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工作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总目标,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安全生产“双控”机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三层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监管监察、打非治违、防灾救灾能力,依法从严治理,夯实基层基础,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总体目标。
工作目标:以安全生产为基本盘,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稳步开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各项工作,为推进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突出抓好以下八项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各项举措。
2.持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要求,强化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治,坚持防化并举、预防为先,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最大程度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3.做好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各层级责任,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协调、与高质量发展需求相匹配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确保实现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强化各层级责任落实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层责任。一是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明确党委、政府及其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党委、政府要强化对安全生产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党政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得到落实。二是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围政通(20xx)xx号)和《自治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围政通(2021)xx号)要求,落实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厘清各自职责,明晰责任清单,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三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从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强化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双控”机制,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5.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发挥好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能,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6.完善安委会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例会制度,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有关精神,研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防范遏制事故和重点工作推进的具体措施。定期听取各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点或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制约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根本性问题;对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进行协调调度和安排部署。
7.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要求,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为巡查对象,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巡查,切实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调整优化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把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有机结合,提高责任落实、决策部署、重大活动和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比重,发挥好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
8.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卡单令函制度、“黑名单”制度和事故挂牌督办制度,督促问题隐患整改,推动工作落实。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强化事故查处的时效性、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不断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
9.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乡镇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按照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细化层级责任,完善健全制度,强化监管监察,落细落实举措,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同时,深入开展安全管理“质量提升”活动,对企事业单位从资质证照、组织机构、责任分工、教育培训、三项制度、安全投入、劳动保护、隐患查改、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基础管理各方面入手,逐项对标、全面梳理、完善提升,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归档统一的各类基础管理档案,对标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及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完善管理内容,做到企业基础管理无缝覆盖、对标达标,实现基础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10.精益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按照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制定现场管理事项具体、责任清晰、职责明晰的工作规范和工作目标,引导广大从业员工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做到布局管理、工序管理、人员管理、物料管理、设备管理、设施管护、环境管理、信息管理精细化,实现现场管理各要素完备齐全。建立健全现场管理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有限空间、登高、动火、临时用电等高危、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严格作业过程的全过程监管,不断提升现场管理水平。
11.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按照《自治县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完善网格单元、实时动态更新,明确分管领导、网格包联管理责任人及村居(社区)网格员并明确其工作责任、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健全网格化监管台账,绘制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图表,实行动态化监管。建成运行高效、覆盖全面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网格全覆盖、制度完善、人员到位、责任明晰、监管长效的网格化监管工作目标。
12.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对标准化的要求,促进全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质扩面。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全部达标,非煤矿山生产企业要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同时,通过企业诚信评级,督促达标企业对标准化进行自我评定、主动整改,确保持续达标。落实激励约束措施,提高企业达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支持达标企业升级提质,通过标准化创建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3.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加强诚信等级评定和管理,逐步扩大诚信管理工作覆盖面,优化诚信系统功能,准确、完整记录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横向和纵向沟通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信息共享,落实多部门激励和限制措施,形成齐抓共治的诚信管理工作机制。
14.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坚持政策引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创新安全监管手段,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安全治理。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推动为企业、政府提供安全专业技术、管理、宣传教育及综合服务的第三方专业化技术服务机构和其他组织,提供社会化服务,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调互动、共治共享的社会化服务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
15.推进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和对接,建设涵盖应急管理、行业监管、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灾害核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安全生产一张图系统,能够覆盖全业务、全体系、全流程的综合监管信息和大数据平台,全面提升精准监管、风险预警、辅助决策、指挥救援等能力。建设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通信系统,加强应急通信指挥装备、通信装备和其他专用救援装备建设,提升现场应急救援能力。抓好“互联网+监管”综合平台建设,借助互联网技术助力安全监管、执法监察、隐患排查、诚信管理、标准化、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统计分析等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监察效率。
