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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篇)粮食安全生产主题研讨发言材料汇编【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 2022-06-09 15:0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6篇)粮食安全生产主题研讨发言材料汇编【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22年(6篇)粮食安全生产主题研讨发言材料汇编【优秀范文】

粮食安全生产主题研讨发言材料汇编

(6篇)

目录

1.疫情常态下我国粮食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

2.严守耕地红线固牢粮食安全的“压舱石”8

3.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13

4.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压实地方政府责任15

5.坚守耕地保护底线筑牢粮食安全防线19

6.坚定不移抓好粮食生产固稳粮食安全压舱石”23

疫情常态下我国粮食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国家陆续发布粮食出口禁令,引发公众对粮食安全的担忧。粮食安全成了国人关注的话题,虽然多方数据显示我国粮食供应安全,但是在全球灾害频发的影响下,我国粮食安全背后也凸显一些结构性、制度性的隐患。

1.粮食生产现状

由于粮贱伤农,近年来一些种粮大户退租弃耕或转向非粮化产业,部分地区出现大面积的农田撂荒现象。一些地方通过政策扶持大规模实施非粮化种植业结构调整,粮食种植面积逐年萎缩,甚至一些耕地被“以租代征”或“廊道绿化”等方式侵占。为保护耕地防止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国家先后实施了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的划定,但仍然存在一些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上山下沟”现象。

针对实有耕地面积缩水、种粮面积被挤占的现象,一些地方的粮食种植面积与产量数据受人为因素干扰,基础数据难以反映粮食生产的真实状况,无法为国家农业政策的制定与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2.粮食安全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粮食安全有保障,但我国粮食安全工作仍然不能掉以轻心。巨大的人口体量决定了我国粮食安全不允许出差错,疫情过后需要重新审视我国粮食安全,消除粮食安全隐患,突破困扰我国粮食安全的瓶颈,降低粮食进口依赖度,确保口粮绝对自给。

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

在新冠疫情防控的巨大压力下,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强调不误农时、不废农事做好春耕生产。

2020年3月2日,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就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推动各地分区分级恢复春耕生产秩序,印发了《当前春耕生产工作指南》。2020年7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xx林省考察时指出了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性。随着政策传达到地方,其重视程度逐级衰减,到一些地方甚至成了形式化,贯彻中央精神仅停留在口号或文件上。其根源无外乎,虽然农业生产、粮食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但对地方政府缺少实质性考核机制,有些地方将粮食生产让位于GDP、政绩,牺牲粮食安全或挤占粮食生产发展空间,使粮食安全到地方成了“数字粮食安全、报表粮食安全”。

补贴措施难以落到实处

一些政策性补贴虽然实施多年,但由于绩效评价工作缺失或不到位,导致钱花出去了而效果没有出来。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于人多地少的区域没有采取创新性措施,依旧采取按土地单位面积发放。由于人均耕地较少、户均到账补贴金额较少、政策引导力较差,导致很难收到预期效果。再如农机购置补贴,国补标准是一样的,地方补贴标准则根据各地财力而异。不同的补贴标准使一些人钻空子、跨区域倒卖,使政府资金政策引导功效大打折扣,造成政府资金浪费。

以往遏制非农化、非粮化的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目前粮食安全受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非农化占用耕地以及耕地的非粮化方面。为遏制耕地非农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防止‘非农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在防止非粮化方面,有《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发改农经〔2017〕331号)“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种植,防止高标准农田非农化”。但是,上述政策措施没有硬性规定和具体执行的标准,更没有明确违规的惩罚措施,有些仅是指导意见,政策措施缺少约束力和操作性,导致虽然上面早有政策禁止,但一些地方依旧长期存在耕地被“以租代征”等侵占的现象,照样享受农业补贴,依旧计算上报粮食产量。

3.建议

“十三五”以来,国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面对突发的疫情、频发的自然灾害、动荡的国际局势,如何稳定粮食安全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是当前我国农业面临的最大课题,其责任重大,也刻不容缓。

建立强有力的保障制度

破除地方本位主义的影响,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目前,在国家层面不缺好的制度,缺的是强有力的执行,地方本位主义正在慢慢透支国家粮食安全。地方政府的本位主义政绩观决定了地方各届领导更关注的是自己任期内的政绩,很难把国家赋予的粮食安全重任放在首位。建立有针对性的地方政府考核机制(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责任制经过几年的运行,一些地方的考核已经流于形式,起不到制度导向的作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用),打破地方利益的掣肘,使地方政府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粮食安全政策,依托各地不同自然禀赋,科学合理推进农业布局区域化,主动做好粮食生产工作;建立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制定长效的利益引导机制,健全完善的产业服务链条,使种粮家庭规模年收益不低于家庭从事非粮或非农收益,提高农民从事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制度性约束与政策性引导。耕地质量不达标,是很难做到确保粮食安全的。耕地非农化严重威胁着我国粮食安全,对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需要采取严厉的、强制性法制手段。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针对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以及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进行严格的规定。

