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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报(4篇)

发布时间: 2022-11-19 19:30:0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报(4篇),供大家参考。

最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报(4篇)

篇一:最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攻坚战的统筹安排,我县大气攻坚战在省环保厅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控尘、控煤、控车、控油、控排、控烧等重点任务落实,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精准、依法、科学治污为手段,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严格督导、狠抓落实,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努力把大气攻坚战进行到底,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完成。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扬尘污染治理情况

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制定了《兰考县关于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兰考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期间重点工作任务》,住建局与全县在建项目签订《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58份、《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承诺书》73份,配雾炮90台。对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等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治理标准、责任主体、整改验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推进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常态化、规范化、自主化。县住建局成立了7个扬尘治理专项督查组,每天对33个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扬尘治理不达标工地严格实施停工治理或不得开工建设,停工工地经验收达到治理标准要求后方可复工;对拒不整改的施工企业纳入“黑名单”。县大气办、住建局、环保局等联合开展“零点夜查”行动,督促各类施工工地落实省厅“晚上10点至凌晨6点之间”不准施工的要求。实施应急管控或应急响应期间,做到了所有施工工地全部停工,严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方面。今年以来,我县陆续投入资金530万元,购置高压冲洗车、洗扫车、多功能抑尘车、多功能栏杆清洗车等作业车辆共计23辆。县环卫局、公路局、交通局、产业集聚区等按照责任分工分别对对县城主次干道、国省干道、乡村道路及集聚区道路实施洒水、机械化清扫等综合措施,县环卫局、公路局、交通局、产业集聚区等按照责任分工分别对对县城主次干道、国省干道、乡村道路及集聚区道路实施洒水、机械化清扫等综合措施,坚持每天2次对城区主次干道路面、护栏下、道牙石旁的积尘进行高压冲洗、湿扫、洒水、喷雾降尘作业,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每周开展的城市清洁行动,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2%以上,有效减少道路积土积尘。县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局加强对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的管理,划定过境大型货车绕行方案及渣土车限行路段、时限,在县城各高速出入口设置卡点,加大道路执法巡查力度,坚持每天清晨、夜晚对不按规定路线、时间通行、不落实“四个统一”标准的渣土车、大货车一律查扣,并进行经济处罚。

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县环保、住建、综合执法等单位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加强露天堆场扬尘治理,督促所有露天堆放场所及商砼搅拌站采取围挡围墙、密闭、防风抑尘遮盖、自动喷淋洒水、吸水冲洗等措施,确保物料传送、落料卸料、进出口不起尘。未达到扬尘治理标准和要求的,严格实行停产、停业、停用。

(二)工业污染防治情况

按照《兰考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要求,县环保局对涉气“小散乱差”、钢铁、化工、工业炉窑、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行业企业、区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结合驻厂监管、常态化夜间监管措施,督促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对违法生产、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顶格处罚;对排查出的50家涉气“小散乱差”污染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其中16家污染严重、没有工商注册登记、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强制停产到位。虽有工商注册登记但无环保手续的34家企业全部停产整改到位,全县29家加油站按照规定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验收,全县大中小型饭店,机关单位、学校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630台。

(三)燃煤污染治理情况

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方面。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办)、环保、公安、安监、供电公司、天燃气公司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燃煤锅炉拆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县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拆改,对逾期未完成拆改的任务的实施强制拆除,并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截至目前,省定30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全部完成。对违规锅炉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有效防止违规锅炉死灰复燃,确保整改治理效果。

燃煤散烧管控方面。按照《河南省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散煤管控。县工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组织开展了散煤销售点拉网式排查,彻底查清全县散煤销售点的分布、建设、销售等基本情况,列出详细清单,建立整治台账。对违规使用散煤的,一律收缴炉具、散煤;对发现的散煤运销行为,从重处理,形成强大的执法声势;对空气自动站周边开展拉网式排查,按照由内到外的要求逐步扩大清洁能源替代范围,做到了监测点位为圆心500米以内的散煤替代到位。共取缔禁燃区内和无证散煤销售点20处,清理劣质燃煤800吨,回收散煤40多吨,燃煤炉具69个。同时,鼓励群众监督散煤治理,对举报非法销售、运输散煤的行为,一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400元至4000元的奖励。

