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以案为鉴,自我革命”个人剖析材料,供大家参考。
“以案为鉴,自我革命”个人剖析材料
“以案为鉴,自我革命”个人剖析材料
近期按照《桂林市鹤城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整顿工作方案》要求,我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姜某某、赵某某典型案例及省纪委监委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尤其是刘某某案例作为反面教材进行了全方位的反思和自省,给我们广大工作人员提供了反面教材,敲响了反腐倡廉的警钟。围绕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案件,以案为鉴、以案为镜。现将个人检视剖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度析,以案为竖,构筑腐防变的思防线
姜某某、赵某某案是两起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表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刀刃向内、壮士断腕以及建立铁军的决心。在省纪委监委的通报中,刘某某是区纪委一名办案人员,是我们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震撼,刘某某在办理执纪执法审查调查中,利用自己担任内勤、保管办案中暂扣的财务便利,监守自盗,骗取贷款,以案谋私,严重破坏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警醒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姜某某、赵某某等人的违纪违法行为,说到底还是思松懈所导致,反腐倡廉的弦儿绷得不紧,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筑得不牢,从小贪到大贪,从违纪到违法,从党员干部到犯罪分子。以案为鉴,我会深刻汲取反面教材中的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
自己。
二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讲的是为政者必须
身正行直。姜某某、赵某某等人违纪违法受到严肃查处,再次昭告世人: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
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基层党员干部,都必须从自己做起,廉洁自律。今后,我将继续严于律,以法律己,管好自己,“做热点工作但不做热点人物”。
三改进作风,细节做起,保持党员优良传统和作风。
作风体现于细节,作风建设就要从细节抓起。要从细小的问题入手。无论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要做到心不贪,嘴不馋,手不长,洁身自好,时时警惕,不给别有用心者留下可乘之机,在思想作风上过得硬,才能经得起任何考验,永远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我将以发生在身边的姜某某、赵某某等人案件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
之想。同时以姜某某、赵某某等人违纪违法案件为鉴,严格标准,认真工作,起草材料严格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推进工作严格从实际情况出发,不玩忽
职守,不弄虚作假,以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的实绩赢得上级领导
和各级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理解、信任与支持,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四、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只有不断学习,才能适应新的形式。必须增强学
习的主动性,深刻理解实质,重点在系统性、全面性上狠下功夫。要发扬“钉子”精神,努力挤时间认真学习本职业务,不断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坚决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掌握好方向盘,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增强服务意识,把开好车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