从国家层面,14亿人口的粮食安全是无法用经济账来衡量的,但对于从事粮食种植的个人或组织,没有一定的利益来保障是无法持续的。对于耕地非粮化适合采用政策性措施来加以引导,2020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农业补贴,在对补贴政策的使用上建议聚焦在供给侧(即粮食生产为社会提供价值的环节)集中使用,针对粮食种植优势区域采取措施找准敏感点,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确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引导粮食种植向优势种植区域回流。

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目前,在农村从事粮食生产的从业者普遍存在平均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的现象,由于粮食生产的收益较低无法吸引中青年从事粮食生产,在农村从事粮食生产的多为无法外出务工或居家留守的老人。从业人员年龄老化,使先进的农业技术与装备无法发挥效用。这样的人员结构现状无法支撑中国农业的振兴、无法扛起我国粮食安全重任。

拓宽粮食种植收益,激发种粮的积极性。农民或种植户的内生动力是实现粮食安全的前提。应拓宽粮食种植利润空间,让粮食生产成为收益可观、有奔头的产业,从而吸引中青人回流农业。这也是粮食安全保障的源动力。

激活体制内现有人力资源,为粮食安全提供人才保障。目前的农业

技术推广体系已经难以适应当前农业发展情况,应制定有效的制度使中高层技术专家更接地气,使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能去行政化并专注于技术服务;出台好的政策让农业成为令人羡慕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吸引体制外的人才进入农业产业,为我国农业发展注入新的血液、提供新的机遇。

加强科技支撑

世界农业强国发展离不开科技支撑,美国农业的优势在于机械化、规模化,日本农业的优势在于精细化,以色列农业的优势在于高效的节水灌溉技术,未来中国农业的崛起必然要抓住智慧农业、数字农业这个契机。

疫情冲击对我国互联网业的发展是一种推动,人们积极尝试用线上方法解决生活、工作中的问题。这对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是个好的启示、好的契机,在农业及粮食生产中引入农业大数据、农业智能化以及遥感卫星等先进信息技术[5],用科技解放生产力,减少人力成本支出;用科技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探索一条保障粮食安全的中国特色之路。“线上+线下”农业生产模式可以提高农业技术服务水平,改进我国传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将传统的面对面、田间地头式的技术指导转变为“专家远程会诊+技术人员实地指导”相结合的技术服务,延伸了专家服务触角,提升了专家服务能力,提高了技术服务效率,使农业技术服务实现全天候、多维度、无死角、扁平化。

严守耕地红线固牢粮食安全的“压舱石”

万物土中生,有土才有粮。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并实现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我国通过划定18亿亩耕地红线和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进而保证有充足的耕地数量和谷物种植面积,千方百计固牢粮食安全的“压舱石”。然而,近年来部分地区相继出现良田“种树风”,严重触及了耕地红线,削弱了农田粮食产能,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一、占用耕地种树的主要形式

由于农民种粮比较效益降低,个别地区农田种树行为频发多发,且形式多样,大肆挤占耕地甚至是永久基本农田。笔者结合平时工作调研及有关资料,大致列举出占用耕地种树的以下几种形式。

(一)超宽建设道路绿化带。通过对一些区域明察暗访,发现各地高速铁路、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县乡道路两侧多数都超宽建设绿化带。经现场测量,单侧绿化带宽50~500米,平均200米左右,远远超出国发明电〔2004〕1号文件中“道路沿线是耕地的,道路用地范围以外每侧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的规定。

(二)分批种树侵占农田。由于地方政府每年都制订国土绿化方案,下发植树造林任务,很多会在原绿化带外继续种树,导致道路两旁绿化带不断拓宽,呈现出“老年树”“中青年树”“青少年树”分层现象。除“青少年树”现为林粮间作外,其余树下均已不能种植其他作物。

(三)流转耕地种植苗木。有些苗圃商、园林绿化公司大面积流转农户土地,受较大利益驱动并不种植粮食作物,而是种植栾树、白蜡、松柏等名贵绿化苗木。如,河北省某县流转2.2万亩耕地,在廊沧高速、世纪大道两侧种植泡桐、杨树、美国红枫等园林绿化苗木。