(四)秸秆、垃圾禁烧情况

成立以主抓副县长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兰考县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与县政府签订了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禁烧期间,一旦出现火点被环保部卫星监测到,扣所在乡镇(街道)工作经费50万元,形成了部门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禁烧防控体系,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环环相扣,不出现空档。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焚烧秸秆行为。同时,将垃圾禁烧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监管范围,深入宣传焚烧垃圾的危害性,对焚烧垃圾行为进行打击,发动群众监督焚烧垃圾行为,有效减少焚烧垃圾现象。

(五)黄标车或老旧车淘汰情况

印发兰考县黄标车拆解帮扶实施方案,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一是加大政策力度。安排财政拨付资金1000万元用于黄标车淘汰专项补贴,利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媒体手段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二是加大摸排力度。结合网格化环境管理,将全县划分14个片区,组织交警包村入户,在澄清底数基础上,对照台账逐车追踪溯源,督促车主自行报废车辆。三是加大查控力度。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查控网络,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和路面执勤等手段压减黄标车通行和生存空间,做到了查扣1辆、现场破坏机动车要件1辆,实现从摸排、查扣、破坏车辆要件到收购无缝对接的一体化运作模式。截至目前,共淘汰黄标车或老旧车2037辆,超额完成省定淘汰任务。

(六)应急管控情况

印发《兰考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兰考县轻中度管控方案》等相关管控文件,建立应急管控清单,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省厅发布的气象条件、空气质量预警等信息,一旦预测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提前3天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管控措施或应急响应,提醒群众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尽力将重污染天气过程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严格驻厂监管。落实对所有涉气、纳入应急管控清单等企业的驻厂监管措施,实行监管人员二班倒,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县大气办下达的减产、关停、错峰生产等管控指令,对管控措施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的企业、工地等相关单位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并进行行政处罚,确保各项管控指令执行到位。

(七)督导问责情况

县政府与16个乡镇(街道)、12个县直部门签订了兰考县冬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多次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对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的大气攻坚任务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为冲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提要求、定措施、立标准。为保障各项攻坚战任务的落实,我县实行8个专项攻坚战督导组分片包干督导和县大气办、督查局、省环保督察组综合督导相结合的全天候督导模式,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监管责任、相关企业执行县大气办下达的减产、关停、错峰生产等管控指令,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重点项目目标任务完成及企业停工、停电等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推进力度不够、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未完成整治任务以及因领导不力造成严重污染的实行“零容忍”,进行严厉追责,绝不姑息迁就,以严格督导问责保障大气攻坚战取得实效。共下达督办通知书112份,限期整改通知书80份,强制断电68家,实施诫勉谈话10部门、党政纪处分2人。

通过多管齐下、严格监管,使我县大气攻坚战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兰考优良天数达243天,超出年度目标值13天。11月份Pm10平均浓度108?g/m3,平均浓度65?g/m3,分别较全省平均值降低11?g/m3、13?g/m3,实现了部门时段全省空气指标有所上升的情况下我县指标趋于稳定甚至出现下降。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微信群,县长、主抓副县长、相关联席单位把手、主抓副职,具体负责人全部都在污染防治工作微信群里,督查人员发现一处问题,在群里曝光一处,相关单位跟踪整改一处。确保每一处问题都能整改到位、治理到位。

(二)县政府投资126万建立泥头车冲洗站,泥头车冲洗站项目选址在祥符区与兰考交界处开兰大道南侧,祥符区与兰考县交界东侧,占地12(东西长162米,南北宽50米)亩,共设计两条冲洗线,冲洗站建成后,每天可对约1500辆过境货车、渣土车进行冲洗,冲洗后的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统一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道路、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道路扬尘治理没有严格落实以克论净的标准,路面积尘清扫不彻底。

二是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工业企业存在不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营等情况,监管上稍有松懈,就趁机违法生产。

三是部门间沟通、配合不够顺畅。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统一调度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不完善,不健全,个别单位在大气污染防治上存在出工不出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现象,大气污染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亟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控道路扬尘污染。按照以克论净的标准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加强清洁工清扫时长,清洁车辆24小时不停,轮班上岗对各条道路进行机械化清扫;在上冻期前,加强洒水车上路频次,对路面进行持续保湿,解决好路面积尘问题。加强对过境货车、渣土车的管控,在310、106、220等入县主要国道路口设置卡点,对入县超限超载、违规行驶、违规运输的过境车、渣土车予以现场查扣。

