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制度【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维护集团整体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融资活动应符合集团短、中期战略发展规划。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和子公司。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融资管理部是集团公司实施融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完善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2)集团公司融资活动的策划、论证与监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3)审核子公司重要融资活动,并提出专业意见;(4)集团对外担保的审查论证;
(5)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负责融资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第六条集团董事会负责集团公司融资项目的审批和子公司融资项目的审核。
第三章融资决策管理
第七条集团融资管理实行审核制、审批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的方式。
第八条实行审核制的融资活动包括:
(1)子公司权益性融盗:
(2)子公司年度融资计划以外的债务性融资;
(3)子公司债务性融资金额在万元以上;
(4)子公司之间的互保活动:
(5)子公司对外担保;
(6)需审核的子公司投资项目的融资方案。
第九条上述范围以外的子公司融资活动实行备案制。
第十条融资活动审核和审批原则: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集团的长期发展规划:
(2)法律手续完善;
(3)上报资料齐全、真实、可靠;
(4)与公司融资能力相适应。
第十一条对于实行审核制的子公司融资活动,根据子公司融资项目审核流程,按照方案提出、审查论证、审议决策、审批实施四个步骤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方案提出。子公司的融资方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1)融资款项的用途及用款项目背景情况;
(2)用款与还款计划;
(3)融资数量与债权人;
(4)担保方式与内容: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审查论证。集团公司融资管理部在收到全部资料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审查基本情况,对方案的疑点、隐患提出质询,并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需审核的子公司投资项目的融资方案按《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集团公司审核投资项目时一并审核融资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实行审批制的集团公司融资活动和集团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组保,根据集团公司融资活动审批流程,按照方案论证、审议决策、审批实施三个步骤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方案论证。融资管理部融资管理人员经过方案论证后提出融资方案,最分管副总。
第十七条对于实行备案制的子公司融资活动,由子公司在实施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集团公司融资管理部提交备案材料存档,包括融资方案、合同、章程等。
第四章 融资过程管理
第十八条集团内的融资管理实行融资、资金运用和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融资单位对触资活动指定融资活动执行人,做到责、权、利相对等,确保融资方案按计划实施。
第十九条融资活动执行人应定期将资金运用状况向主管领导作汇报。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融资管理部对子公司的融资活动进行跟踪检查,帮助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和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对违反本制度进行融资的行为和融资管理混乱的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报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 融资结果评价和融资责任
第二十二条融资管理部对子公司融资结果进行评价。
第二十三条对融资方案因决策失误或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经济损失的,也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融资资金因管理不善或用人不当致使资产流失、严重亏损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融资活动的主管领导、负责人或其它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融资管理部起草和修订,解释权归融资管理部。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如有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