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x路街道春季、清明、秋冬期间森林草原火源管控和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x路街道2022年春季、清明、秋冬期间森林草原火源管控和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春季、清明节、秋冬季期间防火区域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推动进一步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林草局和xx区林草局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以不发生人为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出现火情要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扑灭为总目标,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火源管控责任,突出森林草原宣传教育,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健全森林草原火源管控队伍,严格依法治火措施,尽最大努力保护我辖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
2.责任联动。街道、各村林长是本辖区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农户、护林员包管片,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3.群防群控。各村要建立防火灭火联防队伍,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格局。
4.突出重点。xx市湿地公园、xx东方甘迪尔蒙古风情园有限责任公司,要严防死守;
春季、秋冬季是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
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
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二、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限
2022年3月20日至4月30日;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三、工作目标
确保春季、清明期间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主要责任单位职责分工
(一)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农村工作科)的主要职责。
1.负责防火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和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2.坚持防火值班,随时掌握火情动态,编制扑火预案和指挥方案;
3.参与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发挥好综合防灭火作用,协调各方力量参与到防灭火工作中,特别要发挥好专业防灭火力量和应急救援作用。
(二)xx区林草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草原防火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律的实施;
2、组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草原防火措施,实施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工作;
3、监督管理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和从事防火的护林员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实施森林草原消防监督。组织森林草原防火培训。
各村要加强预警监测和源头防控,合理布防力量,落实早期扑救责任,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三)街道安全生产科主要职责
对辖区内焚烧秸秆负主要的监督、管控职责,要严防严管农田火灾,强化巡查督查,防止秸秆焚烧或农田火灾引发的森林草原次生火灾。
(四)xx路派出所
要及时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民事、刑事案件查处执行。
(五)街道民政科主要职责
加大宣传力度,倡议文明祭祀。
(六)街道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
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制止林区周围售卖烧纸的违法行为。
五、森林草原火源管控重点区域责任划分
街道林长和村级林长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林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全面推行林长分片包干责任制,细化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区域,一旦发生火灾,街道林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湿地公园、蒙古风情园等主要防火单位为责任主体,街道是本辖区内所有林木、农作物秸秆和杂草的防火责任主体,街道防火责任区要按照村、组进一步划细划小责任区,落实具体防火责任人,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对属地内林地特点和树种的生物学特征及地理条件进行分析,划分更细的防火责任区域,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的防扑火预案。严格森林、草原、农作物秸秆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办事处、村、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一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林草分局备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划定责任区,定人定责,做到草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格局,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广泛深入宣传。提升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坚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的主要工作来抓,提高全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真正做到宣传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强化隐患排查。相关企事业单位、森林草原防火相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源管控关。防火重点期间,办事处、相关责任单位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
(四)依法高压打击。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林。xx路派出所要始终保持依法从严治火的高压态势,凡在防火戒严期发现在林草区违法用火的行为,派出所一查到底,最大限度地控制野外用火发生,把可能引发林火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限。
(五)完善值班值守。位于林草区的企业、事业单位,森林草原防火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草原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迅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在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街道、林草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
(六)严格督导问责。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当前火源管控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纳入年底单位、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要严肃问责,必要时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成员单位必须将春季、清明、秋冬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工作、参与人数,值班人数,出动车辆数的名单报到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区林业和草原分局统一上报市政府和市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