二是严控建筑工地扬尘问题。对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全部停工整改,经大气办、住建局联合验收后才能予以开工。对易扬尘施工项目,如开挖基坑、道路铺油等实行报备制度,一事一备案。

三是加强应急管控。启动应急管控措施或应急预案时,各相关联席单位、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应急管控措施,所有施工工地、涉气企业、商砼站要全部停产、停工到位。所有涉气企业驻厂监管必须到位,对县大气办下达减产、关停等指令及时响应,对管控措施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坚决禁止烧秸秆、烧垃圾。各乡镇(街道)、县农林局、环卫局要加强执法监管,对焚烧秸秆、树叶、垃圾行为进行查处,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建立不敢烧、不能烧的工作机制。

五是加强燃煤散烧管控。组织开展散煤销售点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全县散煤销售点分类整治,依法取缔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散煤销售点。对违规使用散煤的,一律收缴炉具、散煤;对发现的散煤运销行为,从重处理,保持强大的执法声势。

六是严格督导问责。县大气办、督查局、监察局要定期对各镇、各有关部门重点项目目标任务完成及企业停工、停电等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推进力度不够、停产或停电措施执行不到位、未完成整治任务以及因领导不力造成严重污染的实行“零容忍”,并给予党政纪处分,绝不姑息迁就,以严格督导问责保障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完成。

篇二:最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县空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XX年综合指数及改善率全市第一,优良天数231天;2019年综合指数第一,优良天数199天;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收官年,实现PM2。5、PM10、二氧化氮分别控制在51、80、37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229天以上。我们根据县委、县政府打好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总体部署,结合“横向打擂台、纵向抓攻坚”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分工,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安排部署。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领导多次部署安排,2月19日,姜书记到大气办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3月8日,姜书记、孙县长专门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座谈会,明确了耳目一新、成绩一流工作目标;3月20日,孙县长专门听取了各工作专班方案制定情况;3月29日,召开了全县环保攻坚动员大会,下发了《2020年环保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城市扬尘、工业企业污染等12大项任务,细化整治标准要求,各责任单位不等不靠,立即行动,掀起了全县环保攻坚热潮。1-5月,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99,全市第2,改善率18。7%,全市第11,优良天数106天,同比增加26天。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工作机构。县里专门成立环保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12个工作专班,分别由分管县领导牵头。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县污染防治工作,抽调人员与大气办合署办公,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实行挂图作战,每天工作纪实,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建立例会制度。每周三召开例会,由分管县长召集,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参加,主要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执法,共同推进任务落实,构建环保攻坚工作整体格局。三是强化督办问责。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督查,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对各工作专班、各责任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跟踪问效,查找整改薄弱环节,实行交办、督办、预警、问责机制,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四是强化工作考核。制定了全县环保攻坚考核细则,明确评分标准要求,对各责任单位实行每月一考核,成绩列入年底综合考核。

(三)强化重点区域整治。攻坚办实行分区分级分工精细化治理,抽调人员实行驻点集中办公,重点问题专项突破,形成了人员集中办公、部门任务分工、专人负责落实和纪委监委牵头督导的工作机制。对城区及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实行气溶胶激光雷达污染源实时扫描,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到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查处整改。今年以来,共扫描问题520余件,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四)突出抓好各项攻坚任务落实。

