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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范本【完整版】

发布时间: 2022-08-08 17:2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范本【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范本【完整版】

2022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范文

  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市×区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安全生产“铸安” 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深入推进×市×区“1+8+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实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奋力谱写新阶段现代化新×区建设新篇章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1、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部门和单位党组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推动各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区、乡街两级及各行业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权威解读,强化学习效果。(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下均需各乡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再重复列出)

  2、扎实推动重要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出台×区《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乡街、各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出台我区实施意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3、扎实落实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安全生产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评价指标,进一步推动出台交通运输、道路交通、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专项规划。(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应急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推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落地。推动《×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到实处,制定区、乡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应急局)。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创新方式方法,把城市安全发展纳入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推动各乡街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监管力量建设。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督导回访等“组合拳”,切实发挥考核巡查“指挥棒”作用。高标准迎接×市对×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落实反馈问题整改。(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5、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推动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推动进一步明确农村用电用气、农村饭店及村民自建经营活动用房等安全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6、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经济杠杆、差异化监管等激励措施,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报告相关规定,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大力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督促企业制定并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严把一线作业人员、新上岗员工、班组长安全技能培训质效,确保培训覆盖全员。推动各行业领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推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经信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完善齐抓共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区安委会十五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落实好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推动建立健全旅游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等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好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应急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

  8、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推进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库建设,规范事故统计直报制度,建立部门事故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为全区安全生产宏观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严格事故挂牌督办,跟踪评估较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约谈、警示、通报等工作力度,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扎实推进“1+8+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9、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推动各乡街、各部门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聚焦化工重大危险源、违法违规道路运输行为、大型综合体消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难点问题,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形成治理合力。(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0、适时考核调度通报。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推动。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点内容。派出督查组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建立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月度报告制度,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每月要向区安委办报送本行业领域1至2件典型执法案例,区安委办梳理通报,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强化监管执法,切实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痼疾。(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1、加强重点时段安全防范。针对全国“两会”、汛期、国庆、岁末年初等关键节点,强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调度制度,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1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我区实施意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功能作用,完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自动化改造,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闭环管理。强化硝化工艺、精细化工企业等高危化学品和高危工艺风险管控。加快推进园区外危化品生产企业“进区入园”,深入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严格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项目准入条件。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住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局、区商务外事局)

  13、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两客 一危一货”以及“百吨王”、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检查。深刻汲取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教训,严厉查处非法“挂靠”“挂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道路客运接驳运输。对个人名下“营转非”大客车进行集中管控,掌握车辆用途去向和安全技术状况,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车辆运行安全。落实路长制管理,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全方位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实行区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强重点运输领域安全监管,严格旅游客运、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多措并举强化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交警一大队、区发改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区市场局)

  14、强化水域安全监管和乡镇自用船舶管理。督促指导各乡街落实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街自用船舶非法载人危害性宣传,加大乡街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乡街自用船舶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严禁乡街自用船舶进入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对私自进入管辖水域活动的要联合公安部门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交通局)

  15、加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运输管理。加强对爆炸品、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剧毒品等危险化学品货物的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责任。加强源头监管,开展危化品易燃易爆品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范检测信息系统应用,加强数据共享,严格车辆GPS动态监管。严格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未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安全教育与应急能力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等)

  16、强化建设市政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起重机械设备信息台账,严厉打击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和使用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区市场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委等)

  17、强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应急局等)

  18、深化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粉尘涉爆、金属冶炼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经信局、区园区办)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电力、旅游、农机、校园实验室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渡运安全的监管,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发改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等)持续推进油库、气库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部门联合防雷安全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9、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市场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

  五、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20、推进“智慧应急”建设。积极推进各领域应急系统和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构建智能化的风险源头管控、险情应急响应、事故抢险救援网络。加快推进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贯通应急指挥通信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早日形成信息化战斗力,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1、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推动加快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工程项目实施,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先进适用装备研发,推动城市全面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牵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2、强化安全生产源头防控。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应急局分工负责)。

  23、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 ”一灯一带”建设,鼓励普通国省道设置中央隔离设施。(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推进地下综合管理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推动各乡街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

  24、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农机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团区委)扎实开展粉尘危害治理,推进健康企业建设。(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六、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25、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实施。(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司法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强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落实事故前追刑责的典型案件报告制度,并适时通报。(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农村房屋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在各重点行业领域全部建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筑牢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应急局、区市场局)

  26、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指导地方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对高危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全覆盖,严防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强化执法车辆、装备配备,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7、推动形成社会化风险防控格局。宣传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健全落实安全风险“吹哨人”制度和举报奖励政策。建立明察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建设,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杜绝违法失信企业“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现象(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8、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优先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财政局)修订《×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应急局)推动危险化学品、森林草原防灭火、水上救援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支持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完善救援补偿、保险保障、奖惩激励、协调联动机制,规范引导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交通局)

  29、推进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组织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进校园等“五进”活动,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和技能。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推进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认证、注册执业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教体局、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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