16.推动安全生产xx创新。引导企业增加安全xx资金投入,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设备,吸纳专业技术人才,鼓励支持技术创新设备更新,强制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高危作业实施机械化换人,逐步推进自动化智能化减人。
17.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效实施。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等市场主体的事故预防、事故赔偿和分担风险作用,构建良性竞争、监管有力、预防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格局。适时进行工作调度,推动保险机构协助企业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隐患排查,切实发挥安全生产责任险预防事故的社会管理功能。
四、深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和三年行动攻坚,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水平
18.巩固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成果。从严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政府2号令),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安全生产“双控”建设成果,把安全风险普查摸底、分类分级、制定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作业岗位风险公示、绘制四色风险分布图的安全风险辨识“六步”和每日排查、隐患建账、治理方案、月末报表、季度分析、整改公示的隐患排查“六步”落实到位,实现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规范完善的“双控”体系与协调联动的管理运行机制,不断提升企业保安全能力。
19.推进“双控”机制建设提质扩面。覆盖所有区域、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含包括“小商店”)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并一直延伸到企业班组和岗位,针对各乡镇和行业部门底数情况,去除长期停工停产确实无法开展的,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施挂图作战,做到“应控尽控”。选取不少于2家“双控”机制创建质量高、效果好的试点企业,作为高质量运行试点样板(非高危行业必须包含1家中小微企业),加强帮扶指导力度,推动企业不断提升运行质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召开现场经验交流观摩会,在辖区内、行业内进行全面推广。推进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双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实现企业安全风险可视化、作业追踪动态化、隐患排查移动化、安全预警实时化、数据分析智能化、安全管理本质化,促进提高“双控”机制运行质量。
20.完善三年行动推进台账和清单。建立《2022年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推进台账》,逐项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务求实效。开展2021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回头看”,未完成的全部纳入台账,限期整改到位。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聚焦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隐患,把问题分析透、把措施找准确、把制度制定好,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挂图作战、挂账督办。
五、强化应急管理,进一步提升防抗救应急能力
21.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监测预警。继续按照《自治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全面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完成调查成果质量核查、评估、验收工作,确保数据全面、准确、规范,形成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确保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取得实效。在遇有极端天气时,提前及时发布灾害预警和提示,提醒全社会各层级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22.强化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完善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森防类专项预案,严格预案管理,加强预案修订,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定期开展政府、部门、乡镇和企业层级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在汛期、安全生产月、防火戒严期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应急预案的演练。有针对性地组织重大危险源应急演练和应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以及自救疏散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23.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按照“急需先配、有缺必补”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采购储备一批现实急需的应急装备和物资,补齐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短板。推动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综合储存各类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保障物资,做到随时储备、及时供用。进一步摸排全县社会力量和其他组织应急物资情况,统筹整合物资信息资源。建立物资储备信息化台账,区别应急救援类和救灾救济类物资属性,信息化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
24.健全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建设,配备专家人才,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在突发事件防范与应对的各个环节,加强部门间应急联动,强化信息共享会商和应急协作。建立一支能够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常态化备勤、正规化训练的应急救援队伍,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处置程序,从接报、响应、救援、处置、信息上报等各环节,做到严格规范、准确及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指挥有效、应战有力。认真落实值带班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灾害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按程序上报。健全完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得到处置。
25.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乡镇应急办、防火办、基层网格员、民兵预备役等人员的作用,在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适时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应急保障能力。
26.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进一步强化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档、评估、申报、备案工作,充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系统管理措施,确保市、县监控平台正常使用,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上线率达xxx%。加强重大危险源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的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编制应急处置卡,增强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六、严格监管监察,进一步加大依法治安的震慑力
27.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三项制度,严格落实“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的要求,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扎实有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做到“六个必须”,即隐患排查必须全面彻底,隐患整改必须坚决迅速,台账清单必须准确规范,领导包联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监管执法必须从严从速,督查问责必须较真碰硬。要实施精准执法,推行规范化执法模式,将执法监察贯穿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综合督导、隐患排查各项活动全过程,利用行政处罚的触动和震慑作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8.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按照法定监管职责,分工负责、齐抓共管,通过入企解剖、专家会诊、指导服务多措并举,“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约谈曝光、警示教育手段并用,力促监管上水平,监察见实效。不断延伸执法深度,强化执法服务,放大执法效果,大力开展解剖式、观摩式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及时向属地辖区进行执法情况通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下达执法文书或督查意见书,并督促落实到位,确保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整治查处,监管措施得到落实。
29.突出监管执法重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环节部位,强化监管监察。在“两节”、“两会”、暑期汛期、中秋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加强监管执法检查,确保重要时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突出监管执法重点内容,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隐患治理、风险辨识管控、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内容,要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检查,保障安全责任得到落实。
30.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坚持把“打非治违”贯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全过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强化“12350”举报核查,加大投诉举报查处力度,做到精准打击、查处有力,形成对非法违法行为的震慑,维护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