一是开展工地扬尘整治。按照《XX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严管十二条》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细则》要求,实行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八个100%”,施工现场围挡封闭、道路硬化,洗车设备、雾化喷淋、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等措施基本到位。加强工地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工整改,对11处建筑工地扬尘问题依立案查处。二是城区道路及堆场扬尘整治。开展“洗城行动”,对城区30条道路每天洗洒作业,开展绿化浮土整治行动30余次,消除绿化裸露土块13785平方米。对8处渣土堆场和水系工程,安装围挡26处5500米,覆盖防尘网38万平方米。三是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制定了《2020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方案》,对表面涂装行业、有机化工行业、包装印刷等14大类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共126家企业,已整治完成77家,32家已制定上报“一企一策”方案。四是餐饮油烟整治。城区559家餐饮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并运行使用;29家烧烤安装使用环保炉具。五是开展渣土车集中整治。进一步明确交警、交运、综合执法等部门工作职责,理顺了渣土经营许可、运输路线时间审核、通行证发放、转运过程监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体制。共开展15次夜间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对6家渣土车运输企业进行检查,累计扣押运输车133辆。六是开展机动车污染整治。由交警、交运、综合执法、环保等四部门组织开展了机动车污染治理和城郊道路交通秩序联合执法活动,在城区周边重要路口设立固定检查点4处,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实行24小时执勤,累计检查各类大货车4700余台次,分流劝返大货车1500余台次,处罚超载超限大货车210余台次,闯禁区货车190余台次,抛洒遗漏工程车45台次。七是开展成品油整治。对全县88家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完成57家油气回收设施抽检,完成油品抽样检测477个批次,对1家汽油不合格问题责令停业整改,处罚6。7万元;查处非法加油点3处。八是开展散煤污染治理。完善散煤经营使用全过程管控体系,加强网格监管,指导乡镇建立务实管用的治理长效机制。开展各类执法检查47次,排查商户41家,取缔非法网点2家,查处非法流动销售车辆2起;抽检煤样34个,合格率88。2%。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较好,但是改善率相对较差,臭氧、PM10等主要污染物指标浓度还较高,精细化管理不到位,空气质量改善压力较大。尤其是臭氧问题比较复杂,由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在高温光照条件下产生,臭氧浓度高倒扣优良天数,严重影响优良天数目标完成。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一是工地抑尘措施有待加强。部分建筑工地、道路工程、渣土堆场的围挡、覆盖、洒水等抑尘落实不到位,有的工地车辆冲洗不到位、工地出入口附近路面积尘严重等问题。二是道路扬尘精细化管理不到位。县城部分道路清扫保洁不及时,洒水、冲洗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大部分村居、社区道路与主干道连接处未硬化,大量泥土带入主干道;渣土车运输管理不规范,带泥上路、抛撒遗漏问题时有发生;停车场及进出场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较重。三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有待提升。生物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喷涂等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精细化管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还有一些小石子、洗沙、电镀等“散乱污”时有反复,已成为群众关注重点。四是柴油货车尾气污染较重。全县柴油货车机动车保有量大,省道229、313穿城而过,改线工作尚未完成,重型载货车大量经过,虽然采取了严格管控措施,对城区空气质量仍有较大影响。五是餐饮、烧烤油烟治理效果不是很理想,尤其是汉街烧烤油烟问题较重,多次检查整治效果还不是很理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全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扎实开展各专项攻坚行动。按照全县环保攻坚行动安排,各牵头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加快推进任务落实。

二是始终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我们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非法排污、违规建设、规避监管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坚持刚性执法,用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法定手段,对涉及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交制度,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全力维护环境安全。

三是突出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实行错峰生产制度,加强对各类污染减排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各部门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篇三:最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度,XX区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讲话精神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突出环保问题整改,压实责任,落实举措,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全区环境面貌总体趋好。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近年来,XX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等共计22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人居环境整治、秸秆禁烧、污染防治等生态保护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在XX区能落细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20XX年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改善大气质量为目标,不断压实责任体系、强化“五控”措施、加强督查考评,有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制度规定落实落细。坚持源头治理、精准施策、精准管控,先后投资600余万元,实施了秸秆智能防燃预警、大气成因分析和精准管控项目,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提供了技术支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强力推进燃煤锅炉升级改造。目前,潘二矿3台燃气锅炉已调试安装完毕,进入调试运行阶段;潘四东矿与朱集东矿锅炉管网前期施工准备工作已基本结束,12月底燃煤锅炉全部关停,启用电力锅炉用于应急供暖,确保年底前完成燃煤锅炉升级改造任务。二是抓好砖瓦窑企业的深度治理。全区10家砖瓦窑企业均安装了湿电和水膜除尘设备,其中,前乡、安鑫、永骏、中骏4家砖瓦窑企业经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已实现达标排放;亿天砖瓦窑厂已监测但数据未出炉;恒发、博乐2家砖瓦窑企业申请复测;瑾旭、天烁、堡垒3家砖瓦窑企业正停产整顿。三是抓好涉气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华东涉VOC督察组共反馈15个,其中,已完成整改14个,1个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省大气督察帮扶组3个批次反馈6个问题,其中,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2个涉及煤化工园区的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交办。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56。1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PM10浓度为8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优良天数比例64。2%,同比上升7。3%。三项指标均好于去年同期。

