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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规章制度8篇

发布时间: 2022-12-21 18:2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8篇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知识渊博、科学性强、社会性强的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下面是整理的8篇《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章附则 篇一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制度 篇二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没明显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非锅炉工操作。

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

消防安全制度 篇三

一、为切实加强xx大厦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广大业主和住户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止大厦内火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全体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xx大厦具体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先交与大厦广大业主和居民征求相关意见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实施。

二、本管理制度适合于xx大厦内全体业主住户和租赁本大厦住房的公司、集体宿舍及外租户。

三、xx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机关依法监管与指导,业主委员会全面负责,全体居民积极参入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建全严格而和谐的安全生活环境。

四、业主委员会对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业主委员会主管负责人对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安全责任问责制。

五、大厦内业主家庭中以房产所有权人为安全责任人。外来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厦上班的公司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外公司集体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员为安全责任人。外租房所有权人按治安管理规定,同为外租房的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与租户共担。

六、大厦物业服务人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广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业委会物业人员按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检修,缺损的要逐步补置,管理制度《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业委会物业人员按安全规范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记,设置火灾事故或停电应急照明设施,火灾报警系统要做到随时可以发挥作用。

九、在公安消防机关和社区的坚决支持下,彻底保障大厦各条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无障碍畅通。

十、物业服务人员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加强完善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并坚持每日的五巡查重点工作(巡查各楼层配电箱、巡查大厦两条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楼层消防设施、巡查电梯机房)。发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记录备案。处理不了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争取隐患苗头不过夜。

十一、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物服人员要及时报警119并启动大厦火灾紧急报警系统。组织处置初起火灾,通知水泵房供应消防用水,疏散大厦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灭火灾和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十二、在认真抓好居民住户的安全环境外,业委会物业服务人员要加强大厦内公司、集体宿舍及短期临时住户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物服人员有权定期与不定期的在集体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员工的陪同下,共同检查区域安全问题。物服人员有权提出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建议。

十三、大厦内严禁大量存放国家有关规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大厦内严禁生产、销售各类危险物品。大厦通道里严禁燃放烟花、鞭炮之类危险品。

十四、无论新老住户进行装修工作,应由业主与装修人事先与物服人员提出申请,并在物服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指导下安全进行装修。装修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气割之类工作,必须在动明火前报告物服人员,并做好施工现场火灾预防措施后方可进行,并接受物服人员监督。大厦物业将无偿提供灭火器具现场备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保安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消防安全制度 篇五

1、仪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消防知识教育及消防演练活动,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会报火警;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

2、操作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使用,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3、实验室所属贵重设备、器材以及实验室必须使用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应由专人负责,放置于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并经常检查,建立设备情况档案及材料消耗记录。

4、保持电器设备的干燥和清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管理,按章使用,用毕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工作使用电热器具。

6、严禁在实验室、仪器室吸烟和使用明火。实验室、仪器室内的防火器材,应有专人妥善保管,禁止随意挪动,由总务处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7、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作好学生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并制定专项实验守则,避免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

8、实验室水、电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杜绝漏水、漏电等现象发生。下班前应有专人负责关好门窗、断开电源、关闭水笼头等。

9、教导处、教科室应认真负责,经常做好安全、消防检查,消除消防隐患,确保仪器、试验室的安全。

消防安全制度 篇六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驰、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配电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村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巡逻制度

为了维护校园良好的治安秩序,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巡逻制度。

一、值班巡逻人员要按规定着装,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到、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详细作好当班记录,认真填写值班巡逻记录。

二、值班巡逻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在上班时间睡觉或离岗;

不做与治安防范无关的事。

三、值班巡逻期间要保持高度警惕性,要做到勤巡、多看、细询问。

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迅速反馈,世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性事故工作。

四、巡逻人员要不定时地对校园各区域进行巡逻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帮。

对夜间熄灯以后晚归人员要检验证件,询部晚归原因并详细登记。

五、积极收集反馈各种情报和信息,善于发现各种可疑现象,沉着机警,做到守得住,抓得着,堵得死,不怕困难,敢于斗争,坚持原则,不循私情,积极维护学校利益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当班过程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当班时校内发生重大案件的,要追究责任,并视责任大小给予纪行处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酌情赔偿。

一、贯执行学校制定的安全工作制度。

在学校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校园治安保卫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对门卫的领导和管理,严密防范社会闲杂人员,特别是不法分子进入校园,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三、做好传达室的对外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

四、负责校门车辆出入和校园内交通秩序的管理。

五、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保卫要害部位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六、配合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内重大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承办学校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有关工作。

消防安全制度 篇七

一、图书室消防安全由教科室负总责,学校语音室理员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语音室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三、主管人员要时时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保证语音室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畅通,不准在通道上堆放杂物。

四、 电气设备安装、维修、拆除、焊接等作业,必须经过学校行政批准后,由总务处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严禁乱拉、接电线、网线、电话线等。

五、 语音室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更换,保证随时可用。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严肃处理。

六、 使用完毕,任课老师要配合管理人员做好安全工作,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寒暑假及节假日期间,应将不用的语音室的门窗关好。

七、 发生事故、火警、盗窃等情况,除保护好现场外,必须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

八、 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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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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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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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单位结合实际对消防安全工作每年一次或二次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给予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经营、办公室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气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气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8篇《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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