七、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发展
31.加强重点项目工程安全监管。行政审批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把好建设项目源头准入关,对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情况进行核查把关,确保不安全不验收、不安全不运行。
32.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采空区、顶板边帮和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整治九类典型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严防八类典型事故。深入开展矿山实测填图整治,严厉打击超设计范围生产、不按设计建设等违法违规问题。严格实行地下矿山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减少单班入井和采掘作业面人数,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完善“双控”体系。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加强基础建设管理,规范基建矿山管理,推进机械化、自动化建设,严把非煤矿山建设准入和安全生产准入关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条件。继续开展矿山运输车辆整治,坚决取缔拼装、改装、“四不像”车辆。强化选矿厂安全管理,加大选矿厂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力度,加强检维修、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对重点部位实施全过程监控。
33.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八项管理制度”,落实领导包库责任制,做好春季解冻期、汛期、冬季冰冻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尾矿库安全。
34.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源头管控,从严监管检查存储及经营企业油罐区、付油区、站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以及资质证照、教育培训、作业规范、隐患查改等重点工作。利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云视频调度系统、倾斜摄影三维建模等xx手段,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厉打击采用隐匿手段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行为,以及建设项目与审批内容不相符、不一致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承包、承租单位或者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建设经营安全。
35.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按照市、县政府规定,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全域禁售禁放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36.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狠抓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控,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管理和移动危险源运输过程的管控。以国省道、县内干线公路以及县城主街道为重点,强化道路安全管理,加强对易堵塞路段的交通疏导,坚持固定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合理布置警力,全力做好路面管控。遇有极端天气,公安交管部门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增派路面执勤警力,强化路面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从严查处无牌无证、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毒驾、超员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三关一监督”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加强客运站、客运企业和城市公交车辆管理,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客运站安检、运输企业、汽修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五个一律”,凡达不到相应技术标准等级的“两客一危一货”车辆,一律清退出市场,突出抓好旅游包车、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确保客货运安全。全面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对急弯、长坡、穿越村庄、隧道、五大梁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和路面破损、沉降、凹陷、积水等隐患路况,要重点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根据紧急程度分级限期治理。交通、交警部门要按照交委会各自职责分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盯办、“销号式”整改,实现隐患动态清零。教育、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共同做好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37.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全面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自治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加强对县域内所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所有在建工程逐一进行执法检查,严把施工资质、施工手续和施工安全关。加强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各类建设工程中的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无死角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禁恶劣天气户外施工作业。严厉打击非法开工建设、无资质施工、安全投入不足、安全保障不到位、安全质量不合格等行为。严格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借用施工资质承揽工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的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安全培训要求,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活动,着力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县政府要求,推进各阶段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取得阶段成果。
38.加强燃气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燃气管线、气化站、调压站(箱)、压力表等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保障设施运行安全。完善燃气入户安检制度,组织燃气企业就管网设施运行状况、户内燃具寿命、用户年龄结构等情况逐户建立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入户安检。严厉打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非法气站和网点,以及地下密闭空间使用液化气、翻新钢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按规范要求安装使用报警器,强化安全培训宣传。
39.加强消防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专项治理,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消防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对宾馆、饭店、超市、商场、批发交易市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学校、幼儿园、小饭桌、敬老院、医院、旅游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高层地下、城市大型综合体、“九小场所”、“三合一”、“五类场所”等火灾高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防拥挤踩踏措施落实。加大对消防通道、安全出口、防火分区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应急指示、防排烟系统运行和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等检查力度和频次,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夹芯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严格落实“三个严禁”(严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严禁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对建设项目未经消防验收就投入运营使用的,消防、住建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大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处罚力度,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40.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整治、风险辨识管控等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设施以及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严把检验检测关、质量合格关、使用安全关,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确保相关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转。
41.加强教育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河北省教育系统风险隐患防控指导手册》要求,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日常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集体活动安全、校车安全及体育设施、体育运动场所、高危险体育运动项目、重大体育活动等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厘清并落实各层级安全监管职责,围绕给水、供电、取暖、电气设施设备使用、食堂使用燃气和醇基燃料、化验室用化学试剂等重点环节,建立台账、明晰责任。全面加强行业领域内新建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把施工资质、施工手续和施工安全关,加强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行业内生产经营安全。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防踩踏、触电、火灾、中毒、坠落等安全事故发生。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常识竞赛和“小手拉大手”活动,增强自救互救意识和技能。