(四)农户自发种树。因劳动力老龄化或青壮年外出打工,家中缺少劳动力,加之种粮比较效益低,不少农户种粮积极性下降,为避免撂荒而在自家农田改种树木,一般为杨树、垂柳等树种。

二、占用耕地种树的不利影响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我国耕地数量少、质量普遍不高,中低等耕地的面积超七成,粮食生产压力大。占用耕地大面积种树,必然挤占种粮资源,制约粮食产能,严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一)触碰耕地红线,破坏耕地质量。树木根系普遍发达,掠夺式消耗土壤养分,严重降低土壤肥力。有研究表明,桉树种植3年后,土壤有机质较未种树地块下降12.6%。种植草坪草皮,每次销售会剥离表层土壤3-5厘米,对土壤结构、肥力破坏巨大。此外,耕地种树造林后,一般地类并未调整,即账面上耕地数量未减少,但实际种粮的耕地数量却在萎缩。以河北省为例,2018年底该省高速公路总里程7279公里,假设道路沿线每侧绿化带宽100米,仅此一项就占地218万亩,约为两个农业大县的耕地面积。

(二)影响粮食总产,威胁粮食安全。部分平原地区“不得已”占用粮田种树,从而减少了种粮面积;有的占用优质耕地后,虽然数量上实现“占补平衡”,但实际是“以次补好、以远补近”,耕地粮食产能大打折扣。粮食单产提升的基础在于耕地质量,种树对耕地质量破坏严重,即便后期复垦,也难以恢复到初期生产水平。因树木争抢光温、水肥等资源,前期可降低同(或临近)地块粮食单产20%~50%,后期种树地块则完全不能种粮。

(三)加剧用水紧张,引发其他矛盾。部分绿化树种蒸发量和耗水量远大于粮食作物,加剧了农业用水矛盾。据专家测算,种植杨树每亩耗水量超小麦150立方以上,被农民称作“田间抽水机”。此外,部分基层政府有时不跟农民打招呼就强行在农田挖坑种树,然后再与农民签订流转合同,易导致农民产生怨言。树木还会与周边农田作物生长形成竞争关系,导致邻里之间产生矛盾。

三、占用耕地种树的原因分析

2004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4〕1号),但近年来占用耕地种树造林现象却愈演愈烈,这其中既有行政推动,又有利益驱动等多方面原因。

(一)红线意识不强,地方政府行政推动。在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面前,地方政府严守耕地红线的底线思维不够。省级政府会制定国土绿化行动意见和实施方案,下发计划指标,并进行业绩考核。地方县市为完成考核,争取“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等荣誉,把打造林业大县、生态大市确定为发展战略,年造林计划动辄数万亩。丘陵坡地尚可“宜林则林”,但平原地区则不可避免会占用耕地资源,甚至是永久基本农田。

(二)种粮比较效益低,农户受利益驱动。地方政府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推动种树造林绿化工作。如,在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两旁建设绿化带,政府一

般每年每亩补贴农户占地费1000~1500元,一次性补偿青苗费每亩300~1200元,这些高额补贴是农户同意种树的主要原因。有的地方政府还免费提供树苗,农户种植后树权归个人所有,与种粮相比,显然增加了农户净收入。

(三)市场需求旺盛,社会资本强势流入。各地庞大的造林绿化催生了巨大的苗木需求,带动了苗圃种植和销售。一些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抓住商机,纷纷流转耕地甚至是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有的经营主体甚至是具有政府背景的第三方公司,整体流转村内土地建苗圃,参与政府绿化造林项目以获得高收益,更加剧了耕地“非农化”情况。

四、坚持制止占用耕地种树保障粮食安全

保障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坚决遏制占用耕地非法种树行为,坚持农地姓农原则,固牢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提高站位,严守粮食安全底线。深刻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保障粮食安全以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维护国家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细化粮食生产方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底线。

(二)多措并举,鼓足粮食生产干劲。对产粮大县提高财政奖补力度和倾斜惠农政策,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尤其是对地力较差、交通不便、灌排不畅等区域的升级改造,创造良好耕种条件,使农民乐于种粮。同时,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大保险支持力度,对多种粮者优先支持,使种粮农民有更多获得感。

