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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在法治XX建设工作推进会暨“法治XX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法治精神的再学习再深化,也是一次法治建设的再动员再部署。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国家局、省XX党委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全站下步法治建设方向和路径,提振全警投入法治XX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法治XX建设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今年是政治大考之年,国内外矛盾风险挑战严峻,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法治建设的地位更加突出、责任更加重大。如何推进建设法治XX,加强依法行政,已成为各级XX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历史性任务。刚才,我们已对“法治XX建设年”活动做了全面细致的任务部署,这里就不再展开,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抓好落实。法治XX基础系列活动到今年,已经是第三个年头,每一年的要求都更严,标准都更高。我一直在思考,国家局,省XX为什么如此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法治建设对于我们XX机关意味着什么,需要我们做什么,要求我们做到什么程度,也有了一些个人的见解。下面,就法治XX建设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谈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法治XX建设的重要意义
第一,法治建设是XX机关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首位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一个国家要想实现长治久安,法治是前提和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了事关党执政兴国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法治建设工作抓得实不实、好不好,是检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否落实、“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两个维护”践行得到不到位的“试金石”。XX机关作为驻守在XX领域的重要执法力量,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第一屏障”,是对外彰显大国法治力量的“重要窗口”,法治根基不牢,必然导致XX安全地动山摇,必将危及党和国家事业长足发展。从这个意义来看,法治建设就是XX机关的国之大者,维护法治,捍卫法治就是XX人的初心使命,是必须一以贯之,长期坚持、不遗余力的重大职责使命。
第二,法治建设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一个现代化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首先走向法治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显著优势之一。法治是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法治化。从这个意义来说,法治建设是推移民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首要任务和重要途径,国家局专门就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出台实施意见,《“十四五”XX事业发展规划》中近三分之一篇幅围绕法治建设作出详细规划,我们要深刻领会各级在推动法治建设的决心,进一步学深悟透,切实转化为推动法治XX建设的实际行动,为保障XX治理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法治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依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广泛共识,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法治建设是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法治建设规定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对政府和人民都有约束力和强制力,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法治建设明确了要将公平正义贯穿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过程,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管理都必须坚持公平正义,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这个意义来说,大力建设法治XX,既是在XX领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和条件,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和保证。每名民警作为社会成员的一份子,在充分享有法治建设带来的公平正义、高效便捷红利的同时,更要深化“执法者必先守法”的思想认识,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自觉崇尚法治,维护法律权威,遵法爱法,守法用法。
第四,法治建设是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加强法治建设,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利于引导、规范、制约和保障市场经营活动的进行,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可以保证经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生产力提高。只有建立健全而且能够切实得到实施的市场主体法律、市场行为法律、市场秩序法律、宏观调控法律、社会保障法律和制裁犯罪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够健康有序地运行。没有法治保障,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健康发展。当前,XX领域发展环境并不太平,破坏XX领域正常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如果放任这些违法行为大行其道,既是安全问题,也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是对遵法守规、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的不公平,不负责。作为XX领域卫士,既要捍卫国家安全,更要守护经济发展,必须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对XX、XX等旁门歪路的生财之道露头就打,坚决守护企业和群众来之不易的利益和成果,创造“让守法者受益,让违法者受惩”的健康发展氛围。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法治XX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要以法治思维来谋划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强化规则思维。要严守规则、维护规则,让权力行使守规矩、不任性。要强化民主思维。充分用好民主集中制,广聚群智、广听群意、广纳群策,在民主、科学、合法的前提下作决策。要强化程序思维。要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决策合法。要强化权责思维。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思维,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开展工作。
二要靠法律武器来破解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要依法解决问题。要找准法律的着力点,找到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依法依规、用情用力解决合理的诉求和难题,逐步把难题导入法治框架、法律渠道解决问题。要依法化解分解。要找准法律的切入点,认真梳理法律权责义务,认真分析利与弊,综合运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心理疏导、程序公正、依法处置等措施,把潜在风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依法惩戒违法。要找准法律的发力点,对无视法律权威的违法行为,要用法律方式依法处理,找准维护权利的法律依据,坚决把法律武器的作用发挥到极致。
三要用法律边界来守护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要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单合一的工作方法,确保做到想干的事有依据、该干的事不耽误、所干的事不越界。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找准法律行为主体的边界、执法程序的边界、法律约束的边界,我们决不能越权开展工作。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必须做法律的忠实践行者,凡是法律规定的职责,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要做到法律红线不可越,找准法律的“高压线”和“易燃点”,善于从法律红线中看到潜在风险,自觉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找准法律最大的容忍度和底线要求,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大胆开展工作,要在法律的最大容忍度中大胆开展工作,在法律中寻找最大的发展空间。
四要凭法律素养来提升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应该成为复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具备基本的知识体系,法律就是其中基本组成部分”。要带头学法。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单位的整体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干部法治档案,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化;要丰富学习形式,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定期举行法律法规考试。要带头懂法。要把本单位、本领域的法律学懂弄通,在开展工作、化解难题时才能得心应手。要带头敬法。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要带头崇尚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把法律摆在心中至高无上的位置。要带头用法。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条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带头守法。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主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要带头遵守法律,坚决防止违法决策、违规行政、以权压法、暴力执法、野蛮执法等情况的发生。
三、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全力保障法治XX建设落地见效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要完善定期调度的机制。本级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XX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对各级班子开展法治建设履职谈话,重点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活动年”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解决措施和方法,确保法治XX建设落地见效。要完善定期督导的机制。法制部门要充分用好督导“指挥棒”作用,对各级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导、定期检查、定期通报。要完善考核奖惩的机制。要将法治建设纳入班子履职和民警绩效考核体系,综合运用督办、问责、激励等手段,进一步细化奖惩措施,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对不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的,所属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按事件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营造法治环境。要强化法治宣传。要坚持“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媒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民警和群众树立法治思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全力营造一个全民“学法、懂法、信法、用法、敬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形成法治共识。要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月开展一次“执法讲坛”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课堂,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力形成全站人人懂法、人人信法、人人守法、人人会执法的法治共识。要深化政务公开。要常态化对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等进行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接受监督。
三是压实法治责任。要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全面把握中各级关于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对标对照全年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基础巩固达标年”活动任务分解,全力抓好落实。要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单位“一把手”是法治XX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不能当甩手掌柜,不能搞花架子,不能做表面文章,不能一年开一两次会、讲一两次话了事,必须把法治XX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要压实执法普法责任。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执法、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库”,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宣传教育和执法普法的良性互动。
同志们,学法知法才能以法育人,用法维法才能依法治边。抓好法治XX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时刻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把精力聚焦到工作上、聚焦到任务上,确保法治XX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做让上级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执法普法者,为推进嘉兴XX事业高质量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最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