(三)坚持项目推动,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碧水保卫战。

制定印发《XX区20XX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深化细化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落实任务到岗、明确责任到人,稳步推进各项水污染防治目标工作。(1)加快推进入淮(泥)排污口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入淮排污口综合治理项目6处污水处理站已全部建成并于20XX年6月份投入运行,乡镇驻地、学校、集贸市场等重要污染源(点)已截污纳管;入泥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已完成袁庄城区排污口截污纳管,朱大沟和五一大沟生态治理和泥河沿岸生态修复滨河植物拦截带等工程正在有序推进。(2)按时完成村镇污水处理项目。XX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已完成9个中心村建设,正在进行验收及试运营调试。7个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站已完成场站内主体建设,其中高皇镇、夹沟镇、泥河镇、贺疃镇4个镇设备已安装到位,所有工程20XX年12月底全面竣工。(3)积极申报饮用水水源地项目。申报了XX区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拟投资2177万元,重点对全区3个地表水水源地进行深度治理和修复。目前,该项目已进入生态环境部中央资金项目库。(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大力实施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及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实施淮河干流袁庄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划定区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组织力量对袁庄水厂、茨源水厂、高平水厂保护区范围的违法围网养殖、码头堆场进行整治,国家水质断面考核优良率100%。

(四)加强联防联控,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净土保卫战。

提前完成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担负4镇6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截至11月底,架河镇新圩村、瓦郢村、高皇镇洼西村、孙岗村、贺疃镇塘东村、泥河镇店集村等6个村已全部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任务,并于12月初完成审计验收。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管理台账、管理计划、标识标志、转移管理、内部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工作。形成常态化巡查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的等行业企业排查工作。全面加强工业固废管理。开展了固体废物排查整改工作,制定了固体废物整改方案,全面排查、建立清单、源头把控。已建立完善对固体废物“控源头、奖举报、查输运、堵落地、严打击、重追责”全过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督导力度,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移送,切实起到“查处一个、打击一窝、警醒一片”的威慑作用。

(五)严守生态红线,全面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力度。

建立完善XX区生态保护红线建设。推进泥河湿地公园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对排查发现问题,制定有序退出整改方案。严格落实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我区野生动物饲养点进行摸底排查工作。依照相关规定与养殖户签订退出野生动物补偿协议,妥善做好退出野生动物的处置工作,截至9月底,已完成养殖户补偿金发放36。405万元。严格自然保护地项目审批,全面完成“绿盾”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全面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强化领导,区镇村三级分别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设立办公室,专人管专人抓,建立健全三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督查调度,采取“周推进、月循环”办法推进,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安排大会表态发言,限期整改。强化宣传,采取多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要求、目标、任务、意义等制成光盘和磁带发放各村,进行滚动播放,并印成一封信发放到农户家。强化资金整合,争取中央非标债券项目资金,土地增减挂项目盈余资金,乡镇村自筹资金及社会资本,2019年—20XX年,全区共投人居环境治理资金11。1亿元,全区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六)聚焦重点难点,确保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结合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区政府制定了《XX区落实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意见》,开展了XX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活动,明确了问题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反馈的问题能改彻底、彻底改、改到位;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召开问题整改专题会议20余次,深入整改一线督察暗访89次,有效推动了“XX煤矿扬尘污染、光伏发电项目、入河排污口整治、泥河夹沟段围网养殖等重难点问题整改。截至目前,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14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14个,验收销号13个,其中,入河排污口整治已完成整改待销号,交办的31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4个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交办的12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并销号11件,其中,1件“煤矿扬尘污染治理问题”,因朱集西矿还在整改推进中未完成整改销号;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8个,其中,有24个问题完成整改并销号,1个问题完成整改待销号,3个问题因整改时限为2022年底前现处于整改推进中,交办的信访件38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涉及XX区的主要有2个批次15个问题。其中,12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3个泥河湿地公园光伏发电项目正按十年有序退出的要求推进。