(三)从严从实,扎紧耕地保护“篱笆”。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标准的修订完善,明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处罚措施,加大震慑力度。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健全耕地利用监测调度报送制度,建立耕地利用台账,及时掌握耕地利用状况,特别是规模化流转耕地的使用动态。严禁建厂房、种草坪草皮等破坏耕作层行为。

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解决好吃饭问题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米袋子”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

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看问题,保障粮食安全不能光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要增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担好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就是要真正把粮食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不论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有保面积、保产量的责任,都要稳扎稳打,久久为功,持续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粮食安全党政责任制工作方案,细化市县乡任务分工和时间表、路线图,把该投的资金投足,该补的短板补齐,该守的底线守牢。进一步加大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力度,较真碰硬,不留盲区和死角。

政策好,粮食稳;产业强,粮食安;科技兴,粮食旺。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粮食生产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种粮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要树牢做大做优做强粮食产业经济的理念,推动粮食生产提质增效,推进粮油深加工和主食产业化,完善粮食交易流通市场体系与现代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筑牢粮食之基。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采取优质品种培育、农机转型升级等举措降低劳动强度,提升生产效率,为粮食生产插上科技翅膀。

仓廪实,天下安。我们要时刻绷紧粮食安全弦,咬定粮食生产不放松,坚决守住国家粮食安全防线,把中国人的饭碗端得更牢更稳。

非凡“十三五”“两项考核”让粮食安全责任全面压实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端牢14亿中国人的饭碗,必须筑牢粮食安全责任体系。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开展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央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是推进粮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举措。本刊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了解到,“十三五”期间,“两项考核”进展顺利,“指挥棒”作用愈加突出。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压实地方政府责任

“自2017年首次组织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以来,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不断完善,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的新指示、新要求贯彻到考核中,首次高规格召开全国动员部署会议,责任制落实效果一年比一年好。许多省份列入省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或重点督查事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方进日前在向新闻媒体介绍粮储工作“十三五”成就时如是说。

多年来,我国一直实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2014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一次以专门文件明确各省级人民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和责任,《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定期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国务院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担考核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落实保障措施等六大方面。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局长钟海涛介绍说,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首考”以来,按照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履行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职责,每年研究细化年度考核任务和评分标准、组织召开考核工作组联席会议部署考核工作,顺利完成了2016—2019各年度考核。目前,2020年度考核工作已安排部署,各地正认真开展省级自评工作。

压实责任制,守好“米袋子”,既是着眼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大局提出的重要部署,更是对地方政府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的明确要求。钟海涛表示,“十三五”期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机制逐步完备、导向愈发鲜明、措施日趋精准、运转更加顺畅。通过考核强化导向引领,省级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显增强,省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每年都多次实地调研或专题研究,大多数省份将粮食安全任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推动省市县层层传导、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一体推动的工作格局。去年年初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各地以高度政治责任担当和有效应对举措确保了粮油供应,守护了粮食安全,为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米袋子’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钟海涛表示,这是一项新的重大政治要求,有利于把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真正落到实处,为持续提升粮食供给保障能力,把粮食安全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坚强保障。

“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和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压实地方义务和责任,调动农民务农种粮和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确保在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着力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强化粮食储备管理、加快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增强应急保障能力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打下坚实基础。”钟海涛说。

中央储备年度“体检”让基础更加稳固实行中央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是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粮库监管重要批示指示的有力举措。考核实施两年来,严格“业务体检”,全面客观评价,及时发现和集中整改问题隐患,成为敦促中储粮集团公司规范管理、加强内控的有力抓手。

据介绍,2019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开展了中储粮年度“首考”,重点考核粮食数量质量、中央储备粮轮换、政策执行等方面内容。考核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按照企业自评、垂管局实地考核、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随机重点抽查等环节,作出客观公正评价,顺利完成了“首考”任务。2020年,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粮食安全形势,进一步总结“首考”做法,优化完善考核方案,将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和2018年度考核发现问题整改,以及中央储备棉管理等内容纳入考核;继续对分(子)公司开展考核,增加了对集团公司的现场考核环节,实现对中央储备粮棉和对中储粮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的“两个全覆盖”,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度考核任务,准确反映中央储备粮棉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管理现状,及时向国务院报送了年度考核结果报告

对于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钟海涛表示,涉嫌违法的立即移送,并追责问责;大部分实地考核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已经责成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对尚未整改或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下发问题清单责成中储粮集团公司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全面彻底。经过两年的考核,中储粮系统中央储备粮承储企业超轮空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轮换外商业性经营行为得到有力遏制,租赁企业风险隐患逐步整治,企业内控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保障中央储备粮棉和中央事权粮食安全的基础更加稳固。

