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0年),供大家参考。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部署,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本市美丽乡村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全面提升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治理水平等,创建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环境需要。
(二)基本原则
--党建引领,规划先行。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齐心协力建设美丽乡村。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明确规划保留的村庄及村庄建设规划条件,为美丽乡村
建设提供规划依据。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平原、城乡结合部、浅山、深山等不同地区特点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已通过美丽乡村创建验收的村进行巩固提升,除此之外,在规划保留的村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非规划保留的村原则上以实施环境整治为主。
--注重长效,建管并重。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农民主体,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鼓励广大农民投身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和维护。加强市区统筹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三)工作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和绿色低碳田园美、生态宜居村庄美、健康舒适生活美、和谐淳朴人文美的标准,在前期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提升建设水平。2018年底前,全面实施农村地区环境整治,重点推进主要道路沿线、旅游区及其他重点场所周边村庄的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完成一批村庄的建设规划编制和美丽乡村建设;2019年底前,基
本完成其余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完成新一批美丽乡村建设;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二、工作任务
(一)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建设发展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健全乡村规划编制体系,完善规划审批流程。村庄规划编制要全面落实《XXX城市总体规划(201X年-2035年)》,因地制宜、一村一策,注重农村特色,保持乡村风貌。承担规划编制任务的规划师要驻村并深入实地调查,充分征求农民意见。各乡镇组织村编制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具体任务。村庄建设发展规划、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及具体任务在依法依规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基础上组织实施。此外,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注重集成优化相关土地政策,推进乡村资源要素整合。
(二)全面整治农村环境。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消除村域内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坚持首善标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依法拆除侵街占道、私搭乱建的违法建设,同步整治农村违法用地、违法经营等行为。全面清理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秸秆、白色污染和枯枝杂草等,完成村内废旧设施和老旧广告牌等设施的拆除清理工作。加大城乡结合部村庄的环境整治力度,拆迁上楼的村庄要按照城市化要求抓好环境整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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