(七)强化组织领导,推深做实河(湖)长制与林长制改革。

坚持以河(湖)长制为引领,强化领导组织,凝聚治水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河湖长制有关职能,分析研究河(湖)长制工作的重点问题,根据上级督察暗访反馈问题,及时向区级河长报告,并督促整改落实。加强部门联动,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增强治水的系统性、有效性。健全组织网络。全区共设立区级河长6名,乡镇河长56名、湖长1名,村级河长256名、湖长1名。根据省、市河长办最新要求,完善各级河长公示牌信息并增设片区河长公示牌,既确保信息准确,又确保美观牢固,畅通群众知情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督查考核。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根据工作中发现和上级督察暗访反馈的有关问题交办单办结情况,对涉及单位进行专项考核。

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责任制度。按照省、市、区林长制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林长会议、督察、考核和信息报送制度。适时开展林长制督查工作,重点督查乡镇林长制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营造林工作开展情况和林长制示范区创新点建设情况。同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区级目标考核。以创新点引领示范区建设。今年,我区坚持把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与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探索林长制示范区创新点建设。持续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20XX年市下达我区增绿补绿计划任务9200亩,实际完成9336。7亩,其中完成成片造林815。7亩,完成任务的163。1%,完成“四旁”植树绿化折算面积8521亩;完成森林抚育经营面积16000亩(其中省级一般抚育15000亩,中央财政补贴抚育1000亩),占省市下达任务的100%;创建省级森林村庄3个(泥河镇杨柳村、架河镇先丰村、祁集镇祁圩社区),占省市下达任务的100%。强化林业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签订防火责任状、悬挂防火宣传牌、印制防火宣传单,努力做到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管理。在林业资源管理方面,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截止目前,全区活立木蓄积量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9。36%。

(八)注重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能力水平。年初以来,先后制定了《XX区落实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意见》《关于XX区厂矿企业重点路段洒水保洁实施方案》《XX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制度,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和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完善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实行区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完善督察整改成效的考核体系,将督察整改情况作为区级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九)严肃问责考核,压实压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强化媒体曝光,对大气排名末位的,按不同情形,坚持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接受采访曝光、约谈制度。强化线索移交,今年,生态环境局等牵头部门,对不作为慢作为、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未完成、环保质量较差、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人和事,移交纪监及检察部门2起。强化考核问责,对完成考核目标、成绩突出的,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给与优秀提名;对工作不力、未完成考核目标的,予以全区通报。今年以来,共下发交办函、督办函、警示函、问责建议书110件次,交办督察发现问题203件次;约谈企业21家次。

(十)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推动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动对接服务。严格按照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推进工作要求,定期走访企业,宣讲政策,收集企业反应的各类问题,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遇到的环保难题。20XX年,共调研企业23家次,宣讲政策21场次,召开座谈会9次,收办问题17个。严格行政许可。集中指导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的申报,全程为企业提供服务。同时,开展排污许可核发企业清理整顿,共计清理整顿211余家,明确发证管理48家,登记管理520家。营造宣传氛围。2019年以来,连续两年在财富时代广场举办了“六·五”环境日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大力倡导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的绿色价值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利用“双微平台”及各类新闻媒体大力推进宣传工作,并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新闻媒体的宣传能力,积极为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正能量保驾护航。优化行政审批。取消了行业主管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环保验收许可和环评机构资质许可等4项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环评领域仅保留了1项行政审批,同时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细化办事指南,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间一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区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全区还存在环保基础设施还相对薄弱,污染源分布面广,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等现实问题。

结构上的短板。以煤电化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尚未根本改变,结构性污染问题短期内难以改变。基础上的短板。环保设施欠账较多,市政雨污管网错接混接治理、破旧管网修复和雨污分流改造需要穿越主城区、铁路线和主干道,施工难度较大;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缓慢;乡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不平衡。认识上的短板。部分乡镇及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责任心不强;对“一岗双责”的认识不到位,存在上热下冷中间阻、层层递减,责任难以压实。监管上的短板。从监管方式上看,重行政手段轻经济手段、重监管轻服务的问题依然存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从监管能力上看,生态环境队伍薄弱,尤其是基层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垂管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进展不快,环境监管人员力量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不匹配,尤其是基层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的问题较为普遍。