实践证明,年度考核从中央储备宏观治理和微观管理双管齐下,全面立体反映中央储备管理现状,努力实现考核监督不留真空地带;紧扣政策执行、储备轮换、问题整改等关键环节,既督促中储粮系统层层压实管理主体责任,又有效强化了行政监管责任。

坚守耕地保护底线筑牢粮食安全防线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耕地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出台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红线。如何保护耕地底线不被突破,结合xx市的发展特点,我有如下思考。

一、进一步增强耕地保护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从保障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耕地保护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和重要战略基础,实现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是耕地保护的基本理念和人类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目标。面对新冠疫情、旱涝灾害等冲击,我国很多地方粮食丰收来之不易,而耕地红线发挥了根本性的基础保障作用。尽管如此,耕保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粮食安全隐忧依然存在,我们依然不能有丝毫懈怠。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强调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粮食生产根本在耕地,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要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二、进一步理清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耕地面积大量减少

根据相关研究表明,我国耕地数量持续下降。减少的原因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分别是建设占用、灾害损毁、生态退耕、以及农业结构调整。又受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技术规程的影响,种植经济林木的耕地被调查为园地和林地,导致耕地面积进一步减少。

(二)耕地非粮化问题突出

近年来,虽然国家相继出台了多项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措施,并不断提高粮食收购保护价,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持续x升,侵蚀了农户的种粮收益。从种粮和非粮作物的比较效益分析来看,种植经济作物的效益明显高于种植粮食作物。

三、进一步总结耕地保护的几点做法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当前,我国耕地保护通常是指通过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提出了耕地保护的目标,为实现耕地的总量动态平衡,即在满足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产品数量和质量不断增长的条件下,耕地数量和质量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耕地的数量、质量保护并注重耕地环境质量的改善提升。xx市制定了《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x委发〔2019〕4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x办发〔2020〕11号),明确了全市耕地保护的总体要求,通过市、县

(区)、乡(镇)三级政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施目标绩效考核、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多种方式,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确保耕地保护工作有效落实。

(二)创新工作模式,探索耕地保护路径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人均耕地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对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粮食供给压力不断扩大。当前,我国面临着人口总数持续增长、耕地资源总面积不断缩减、粮食需求总量逐年增加、农业生产受自然因素影响和耕地荒芜严重的严峻形势。大力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探索出一套“土地整治+”耕地利用新模式,是解决我国人多地少的一种有效方式。xx市“土地整治+”模式得到原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原《国土资源报》进行宣传报道。米易县“土地整治+现代农业”模式入选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蓝皮书:中国土地整治发展研究报告No.4》。xx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采取“菜—稻”轮作的种植新模式,效益在省内居领先水平,实现了每亩田“千斤粮、万元钱”。2019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8352元,位列全省第二。

(三)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执法是最有效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手段,全力开展违法整治专项行动,确保耕地保护红线不被突破。以xx为例,开展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违建别墅清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等。通过这些手段有效遏制xx市耕地“非农化”行为。

四、进一步明确耕地保护的几点思考

(一)约束管控,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

切实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贯彻落实国家“增存挂钩”机制,大力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压缩新增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二)加强宣传,引导农业结构调整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村民种植粮食作物,争取国家提高种粮补贴,在确保村民收入不降低的情况下,引导农民开展农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耕地种植粮食作物的比例。

(三)强化执法,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和联动协作办案机制,对违反耕地保护政策、破坏耕地和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坚决从严予以查处图片提供: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坚定不移抓好粮食生产固稳粮食安全压舱石”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先,粮食是群众生活最基本、最主要的农产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国家粮食安全问题,通过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国粮食生产稳步推进,最近连续5年粮食总产在1.3万亿斤以上,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中美贸易战、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灾害等多种不确定因素,也使得粮食安全存在着不稳定性。准确把握当前所面临的各种复杂形势,坚定不移抓好粮食生产,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站高谋远,心系粮食安全战略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抓好粮食生产,就等于把饭碗牢牢端在了中国人自己的手里,在应对各种复杂形势的时候,才能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一)抓好粮食生产是端稳中国人饭碗的根本保障。粮食安全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十分重视粮食安全问题,一直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要位置,坚持不懈抓好粮食生产。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用占全球9%的耕地养活了近20%的人口,2019年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约950斤,高出世界平均水平35%左右,实现了从挨饿到吃饱再到小康的历史性转变,端稳了中国人自己的饭碗。而且,水稻和小麦自给率近99%,中国人的饭碗里盛满了自家的粮。

