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治理各种乱收费行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挖掘经济发展潜力。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区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x价监发〔20xx〕xx号)要求,我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于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等领域的涉企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学习培训。组织价监所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有关涉企收费政策和相关文件,从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筛选涉企收费项目、单位,明确检查重点和时限要求。
(二)组织领导。按照要求组建了由发改局分管局长任组长,价监所行政执法人员为组员的4人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小组。
(三)制定《检查实施方案》。结合检查工作实际制定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检查的重要性;二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从源头加强整改,积极构建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三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四要认真做好检查总结。
(四)调查研究。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进行调研,全面分析其产生的原因,通过清理、规范与查处,使涉企收费行为明显规范,收费秩序持续好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一是检查自20xx年xx月xx日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重大违法行为可追溯至上一年度);二是检查组先从行业主管部门调取全县注册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基本情况,根据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从事的业务内容进行筛选、甄别、分析收费项目,进一步明确检查方向,突出重点;三是采取随机抽查和筛选个别企业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
三、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相关单位9家,出动检查人员27人(次)。从检查结果来看:一是xx县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电子政务平台服务的收费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并收费,第三方中介不在本县辖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二是行业协会、商会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清理整顿乱收费政策措施的实施,我县的行业协会、商会20xx年以来未向企业收费;三是建设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xxx令第xxx号)第五十八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规定20xx年向中标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21万元。
篇二: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x发改价费〔20xx〕xx号)要求,我区第一时间部署落实,明确了工作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政府部门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xx月初,我区研究制定了《xx区开展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全面部署开展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的自查清理工作,并根据清理情况提出了相关整治意见。截至目前,我区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自查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二、我区各政府部门涉企收费自查清理情况
(一)各委办局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情况
本次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涉及我区各委办局业务主管部门29个。经查,涉企收费的业务主管部门共9个,共涉及27个收费项目(包含政府定价项目26个,市场调节价项目1个)。其中,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府部门涉企收费有4个部门,收费项目13项,20xx年收费金额为7490。75万元,主要是区水务局下属给排水管理所收取污水处理费,年收费额6704。5万元,区民防办收取民防工程费,年收费额488。6万元;涉及经营服务类收费的政府部门涉企收费有6个部门,收费项目14项,20xx年收费金额为10558。61万元,主要是区水务局下属自来水公司收取水费和自来水装接业务费,年收费额分别为4888。19万元和1929。1万元,区xx市容局下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收取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年收费额1222。02万元。
我区各委办局没有中介机构收费或指定中介机构收费的事项。
(二)各乡镇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情况
经查,我区18个乡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单位目前没有政府部门涉企收费和中介机构收费情况。
三、清理整治建议意见
近年来,我区通过对政府部门涉企收费的清理整顿,政府部门涉企收费项目逐步减少,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对此轮清理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收费项目,提出建议如下:
(一)建议保留部分收费项目。20xx年,我区有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项目26项,包括民防工程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公证费等,根据收费性质和用途,建议全部给予保留。
(二)建议统筹考虑部分涉及市级单位的收费项目。我区有市场调节价的涉企收费项目1项,即“招标、中标服务费”项目。该项收费于20xx年xx月xx日退出政府定价范围,20xx年收费金额为410。6万元。为了更好地服务xx生态岛建设,减轻企业负担,我区拟取消该项收费。鉴于该项收费涉及xx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议市级统筹考虑。
篇三: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x政办秘〔20xx〕xx号)要求,xx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排查要求,按照排查原则,对照排查范围,全面细致排查各项涉企收费事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涉企收费基本情况
1、涉企行政性事业收费情况。通过排查,我县有3家单位6项行政性涉企收费,分别为县住建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道路挖掘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县水利局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县法院诉讼费。3家单位均为行政性收费,收费依据充分,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和企业经营性服务型收费情况。目前,我县有3家下属单位3项行政和经营性收费,分别为县住建局(污水处理厂)经营性收费,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环境监察大队)行政性排污费,城关镇(县市容环卫局)行政性垃圾处理费。通过排查,上述三家单位收费标准合法合理,收费依据充分准确,不存在乱收费、多收费等问题。
3、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情况。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公布xx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表的通知》(x政办秘〔20xx〕81号),20xx年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145项,全部由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检验、评估、检测、鉴证等,收费标准均按照市场行情进行,不存在政府指定中介机构和指定收费标准。
4、政府性保证性(抵押金)收取情况。经排查,县人社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收取企业2%的农民工保障金,20xx年共收取250家企业4359万元的农民工保证金,已退还213家2565万元的保证金。县发改委(县公共资源局)按合同金额的10%分别收取企业采购履约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均合法合规,并且按照程序及时退还给企业。
5、行业协会和商会收费。目前,我县登记注册的协会商会共有11家,经排查,有涉企收费的行业协会1家,即xx县房地产协会。该协会收费项目1项即会费,收费标准的制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并有2/3以上会员出席,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员1/2以上表决通过。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每年1万元;理事单位每年0。6万元;个人及单位会员每年0。2万元。共有4家行业协会交会费,年收费共计4万元。除收取会费,无收取其它费用情况,各行业协会商会会员均自愿申请参加,无强迫入会现象。
经自查,我县涉企收费均合法合规,不存在乱收费、多收费等情况。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动态调整涉企收费清单。按照一切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事项的原则,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动态调整xx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x发改价管〔20xx〕xxx号)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涉企收费清单,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努力打造合法合规合理的收费清单。
2、贯彻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根据涉企收费清单,研究完善收费监管细致,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及时兑现奖补,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力度。全面推行涉企收费清单公示制度,面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监督检查机构、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严格落实谁收费谁公示,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收费依据不符合不得收费,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建立健全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参加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以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企业检查涉企收费事项,确保应收尽收,应减尽减。
篇四: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xx区物价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第二阶段专项检查活动,就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及分析报告如下:
一、xx区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目录管理情况
根据当前政府管理体制规定,行政事业性和绝大部分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管理权限在国家和省、市三级,县级价格管理部门无立项和制定标准的权限。xx区物价局目前仅有城区自来水价格、物业服务公司收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及短期培训收费等几项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制定权限。特别是xx区又属于主城区,其价格管理权限与县级物价部门相比更少,多数价格是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xx省物价局制度了《xx省定价目录》、《xx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xx市物价局有《xx市服务价格管理目录》,县级物价局无权出台自己的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目录。
二、加强涉企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工作成效简述
xx区物价局始终坚持将规范收费、清费治乱作为服务经济建设、扶持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通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强化涉企收费公示,严查涉企乱收费举报等等工作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收费行为。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从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看,各收费执收单位能够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面上的收费行为大都符合标准要求。
三、xx区涉企收费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大都能够按照上级规定的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中介结构、行业协会收费较高、较乱,企业对此意见较大。
经过调查了解,究其原因主要是:
1、部分行业协会虽然陆续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但仍然保留着与行政主管部门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职能、业务等仍然依附于主管部门,形成依靠行政权力承揽业务和垄断中介服务的格局。
2、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存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现象。有企业反映到部分前置许可主管部门办理手续,主管部门要求在一个或几个中介机构中办理业务。
3、行业协会的阻挠。如有行业协会强令中介机构入会,相关中介服务机构都必须加入协会。而协会又制定了具体业务的最低收费标准,不允许中介机构异地办理业务等规定。如有协会制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比往年提高了几倍,甚至几十倍;限制中介机构执业范围,不得跨县、跨市办理业务。
4、部分收费标准规定出台不及时。规定了文件期限,但文件到期后,新的收费标准又没出来,导致检查工作中陷入被动。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
1、加强对行业协会监管。要求行业协会不得出台涉及最低收费标准、涉及执业范围的规定。
2、积极引进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区执业。允许中介服务机构跨县、跨市执业,形成合理竞争的良性局面。便于提升服务水平、便于企业自主选择。行业主管部门应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3、严格执行上级出台的行政机关人员不得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兼职的规定。促使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彻底脱钩。
4、文件出台要及时。文件期限到期后,及时出台新规定,使新旧文件能够很好衔接。同时降低部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标准。对竞争充分的中介服务项目,不再出台统一的收费标准,使中介机构自由竞争,通过竞争使收费降下来。
5、加强行业协会收费监管。明确行业协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查行业协会乱收费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企业缴费联系制度,选择代表性企业作为缴费联系点,定期向物价和财政部门报送缴费情况,确保有关部门全面、及时了解企业收费负担情况和收费部门执收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收费行为。
篇五: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x财综〔20xx〕xx号)的要求,我委立即组织人员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经自查,目前我委涉企收取的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占用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处理费等3项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现将我委涉企收费事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占用费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xx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和《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政工程管理处体制的通知》的精神,我委于20xx年xx月xx日将涉及市政管理方面的“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占用费”的行政职权事项从市建委平移至市城管委窗口。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占用费的依据是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37条、《xx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第19条和《xx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x建城〔20xx〕xx号)、《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建〔xxxx〕xxx号)、《xx市物委、xx市财政局关于调整xx市城市道路占用收费标准的通知》(x价〔xxxx〕xx号)。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占用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已于20xx年xx月在xx门户网站和市城管委网站公开。收取的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占用费全部进入财政专户,用于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和管理,专款专用。
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xx〕xxx号)、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4条和《xx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暂行办法》第4条以及《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补充通知》(x政办〔20xx〕xxx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批复》(x政综〔20xx〕xxx号)的规定收取,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组织人员上门收取或委托市自来水公司代收,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并已于20xx年xx月在xx门户网站和市城管委网站公开。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部进入财政专户,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专款专用。
三、建筑垃圾处理费
建筑垃圾处理费是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20xx〕xx号)和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16条、《xx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第8条以及《xx市物价局、xx市财政局关于核定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复函》(x价费〔20xx〕xx号)的规定收取,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并已于20xx年xx月在xx门户网站和市城管委网站公开。收取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全部进入财政专户,用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专款专用。
篇六: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x民〔20xx〕xx号)和《xx市xx区提升营商环境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xx区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为坚决整治违规涉企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我局对照清理规范内容,建立工作机制,认真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印发《xx市xx区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x新民〔20xx〕xx号),对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含区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的涉企收费,包括收取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进行清理公示,目前,在我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122家,其中行业性协会商会37家,26家行业协会商会向我局报送了收费清单,11家行业协会商会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现已将《xx市xx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单》在xx区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xx民〔20xx〕xx号文件,对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收费清单的社会组织,我局将按不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情形进行处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xx〕xx号)、《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民函〔20xx〕xx号)、《xx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闽民管函〔20xx〕188号)等文件(以下简称三个《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收费、规范健康发展,我局通过微信群号召各社会组织学习三个《通知》精神。同时,我局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抽查检查工作。xx月底至xx月初,我局深入xx市xx区建筑业协会、xx市xx区食品物流同业商会、xx市xx区影视艺术家协会、xx市xx区兴化科技工作者协会、xx市xx区茶叶协会、xx市xx区果树协会等6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涉企收费抽查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均无发现有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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