三、2021年工作谋划

2021年,XX区将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以污染物减排为重点,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并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讲话精神为契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做好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全面取缔禁燃区内原煤生产、销售、使用行为;二是进一步控制工业废气排放,全面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散乱污”集中整治行动;三是控制各类扬尘污染。集中开展建筑工地、散装物料、船舶码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护措施;四是严格控制露天焚烧,持续加大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力度,禁止露天烧烤,全面启动烟花爆竹禁放区禁放工作,持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2、全面开展“碧水攻坚战”。一是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工作,依法清理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积极推进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二是重点完成2021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到“四率”全面达标;三是继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全区乡镇污水处理率;四是全面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逐步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

3、全面做好“净土保卫战”。一是积极配合做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全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的用地调查,摸清我区土壤污染现状;二是建立土壤污染管理工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负面清单;三是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积极申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四是开展固体废弃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4、全面加强环保执法监管。一是加强环保执法队伍的自身素质的提升,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二是积极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增强环保执法队伍的办案效率提升;三是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通过案件办理,遏制违法行为,以案件查处为抓手,促进违法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

5、全力推动各级环保督察整改。按照整改方案,坚持全区一盘棋,合力攻坚,搞好配合。同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抓好各自领域的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担当尽责、主动作为,通过环保督察整改的实际成效,着力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

篇四:最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为全面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生态环保大检查反馈问题清单,结合东环委办《XX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进行分类梳理,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取得了一定实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压实污染防治责任

局党组始终对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加强责任领导。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动员,并在环保议题研究上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二是细化工作目标。制定了《荆门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按分管领域对环境质量目标进行分解落实,明确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和整治项目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三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我局对落实任务措施不力、整改不彻底的责任人进行约谈。

二、全面加强日常监管

1、严把锅炉源头准入关。自2020年1月8日起,禁燃区的特别管控区、重点管控区申请销售煤炭及其制品的市场主体,一律不予核准。对特别管控区、重点管控区内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中带有“煤炭销售”、“煤炭及其制品销售”的,一律下发责令变更经营范围通知书,督促此类市场主体尽快变更。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除发改、环保、经信等牵头部门审批同意外,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停止禁燃区内(其它区域20蒸吨/小时以下)新建、扩建、改建高污染燃料和以生物质为燃料锅炉的安装施工告知、安装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工作,全力配合做好淘汰(拆除)工作。

2、加强锅炉安全监察执法,促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区局将锅炉安全监察执法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结合,严厉打击锅炉“三非、两超”(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超期未检、超期未整改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履职,促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顺利进行。

3、鼓励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我局积极鼓励首次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实行奖励。截止目前,共有32家企业获得惠企奖励资金,目前已经到位48万元,为湖北宝源木业有限公司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和被国家林业局评为行业标杆争取奖励资金35万元。

4、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完成对我区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等2家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机动车改装检测检查。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文件要求,我局每年组织对机动车安检机构为重点的资质认定专项检查工作,并组织全市获证检验机构开展诚信检验公开承诺,以承诺书上墙、公开咨询、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倡导诚信检验。

5、督促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年度自查。督促荆门市环境监测站和XX区环境监测站按时完成年度自查,对荆门市环境监测站的机构声明进行了现场检查。

6、进一步强化产品监督抽查制度。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各级专项监督抽查。今年各级监督抽查化肥、成品油、车用尿素、蓄电池、电线电缆、插座开关、充电宝、密胺碗、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电热毯、水泥、童装、内衣、砂纸、板材、玻璃、管材、编织袋、塑料袋、卫生纸、文(玩)具、眼镜(镜片)等抽检241批次(其中水性涂料产品11批次,合格率100%;对成品油10个批次、车用尿素12个批次和润滑油2个批次)。不合格6个批次(不含外地市场监管部门移交7个批次)。检查节水器具经营单位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6家,未发现不合格用水器具。

7、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按照年度计划,组织计量技术机构深入实施计量精准施“测”服务。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全部完成计量审查,推进60%企业接入系统并上传监测数据。落实使用者计量检定主体责任,全面实行强检计量器具网上备案。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继续配合好上级单位及环保部门的工作,全力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对中央及省环保督查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要继续开展“回头看”。加强日常监管及巡查,对已经完成的任务要持续实施,善于查找问题并针对问题要举一反三再次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做到及时处置、及时整改,对顶风违法、阳奉阴违、污染反弹的企业,要严格处重罚,形成震慑和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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