42.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重点环节、重要时段组织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加强对旅行社安全用车、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以及景区、景点内的索道缆车、游乐设施设备、骑马漂流射箭、旅游餐饮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督促景区景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杜绝“带病”运营现象发生。摸清各类景区景点旅游接待承载能力,做好旅游安全预警提示,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43.加强水利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对各大河系河道、水库、水电站、塘坝、废弃枯井、集中供水工程、污水处理、橡胶坝群蓄水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隐患整治力度,确保水利设施和分管领域生产安全。暑期汛期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在泄洪或因突降暴雨造成河道水位突涨时,及时发出警示,上游下游快速联动,避免事故发生。尤其要针对五大水系河道、橡胶坝群、各种水利设施,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监管责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安全度汛。全面加强分管行业领域内新建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把施工资质、施工手续和施工安全关,加强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行业内生产经营安全。
44.加强农机和设施农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强化农机安全宣传,积极推进送教下乡、送检下乡,加大安全检查督导工作力度,减少农机事故隐患。加强农村沼气、农兽药、饲料加工、畜牧养殖、畜禽定点屠宰和储窖、大棚等设施农业方面安全生产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严防中毒窒息、坍塌、火灾等各类事故。
45.严格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突出抓好输送管道安全巡查、附属设施日常检查、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汛期冬季水毁凝冻以及泄漏检测、管道防腐、作业规范、应急管理、管道占压等涉安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占压、损坏管道设施等行为。加强油气输送管道专项规划与城乡规划的衔接,建立定期商谈、督导检查、专项考核、定期通报等相关制度,逐步建立起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油气管线安全运行。
46.加强机械、建材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落实重点岗位安全保障措施,岗位作业规范操作,落实机械防护和能源隔离安全管理措施。继续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治理,依据危害类型理清各类有限空间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全面推动落实。进一步提升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控”机制建设质量,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组织开展标准化企业运行质量专项督导检查,细化检查标准、程序、方法和步骤,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与运行质量自评估。完成新建企业的标准化创建工作,提升已达标企业的标准化运行质量,所有应复评企业全部完成复评。开展较大风险作业岗位、部位专项整治,确保工贸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安全。
47.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大队”和“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三个机制,组建磨合“17435”大网格。持续开展“六清六排查”,采取设卡设点,加大火源管理、火灾隐患排查、重点人群管控、扑救队伍建设等措施,把包联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森林草原火险预测预报,多途径大力度开展防火宣传,上好防火安全教育课,通过广播、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高频率、大密度开展宣传,提高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赢得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
48.加强危爆物品安全监管。严控危爆物品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环节,建立易制爆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危爆物品实名购买和流向登记制。加大对涉爆重点人排查管理力度,强化涉爆信息录入、比对,落实爆破作业单位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双控”措施,进一步加强民爆器材储存、装卸、运输、爆破环节的安全监管。
49.加强能源电力行业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加强对在建能源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项目业主和施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深基坑、高支护以及吊装、试运行、登高作业等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坚决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切实有效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加强运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建成覆盖所有区域、部位并一直延伸到企业班组和岗位的“双控”体系,坚持区域全覆盖、岗位全覆盖,把安全生产“双控”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外委工程、外包队伍管理,坚决杜绝违法分包、以包代管行为发生。
50.矿产资源开发和地质灾害防治。依法查处持证矿山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行为,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行为,严防非法偷采盗采引发事故。抓好地质灾害防治,扎实开展汛前排查核查,加强预报预警,强化应急值守,提高防灾减灾和灾害治理能力。
51.加强有限空间、登高、涉电涉气、动火、吊装等危险作业安全监管。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进一步完善相关企业信息台帐。认真落实《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指导手册》要求,开展危害评估或检测,精准分析判定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煤、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级,制定消除和控制措施,实施精准化管理。强化对登高、涉电涉气、动火、吊装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六查六看”(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
52.加强公共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玻璃幕墙、道路交通、加油(气)站、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电力设施及电梯、大型游乐设施、供水、供热、供气等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科学设置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设施,增强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安全运行的能力。
53.加强其他行业的安全监管。继续做好电力、卫健、气象、涉爆粉尘、涉氨涉氯、工业和硅砂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部位安全监管工作。各行业都要根据事故发生的行业领域、时段节点、薄弱环节等规律特点,找准、盯紧高风险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制度、技术和管理措施,并根据不同时段和季节特点,部署开展针对性、集中式治理和安全检查,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
八、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从业安全技能
5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公共安全知识普及,深入开展公共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加大宣传投入,组织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网络答题等公共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5.开展各类主题宣传。认真开展好法律法规宣传周、事故案例巡展、履职尽责警示教育、安全生产主题志愿服务、“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主流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措施。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建设,各层级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安全宣传栏、法制宣传栏、公开承诺栏等安全文化橱窗或长廊,普及安全知识,强化警示教育。
56.做好安全文化示范创建。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示范班组、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创建活动,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不少于x家,安全文化示范班组不少于x个。推动开展平安企业、平安交通、平安工地、平安校园等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文化渗透力和影响力。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按照创建活动要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摸清辖区主要灾害风险隐患,编制灾害风险图和隐患清单,采取针对性的防范和治理措施,提升创建工作质量和示范效应。
57.强化教育培训。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救灾害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纳入组织部门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职业安全教育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三级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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