(二)抓好粮食生产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措施。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当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新时期的粮食生产任务,不仅要在量上实现突破,更要在质上实现飞跃,让老百姓吃得安心、吃得放心,让我国粮食安全得到长久、稳定的保障,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如期实现。

(三)抓好粮食生产是应对国际形势多变的主动之举。我国是世界进口粮食最多的国家,连续多年全国粮食进口总量超过1亿吨,主要进口于美国、加拿大等国家。近年来,国际形势风云变幻,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等逆全球化行为不断显现。贸易进出口同样面临严峻形势,粮食进口仍存在着不稳定因素。

中美贸易战中芯片断供事件对我国农业的启示是,只有抓好粮食稳定生产,保障粮食有效供应,才能让我国在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中占据先机。

二、审时度势,做到粮食安全心中有数

近年来,国内外粮食生产和消费正在发生变化,粮食供求关系总体偏紧,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面对国内外粮食安全形势发生的新变化,更要充分认清我国粮食安全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国内外粮食生产的总体形势,才能作出更加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国内粮食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一是耕地面积方面。随着人口不断增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多地少、耕地面积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在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部分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如硬化耕地、建设“大棚房”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近几年,南方农村“土地撂荒”现象也较频繁。二是农业科技方面。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地貌复杂多样,一些新技术、新装备难以在山区、丘陵、高原、沙漠等地普遍推广,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较低,与发达国家农机作业规模化、智能化程度还有一定差距。粮食生产者以传统农民为主,生产技术较为落后,难以开展大规模种植。过度依赖化肥、农药,导致了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态破坏,影响农业正常生产环境。三是农村人才方面。为获得更多劳动收益,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大部分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现象严重。种地农民不断减少,不少耕地都被闲置,造成了“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谈种地,00后不知种地”的现象,致使农业农村人才和劳动力严重缺乏。四是农业投入方面。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有限,加之农业投入机制不够完善,高标准农田、农田xx等基础设施建设无法全面铺开。国家给予粮食种植的各类补贴已近峰值,很难有大幅度提升,反之土地流转费用x升、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价格和人工成本不断上涨,致使种粮比较效益低。

(二)国外粮食安全形势复杂多变。2019年全球粮食产量约为27.22亿吨,人均占有粮食约350公斤。但据联合国发布的《2019年全球粮食危机报告》称,2018年全球仍有近1.13亿人处于重度饥饿状态,气候变化、地区冲突、经济衰退是导致粮食不安全的重要原因。2019年底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蔓延,影响了一部分国家的粮食生产,阻滞了部分农产品供应,有的国家甚至采取了限制粮食出口等措施,加剧了各国对于粮食安全的担忧,依赖粮食进口的国家普遍面临严重的粮食危机。

三、多措并举,确保粮食安全稳如泰山

保障我国粮食安全,要以“稳”字当头,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入手,念好“地、技、人、钱”四字诀,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将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

(一)加强耕地建设与保护。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举措,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久之计。要坚决落实好耕地保护责任,对违法用地行为做到“零容忍”,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圈占闲置浪费耕地等行为严查严管。要持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做好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管护和质量提升工作,确保耕地面积不减、耕地质量不断提高、耕地生态有效改善,让粮食生产在“硬件”上得到更有力的支撑。

(二)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牢牢把握科技主动权,在粮食安全的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上打破瓶颈制约,推动粮食生产实现高质高效高产。要加强作物抗病、抗虫、抗旱等基因技术研究,培养出适应多种环境生长的农作物,并重点抓好蝗虫、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的防控、防治。要加大转基因玉米、大豆等研发力度,持续提高水稻、小麦等主粮作物产量。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建立现代化的防灾减灾科技支撑体系,提高防灾减灾科技水平。积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不断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产品商品率,让粮食生产在“软件”上得到不断“更新”。

(三)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要压紧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强化“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保障粮油市场稳定供应,确保人民基本生活。扎实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能创新、带动能力强的新型职业农民。常态化开展种植技术、产品销售、品牌打造等培训,推动粮食生产经营向产业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培养造就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四)加大对粮食生产扶持力度。要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政策支持,确保将“真金白银”真正投入到粮食生产上。加大粮食科研财政投入,加强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等建设,鼓励支持农业科研院所、高校与农业企业等进行合作。加大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鼓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社会服务组织承担农业生产性服务。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政策。各级政府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贴、融资贴息等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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