交纳租金或空置,严重妨碍邻里正常生活且拒不改正,不如实申报骗租等行为,可终止合同,限期腾退。在实际清退过程中,对超出租金补贴保障条件的,资金可以及时停发,但对于超出实物配租保障条件的,清退的对策方式较少,困难阻力较多、难度系数较大,存在部分保障对象态度恶劣、行为粗鲁、拒不腾退等现象。

三、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审核难原因

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复查,旨在掌握在保家庭的房产、社保、车辆、工商、户籍等数据变更情况。但在省审计组审查我市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中,社保、粮补、土地等数据均需要逐一比对、仔细核查,而我市只能筛查本市相关信息,对外地市的有关信息核查工作可谓难度极高、捉襟见肘,存在与省X、X等部门数据信息筛查结果覆盖范围不一致、调查结果面域窄等问题。且由于申请人的房产、收入、财产等信息发生变化时,我市各部门之间并未建立信息、数据实时共享平台,致使我们无法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严重降低了审核的精准度和准确性。

(二)退出难原因

按照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及时予以腾退,拒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类家庭虽然超出保障条件,但多数属于低收入群体,且生活拮据、无房可住,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不予立案,导致出现此类清退难问题。

四、解决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信息联动,提高信息审核准确性

建立民政、房产、社保、工商、公安等部门“同频共振、同轴共转”的审核工作机制,对《申请救助家庭收入财产信息核对系统》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添加、补充和完善相关数据信息,实现平台互通、资源共享、动态管理;
对保障对象的收入、财产、房产等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按时按期、定时定期的筛查比对,避免在信息填报、申请准入、审核确认等过程中出现漏洞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同时,加强日常动态跟踪监管,及时纠正和处理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避免违规现象屡次发生,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得到应有的保障。

(二)落实限期整改,保证政策执行公平性

按照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我们对保障对象的租住情况分批、多次进行入户走访调查,对核实确认存在转租、空闲、欠租等行为的,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予以及时纠正和处理。对低保资格被取消,但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廉租房承租户,可以灵活调整,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缴纳租金继续承租。

(三)寻求司法协助,健全退出机制

积极协调各区法院,在公共租赁住房清退执行上给予支持。目前,已有X户向法院提起诉讼,预计X月初完成清退工作。

(四)转变工作作风,耐心引导退租

组织工作人员,通过主动上门访谈、电话约谈等方式,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同时,加强政策的宣传和宣讲工作,普及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制度和保障情况,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接地气,用最朴实的话语和最努力的态度,做好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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