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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XX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 2024-01-09 08:36: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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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XX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工作规则

XX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工作规则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 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 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专委会及其办公室、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规则》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规则。

一、XX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

组  长:XXX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

        XXX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

        XXX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XXX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成  员:XXX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室主任

        XXX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XXX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XXX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XXX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财务审计科科长

        XXX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政秩序管理科科长

XXX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管理科科长

XXX  市路灯管理局局长

        XXX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人事科副科长

        XXX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园林科副科长

        XXX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XXX  市园林局局长

XXX  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牵头负责人)

XXX  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XXX  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XXX  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主任

        XXX  市曹禺公园管理处副主任

        XXX  市南门河游园管理处主任

        XXX  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

        XXX  市火车站站前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XXX  市XX公园服务中心主任

XX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信息、宣传和总结等具体性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XX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

2.分析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决策思路,部署全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跨地区、跨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

3.审定和下达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工作要点、任务 分工;组织开展全局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向市安委会提出奖惩建议;
落实上级巡查工作要求。

4.组织开展全局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

5.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严格安全监管执法。

6.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挂牌督办和问题整改。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专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落实分线指导协调工作机制,组织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重点改革任务以及市安委会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2.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运行机制,明确组织领导、工作人员以及工作职责分工,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调研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的创新,研究制定本单位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

4.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 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本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监管、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5.按照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开展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含涉险事故) 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6.督促、指导本单位所属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鼓励、支持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 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

7.定期向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委会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8.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和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 专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本专委会各成员单位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重点改革任务以及市安委会、本专委会

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2.分析本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形势,开展安全生产重大政策、重要措施、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定期向市安委会、专委会和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的各项工作。

3.研究提出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建议。

4.承办本专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文件起草、制度拟订以及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办等工作。

5.组织实施本专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检查) 、专项整治、考核、约谈和综合督查、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整改等工作。落实上级巡查相关工作。

6.指导协调解决本专委会的重要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重要事项;对解决不了的事项,及时提请专委会协调解决。

7.组织协调本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排查掌握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实施分级动态监管,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
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把安全准入关口,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8.根据本行业(领域) 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情况, 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事故通报,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9.本行业(领域)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险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协助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10.综合汇总、通报报告本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交流安全生产工作。

11.负责本专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和市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制度

(一)专委会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

(1)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由由市城市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或者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4次。会议议题和参会人员由专委会办公室研究提出,报请专委会主任或者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确定。需会议讨论的文件,由专委会办公室提前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按程序报专委会主任或者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确定后提交会议审议。

(2)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或者专委会成员单位提议,由专委会主任或者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和参会人员由专委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按程序报专委会主任或者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确定。需会议讨论的文件,由专委会办公室提前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全体成员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对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落实情况及时向专委会报告,专委会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办落实。

2、工作报告制度

专委会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向专委会会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专委会办公室每半年(全年) 向市安委会报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安全检查制度

(1) 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结合季节性事故防范、重大活动和重要节会,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全面检查。

(2) 检查督查或者专项检查。采取重点督查、分片包干、驻点督导、"小灶式"督导、专家参与等形式,对相关成员单位或者重点行业(领域) 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3) 暗查暗访。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采取抽查互查、突击检查、现场巡查等方式,对相关成员单位或者重点行业(领域)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进行暗查暗访。

4、约谈督办制度

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 不坚决、不到位,或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或者安全生产问题突出,或者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委会认为有必要进行约谈督办的其他情形,按照市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督办。

5、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XX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执行。

6、问题线索移交制度

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交办法》、《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7、考核排名通报制度

(1) 日常工作考核制度.结合平时日常工作打分考核。

(2) 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具体考核工作由专委会办公室按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年度考核细则组织开展。

(二) 专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1、联络员制度。专委会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可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委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专委会办公室主任或者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专委会办公室或者专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提出,由专委会办公室主任或者其委托的副主任确定。

3、检查督查制度。根据全市安全生产的形势和任务,按照市人民政府或者市安委会的部署,由专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督导或者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相关专委会成员单位派员参加。检查督查要建立工作档案,同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相关责任单位,对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4、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各专委会各成员单位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重要文件、会议材料、典型经验、安全生产工作简报、事故(含涉险事故) 通报等应当及时报送专委会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应当将每半年度、年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工作总结材料报送专委会办公室汇总。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安委会办公室定期通报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日常考核排名、典型事故教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情况。

5、督办工作制度。对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的各项部署和决策,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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