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会议总结发言(2022年),供大家参考。
举一而反三,闻一而知十,及学者用功之深,穷理之熟,然后能融会贯通,以至于此。下面是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会议总结发言。
同志们:
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面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大考之年,形势新、任务重、要求高,如何开好局、起好步,答好环保督察这张考卷,这对全市来说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下面,就抓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提高政治自觉
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摆在生态文明建设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气候雄心峰会等会议上,向世界作出了“二氧化碳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宣示。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指出,“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放在心上,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坚持生态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有机结合、相得益彰”;
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大攻坚战。“四个一”的提出,进一步奠定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体现了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把握和理解,明确了党对建设生态文明的部署和要求。在中央财经委第九次会议上,总书记再次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全国“两会”后,总书记赴福建省考察,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统筹保护和发展,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对标对表,清醒认清形势
中央环保督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从20xx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开展以来,我们先后经历了两次中央督察、两次省级督察,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和难以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同时,我们还通过自检自查、风险隐患排查和市级督察,发现了x个问题,整改完成率也
达到了x,成效很大,但时至今日,仍有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具体表现在:
一是责任意识不强。去年x月底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
市第一轮督察整改全面完成的最后期限,但是仍有个别县区没有按期完成,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重视不够,工作推着干,整改标准低、不彻底;
个别行业督导部门指导推进不够,畜禽养殖整改问题、重点镇污水处理厂问题省里已经明确指出整改不彻底。尤其是在这次省级督察中,还出现了个别县提供的佐证材料照搬照抄的问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也是中央环保督察重点督察内容,目的就是通过督察夯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上述问题的出现,其实质还是一个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反映出个别县区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站位不高,还没有真正把生态环保作为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和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来认同、来落实,工作作风不实,缺少较真精神和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的劲头,口头要求多,实际督查检查少,指导推进不到位。
二是推动机制不力。从第一轮督察开始,我们就建立了市级领导联系、行业部门督导、责任单位落实等推进机制,对整改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县(市)区也相应地建立了推进机制,但这些机制的作用发挥得不好,市里多次下督办函、约谈推进,但整改仍然反反复复出现问题,一方面,说明个别县(市)区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政治责任意识不高、大局意识不强,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没有深刻领会;
另一方面,也表明对生态环保的整体部署和压力传导不够,抓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推进机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整改质量不高。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秸秆禁烧问题、污水处理厂运行问题等,都是从x年中央督察开始,就一直受到重点关注的问题,也是屡查不禁、屡改屡犯的问题。前段时间,省督察部门对我们的重点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x个污水处理厂全部存在问题。有的运行不规范,有的环保设施和污泥处置不规范,有的在线监测设施没验收,有的污水收集量不够,多项管理问题缺失。其他城镇污水处理厂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在线监控、污泥处置等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尽快解决,我们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时仍面临着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等系统性风险。如果再不重视,就会重蹈18年“回头看”督察的覆辙。
四是举一反三不足。从20xx年开始,我们就从14个方面进行自查,针对中央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查隐患、找不足,但直到目前,老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新问题又不断出现,这其中既有地方党委政府在隐患排查上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的问题,蜻蜓点水、浅尝辄止;
也有行业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执法不严的问题,管行业管环保的要求没有落实到日常监管中。
日前,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经全面启动,对x个省进行督察,将继续坚持问题和结果两个导向,既查党委政府,也查有关部门,重点督察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件的办理情况;
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
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
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第三批过后,第四批、第五批在下半年就要相继开展,所以,我们务必增强紧迫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好当前这段有限时间,把解决整改中的问题隐患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相关单位要争主动、查隐患、抢工期,对照第三批督察的重点内容,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进行再排查,逐项核查整改质量,查遗补缺,利用最短的时间尽快消除风险隐患,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全力以赴做好第二轮中央督察的迎检准备。
三、围绕主线,紧盯目标任务
在正视困难和问题的同时,我们要紧盯今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一是紧盯“减污降碳”这条主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调整作用,在能源领域,重点要做好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在工业领域,重点是实施传统工业低碳改造和发展清洁低碳产业;
在建筑领域,重点是优化建筑能耗结构;
在交通领域,重点是优化交通方式构成和促进清洁能源应用;
既要做好清洁能源“加法”,也要做好减煤降碳“减法”,紧盯高耗能重点领域,进一步压减煤炭消费,逐步摆脱高碳依赖。
二是紧盯污染防治这个重点。突出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围绕“提气、降碳”,持续推进散煤治理“三重一改”行动,以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示范区为牵引,紧紧抓住燃煤锅炉淘汰、秸秆禁烧、柴油车整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群众身边事这五个关键环节,紧盯重点污染源、紧盯敏感区域、紧盯特殊时段,精准管控,把住进口。尤其是秸秆禁烧,要坚决吸取去年秸秆管控方面的教训,把禁烧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落实。今年,在管控的手段上,各县(市)区都有了提升,采取了人防与卫星技防相结合的方式,要充分利用好这一手段,把禁烧工作抓实。水质污染治理方面,围绕“提质、达标”,狠抓流域水、水源水、身边水、地下水水质。做到“四个紧盯”,即:紧盯入河排污口、紧盯城镇污水处理厂、紧盯涉水工业企业、紧盯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从重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畜禽养殖和污水处理厂,是水污染防治最大的隐患,各县(市)区要迅速对辖区的管理情况进行再排查,严格按照督察整改的标准查遗补缺,x月中旬前把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市行业部门也要加强督查督导,生态环境部门要把好审批关口,对设施不运行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的监督指导,实现配套设施齐全、建设合格并综合利用;
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实现污水收集并稳定达标,做到管理规范。土壤污染治理方面,围绕“保护、预防”,紧盯农用地保护、建设用地开发、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处置这些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切实加大保护和管理力度。持续推进耕地周边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面源污染。健全完善建设用地协同推进机制,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标。要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坚决守住疫情防控环境安全底线。
三是紧盯生态保护这个难点。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在生态空间管控上,继续做好“绿盾”自然保护地整改工作,对新发现的保护地问题点位要坚决予以纠正;
要严格把握好生态红线这一底线,任何时候都不能突破。在生态环境监管上,继续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对散乱污企业的监管,按照精准到行业、精准到企业、精准到项目的要求,分行业深化污染治理,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四、合力攻坚,强化责任担当
一要压实县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强力推进,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其他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二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生态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到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发挥好监督、指导作用。
三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一方面,要加强引导,充分调动企业防污治污积极性;
另一方面,要强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屡查屡犯、弄虚作假、虚假整改等违法问题,让环保真正成为企业不敢触碰的“高压线”。
同志们,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希望大家坚定信心、保持恒心,团结协作、奋力拼搏,为建设美丽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推荐访问: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会议总结发言 督察 整改 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